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永平縣周儀,娶妻梁氏,生女玉妹,年方二八,姿色蓋世,且遵母訓,四德兼修,鄉裡稱賞。
六七歲時許配本裡楊元,将行禮親迎;為母喪所阻。
土豪伍和,因往人家取讨錢債,偶過周儀之門,回頭顧盼,隻見玉妹倚欄刺繡,人物甚佳,徘徊眷戀。
遂問其仆道:“此誰家女子?真的可愛。
”仆道:“此是周家玉妹。
”和道:“可配人否?”仆道:“不知。
”
和遂有心,日夜思慕,相央魏良為媒。
良見周儀,談及:“伍和家資巨萬,田地廣大,世代殷富,門第高華,欲求為公家門婿,使我為媒,萬望允人。
”周儀答道:“伍宅家勢富豪,通縣所仰。
伍官人少年英傑,衆人所稱,我豈不知?但小女無緣,先年已許配本處楊元矣。
”魏良回報于和道:“事不諧矣,彼多年已許聘楊元,不肯移嫁。
”和怒道:“我之家财人品,門第勢焰,反出楊元之下。
奈何辭我,我必以計害之,方遂所願。
”
魏良道:“古人說得好,争親不如再娶,官人何必苦苦戀此?”
和終不聽,欲興訟端。
周儀知之,遂托原媒擇日送女到楊元家,成就姻緣,杜絕争端。
和聞之,心中大怒,使人密砍杉木數株,浸于楊元門首魚池内,興訟報仇。
乃作狀告于水平縣主秦侯案下,原被告并鄰裡幹證一一拘問。
鄰裡皆道:“杉木果系伍和墳山所産,實浸置于楊元門首池中,形迹昭昭,不敢隐諱。
”楊元道:“争親未得,伐木栽贓,圖報仇恨,冤慘何堪?”伍和道:“盜砍墳木,驚動先靈,死生受害,苦楚難當。
”秦侯道:“伍和何必強辯?你實因争親未遂,故此栽贓報恨。
”遂打二十闆,問其反坐之罪。
判道:“審得伍和與楊元争娶宿仇,連年秦越。
自砍杉木,私浸元池,黑暗圖賴,其操心亦甚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