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舉人,娶了雲家的女兒。
夫妻倆對父孝順,對弟友愛,父親非常喜歡她們。
可棄漸漸長大,平時不愛讀書,卻偷偷摸摸和一些無賴流氓賭博,常常從家裡偷出東西去還賭債。
父親生氣就打他,但也始終不改。
家裡人都提防他偷盜,不使他從家裡偷到東西。
于是,他便夜裡跑出去,穿窟窿盜洞去偷盜,被人家捉住,綁起來送到官府。
縣官一審問他的姓名,知道他是安家的子弟,便用自己的名帖把他送回家去管教。
父親和哥哥一起把他綁起來,痛打一頓,幾乎快斷氣了。
還是哥哥看着不忍,哀求父親才饒了他。
父親因為這事,氣得得了病,飯也吃不下。
于是,便給兩個兒子立下分家的文書:樓房、好田都分給了大器。
可棄一看又恨又怨,夜裡拿着刀,摸進哥哥房裡,準備把哥哥殺死,沒料到慌忙中誤砍到嫂子身上。
先前,公主留下一條褲子,非常輕軟,雲氏拿來做了睡衣。
可棄一刀砍上去,正好砍到這件衣服上,隻見火光四射,吓得他跑出家去。
父親知道了這件事,氣得病更沉重了,過了幾個月,便死去了。
可棄聽到父親死去的消息,才回家來。
哥哥對他很好,可是,可棄愈加放肆胡鬧起來。
一年多時間,就把他所分到的田産都折騰光了。
之後,他去到官府控告哥哥。
縣官一提審,了解可棄的為人,就把他責備了一頓,趕出衙門。
兄弟之間從此斷絕了往來。
又過了一年,可棄二十三歲了,侯氏女也十五歲了。
哥哥記起母親的話,準備趕緊給可棄完婚。
便把可棄叫到家裡來,分出一座好房子給他。
等新媳婦侯氏一進門,哥哥便把父親留下來的好田地,都登記在冊子上,交給了兄弟媳婦。
哥哥說:“這幾頃田産,是我拼命守下來的,現在全部交給你,我兄弟品行不好,就是一寸草給了他,也會弄光的。
今後你們家業的興衰,都在弟妹你身上;你如能讓他改過自新,就不用憂愁生活了。
不然的話,我這個做哥哥的,也不能老填他的無底洞。
”侯氏雖然是小人家的女兒,但卻是很賢慧美麗,可棄又愛她,又怕她。
她的吩咐,從不敢違背。
每次可棄外出都給他限定時間,不按時回來,就大罵不給飯吃。
因此,可棄的放蕩行為,有所收斂。
婚後一年多時間,侯氏生了一個兒子。
她說:“我今後不用求人了,有幾頃好地,我們母子不愁吃不飽穿不暖。
就是沒有丈夫也沒有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