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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李撫院受囑沉冤 何知府谕民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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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銀歸家先殓三骸,次圖上控。

    務要趨冤殺賊,慰死安生!”梁玉近前答言曰:“賢喬梓持論固佳,但合省官員皆與胡賊相好,獨府大老爺持正不阿。

    老師欲雪冤還須過府第,恐群邪交布終為制肘耳。

    ”百容曰:“事不宜遲,早圖為上。

    兒去罷!”朱能泣辭曰:“父親安坐牢中,勿生悲戚,過府準否,兒自報知。

    ”又囑梁玉曰:“家嚴早晚全叨看顧,倘有不怿,求代解煩。

    ”梁玉曰:“兄去勿憂,兄父猶吾父,但願恩星擁護,早得伸冤。

    ”說罷相送出牢而去。

    朱能直程到肉店,一見潘成,下禮哭訴前事,兼緻父命願将生意與叔父承理。

    潘成扶起相慰曰:“不意賢喬梓遭此大禍,使我心側。

    賢侄不說,愚叔早已籌定。

    ”說罷将全盤數目呈出,所有鋪底客賬像夥,一一開載明白,請朱能查驗。

    朱能曰:“叔父不必如此,但我父親應得多寡懇求見惠,以後生意讓叔父全做便是。

    ”潘成聞說即取白金二百相贻曰:“賢侄持此回家使用,并上覆尊翁說,愚叔生意羁身,不能到監相候。

    ” 朱能泣謝,持銀回家。

    浼鄰好相助備買棺衾,暫殓三骸,浼人做決上府再控。

     且說襄陽府知府,乃嶺南人氏,姓何名象峰。

    有族兄維柏在朝官居兵部。

    象峰賦性剛直不阿。

    張氏四旬隻生一子,尚在襁褓。

    是日升堂,正值朱能擊鼓,喝命皂役帶入。

    朱能泣進狀詞,匍伏在地。

    知府把狀辭細看,讀到“脅奸剌斃,鋤證封冤”等語,不勝大駭,看畢怒曰:“斃證而不拘兇,訴冤而反系绁,在胡家固無國法,即知縣何有上官,不加申饬,功令奚在?爾回去殡卻傷骸,本府務必趨冤釋甯便是。

    ”朱能叩頭遵谕而去。

    知府即行文到縣吊案。

    縣主見文大驚,即打道到胡府,與胡豹商酌。

    胡豹即修書往巡撫李士林求寝其案,李巡撫接書,即委中軍傳知府到衙。

    谕曰:“朱家命案即經該縣審實,貴府何複審提?”知府曰:“此該縣胡塗,命案關天,正宜詳慎,何得縱兇斃證,拘留苦主,現伊子在卑職衙門控告,安得不提。

    ”李巡撫曰:“該縣折獄素優,料無偏斷,況胡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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