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龍陽縣羅承仔;平生為人輕薄,不遵法度,多結朋伴,家中房舍寬大,開場賭博,收入頭錢,慣作保頭,代人典當借貸,門下常有敗壞猖狂之士出入,往來早夜不一。
人或勸道:“結友須勝己,亞己不須交。
”承仔道:“天高地厚,方能納污藏垢。
大丈夫在天地之間,安可分别清濁,不大開度量容納衆生。
”或又勸道:“交不擇人,終須有失,一毫差錯,天大禍端。
常言,‘火炎昆岡,玉石俱焚’。
你奈何不懼?”承仔答道:“一尺青天蓋一尺地,豈能昏蔽?隻要我自己端正,到底無妨。
”由是拒絕人言,一切不聽。
忽然同鄉富家衛典夜被賊劫,五十餘人手執刀槍火把,沖開大門,劫掠财物。
賊散之後,衛典一家大小個個悲泣,遠近親朋俱來看慰。
此時承仔在外經過,見得衆人勸慰,乃歎道:“蓋縣之富,聲名遠聞,自然難免劫掠,除非貧士方可無憂無慮,夜夜安枕。
”衛典一聽羅承仔的話,心中不悅,乃謂其二子道:“親戚朋友個個憫我被劫,獨羅承仔乃出此言。
想此劫賊俱是他家賭博的光棍,破蕩家業,無衣少食,故起心造謀來打劫我。
若不告官,此恨怎消!”于是寫狀具告于巡行包公衙門。
包公看了狀紙,行牌并拘原告衛典、被告羅承仔等。
重加刑罰審問。
羅承仔受刑至極,執理辯道:“今衛典被劫,未經捉獲一個,又無贓證,又無賊人扳扯,平地風波陷害小人,此心何甘?”衛典道:“羅承仔為人既不事耕種,又不為商賈,終日開場賭博,代作保頭,聚集多人,皆面生無籍之輩,豈不是窩賊?豈不可剪除!”包公叱道:“羅承仔不務本,不安分,逐末行險,誰不疑乎?作保頭,開賭局,窩戶所出決矣。
但賊情重事,最上捉獲,其次贓證,又次扳扯,三者俱無,難以窩論。
衛典之告,大都因疑誣陷之意居多,許令保釋,改惡從善,後有犯者,當正典刑。
”羅承仔心中歡喜,得免罪愆,謹守法度,不複如前做保開賭,人皆悅其改過自新。
獨有衛典心下不甘道:“我本被賊打劫,破蕩家計,告官又不得理,反受一場大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