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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則 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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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賣,不拘所出。

    ”包公道:“你将衆人各樣布各揀一匹來我看看,中意者即發價買。

    ”張恺應諾而出,将家裡布各選一匹好的來交。

    堂上公吏人等哪個知得包公心事,隻說真的要買布用。

    比及包公逐一看過,最後看到一匹,與前小印字号暗合。

    包公遂道:“别者皆不要,隻用得此樣布二十匹。

    ”張恺道:“此布日前太康縣客人李三帶來,尚未貨賣,既大人用得,就奉二十匹。

    ”包公道:“可着客人一同将布來見。

    ” 張恺領諾,到店中同賣布客人李三拿了二十匹精細上好的布送入。

    包公複取木印記對之,一些不差。

    乃道:“布且收起。

     你賣布客伴還有幾人?”李三答道:“共有四人。

    ”包公道:“都在店裡否?”李三道:“今日正要發布出賣,聽得大人要布,故未起身,都在店裡。

    ”包公即時差人喚得那三個人來,跪在一堂。

    包公用手撚着須微笑道:“你這起劫賊,有人在此告首,日前謀殺布客,埋在橫坑半嶺松樹下,可快招來!”李三聽說即變了顔色,強口辯道:“此布小人自買來的。

    哪有謀劫之理?”包公即取印記着公吏與布号一一合之,不差毫厘。

     強賊尚自抵賴。

    喝令用長枷将四人枷了,收下獄中根勘。

    四人神魂驚散,不敢抵賴,隻得将謀殺布商劫取情由招認明白。

    疊成案卷。

    判下為首謀者應該償命,将李三處決;為從犯三人發配邊遠充軍。

    經紀家供明無罪。

    判訖,死商之子得知其事,徑來訴冤。

    包公遂以布匹給還屍主。

    其子感泣,拜謝包公,将父之屍骸帶回家去,可謂生死沾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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