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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卷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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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措。

    旁邊書吏急忙說:“陰司不比人間,容不得半點私心。

    趕快去掉私心,火自然熄滅。

    ”李立刻屏除私心雜念,火真的完全熄滅。

    再審案時,王和原告争論很久,問周,周說明事實真相。

    判決王知情故犯,須打闆子。

    打過後,一并送回。

    王與周都死了三天然後重活。

     李辦完事,陰司用車馬送他回來。

    路上看見幾百缺頭斷腳的鬼,跪在地上哭。

    停車一問,都是外地鬼魂,要求還鄉,恐怕路上關卡阻攔,請求發給通行證明。

    李說:“我不過代理三天,現已卸任,無能為力。

    ”鬼卒們說:“南村胡某将建醮,請轉告就行了。

    ”胡,字水心,和李有交情,聽說李死而複生,特來探望。

    李問他什麼時候做道場。

    胡驚訝地說:“經過兵亂,全家安然無恙,我和内人有建醮心願,從未和别人說起,你是怎麼知道的?”李把情況對胡說了。

    胡歎息說:“閨房中一句話,陰司早知道,多麼可怕呀!”第二天,李到王家,王還躺在床上,見李,肅然起敬,謝他照顧。

    李說:“法律不容許袒護,你現在還好嗎?”王說:“沒有别的病,隻是大腿因挨了闆子,傷口已潰爛。

    ”過了二十多天才好,瘢痕還在。

     異史氏說:陰司的刑罰慘過陽世,責罰也比陽世苛刻。

    然而,不許說情,所以殘酷無比,受刑的人也無怨言。

    誰說地獄中暗無天日呢!所恨的是沒有一把火燒到官府。

     狐妾 山東萊蕪縣的劉洞九,在汾州做知州。

    有一天獨自坐在州衙中,聽到院外有笑語聲慢慢接近。

    接着,有四個女子走進屋來。

    一個四十來歲,一個三十來歲,一個二十四五,還有一個尚挽着散髻的少女。

    幾個人站在桌前,互相看着、笑着。

    劉本來知道官衙院裡狐仙很多,沒有答理她們。

    不一會,梳散髻的少女拿出一方紅紗巾,調皮地扔到劉的臉上,劉扯下來扔到窗台上,還是不理她。

    四個女子笑了一陣走了。

    又有一天,那位四十來歲的女子又來對劉說:“舍妹和你有緣分,希望你不要厭棄我們小家姑娘。

    ”劉随随便便答應了,女子才離去。

    不一會,年長的女子和一個丫鬟扶着梳散髻的少女來了,并讓少女和劉并肩坐下,說道:“一對美好伴侶,今夜洞房花燭。

    你好好侍奉劉郎,我走了。

    ”劉仔細看看少女,光豔照人,沒人能比得了,就和她同歡。

    劉問她的來曆,少女說:“我不是人,而實際上又是人。

    我本是前任知州的女兒,被狐狸迷住了,死後就埋在院内。

    狐仙們用法術又讓我複生,所以我又飄飄忽忽像狐仙一樣了。

    ”劉聽了就往少女臀部摸去。

    少女發覺了,笑道:“你大概是以為狐狸都有尾巴吧?”說完轉過身來說:“請你摸摸有沒有尾巴?”從此後,少女就留在這裡了。

    少女起居坐卧都有那個小丫鬟陪着。

    劉的家人都把她當做小夫人看待。

    丫鬟婆子們給她請安問候時,給的賞賜都很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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