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香遂作書,痛責之。
艾得書,辭去。
雪香以告其母。
冷氏怒曰:“彼說無媒妁,不足為憑。
叫他還我定聘雙股钗來!”遂召松至,告以故,且曰:“俟伊父西泠歸,到鄭州與之論理。
”松勸慰一會而去,于是請松鄭州之行遂止。
然而不知蘭氏書之僞也。
送書來人艾炙,本西泠人,詭言鄭州耳。
先是蘭瘦翁改名賈遁翁,移家西泠,與艾炙居處不遠。
艾聞其女猗猗才貌無雙,欲為坦腹,托友人蒲某為媒。
蒲某到瘦翁家,對瘦翁曰:“聞翁令媛有林下風意,欲作個紅線。
”瘦翁曰:“小女已許字羅浮梅氏,無勞兄台費心。
”蒲某聞已許字,遂不提出艾炙求婚,但問曰:“梅氏令坦曾過門否?”瘦翁曰:“定姻時,小婿甫三四歲。
自我遷居後,不通音問十有餘年,小女年已及笄,将欲專人遞書去,為女兒完婚了。
”蒲曰:“想梅府公子定是快婿。
”又略略問叙而去。
對艾炙曰:“事不諧矣。
”遂将瘦翁之言悉以告艾,艾炙求婚之念亦息。
然深慕猗猗才貌,終割不下。
一日,忽想到梅家久無消息,此中有隙可尋,或者破彼婚姻,成我秦晉,也是常事。
且賈遁翁欲專人遞書梅氏,我不如到羅浮一遊,為彼寄書,于中取事,且可訪查梅氏根柢,以便回報遁翁。
主意定了,乃託言訪舊羅浮,擇日覓舟去。
瘦翁聞之,謂艾曰:“我小婿家在羅浮,正欲專人寄書去,聞足下欲往彼處,煩帶一劄。
”文允諾。
瘦翁修書附艾。
艾歸家拆視之。
書中曆叙播遷改姓之由,且言定親時無媒的,欲請媒完婚等語。
艾悉其始末,乃曰:“賈遁翁原來姓蘭,我今日才知哩。
彼由羅浮遷鄭州是梅家曉得的,由鄭州而楚澤、而湘南、方到西泠,梅氏一概不知。
我今作僞書報梅,言蘭氏女已嫁。
諒梅縱然訪問,不過向鄭州去,決不得到西泠來。
”遂作假書,至羅浮寄梅氏。
雪香所視之劄乃艾炙僞作蘭氏書也。
艾自羅浮歸,又将雪香回書拆視,複作劄以報蘭瘦翁。
大略言:屢次寄書鄭州,從無回音,以為洩迩忘遠人之恒情。
且定姻未有媒妁,恐事有變遷,已娶某氏女為媳,令媛請再相攸雲雲。
瘦翁曰:“不料梅癯翁竟作此等事。
”入告夫人池氏。
夫人曰:“你我年已六旬,膝下隻有一女,許字羅浮,道途甚遠,我方以為憂。
梅家既别娶,為女兒再向近處擇婿可也,何必悶悶不樂。
”瘦翁默然而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