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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奇姐賊營臨難死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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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時陳夫人以兵變稍息,歸于本鄉,不幸過病洽旬。

    奇往省之,未數日寇蒼複作,遂遣奇入城。

    嗣是盜益熾,夫人病益笃,欲舁之入城,則因不可支。

    奇聞變号泣步行往省,瓊姐執奇手曰:“寇賊充斥,妹未可行。

    ”奇曰:“我甯死于賊手,豈忍不見母瞑?”因絕裾而行。

    及抵家,寇稍甯息。

    奇姐虞母不諱,先為置辦棺衾。

    比至二更,聞官兵大至,衆喜以為無虞,至五更乃知是即是賊兵。

    雞鳴遂圍渾江,剽掠男嫔數百。

    三賊突入陳夫人之房,見夫人病卧,欲逼之以行,夫人不起,抽刃欲兵之。

    時奇逃在密處,遽呼曰:“勿動手,我代之。

    ”遂出見賊。

    賊見天姿國色,歡喜特甚,遂掠以行,并擄蘭香,及家童數人而去。

    時陳夫人在床,猶未瞑目也。

     賊聞官兵欲至,飯後退屯辛千橋,至河泊宦署,将所擄男女,盡禁其中。

    奇姐謂蘭香及家童曰:“我為母病來,豈知為母死。

    我若不死,必被賊污,異日何以見白郎乎?”乃咬指血書于壁曰: 母病不可起,夫君猶未歸。

     要身遭此變,兵刃讵能違。

     甘為綱锴,誰雲名節虧? 乘風化黃鶴,直向楚江飛。

     題畢,謂蘭香家童曰:“吾母子相從于地下矣。

    汝輩得歸,可與小姐善事白郎。

    ”複謂蘭曰:“吾當急死,稍遲欲死不可矣。

    ”乃語間,即取裙中所藏剃刀,以袖蔽面,自刎其由。

    遂僵仆,血流滿地。

    蘭香抱之面哭,賊來怒殺蘭香。

    因詢其由,鄉鄰備道。

    賊曰:“我誤矣!此節孝女也,匆污其屍。

    ”于是舁而置之署後月台之上,以紅绫被覆之,相與環泣,其節孝之感人如此。

    是夕有人來報。

    錦瓊舉家号恸不已。

    瓊姐願以百金,入賊營贖其屍,衆懼不敢往。

    次日早報,官兵殺退賊矣。

    又報陳夫人即世,瓊姐帶秋英、新妹、小妹,往收其屍,錦娘帶春英殡殓陳夫人。

     時瓊号泣登台,未至五步,尚聞奇姐長歎一聲,駐曰:“吾妹尚無恙?”急往撫之,則見其氣已絕,顔色如生,尚帶笑顔。

    瓊曰:“吾妹甘心死乎。

    ”因令人異歸,與陳夫人同殓。

    遍尋蘭香之屍,則為賊棄之不中,無複存矣。

    瓊姐讀其血題之詩,号泣仆地,絕而複蘇。

    瓊姐抵陳夫人之家,與錦娘備辦棺衾,殓住完備,吊客盈門,二女親為執喪,越三日各為文吊之。

     瓊詞曰: 嗚呼哀哉!吾妹死矣,吾不忍言也。

    吾與妹歲距二周,居違五裡,七歲已同遊,十祀曾同學。

    吾母與若母兄弟也,吾父與若父連襟也。

    汝年十四,吾年十六,即聞兵變。

    惟時汝父先逝,吾父宦遊,吾祖母與若母,虞吾二人居鄉莫便也,乃即趙姨之居居焉。

    坐則共榻,寝則同床,食則同甘苦,殆于今三年一矣。

    幸得錦姊朝夕綢缪,兼以諸母殷勤教道,吾二人亦欣欣然至忘形骸。

    嗣是共遇白郎,以骨肉之親而重之以山河之誓,旋複同締姻緣,以絲羅而聯之以五百年之緣。

    将謂生則同室,死則同穴,金石莫移也。

    炬意笑語方懸于匙筋之間,慘凄即見于須臾之際。

    妹愛母心切,不暇顧身。

    吾慶妹情真,臨行拽裾,豈知裾絕而吾妹去,妹去而锢變臨。

    賊刃若母,妹安得不出?吾妹既出,身安得不死?然遘賊之時則寅也,妹不死于寅者,将為全母之計;過此則卯去,夫妹不死于卯者,必其提防之深;及入營則辰也,方入營而吾妹死矣。

    釋此不死,則妹甯有死時乎?然聞妹死之時,慷慨賦詩,吾細繹之,其首曰:“母病不可起,夫君猶未歸。

    ”孝節見于詞矣!次曰:“妾身遭此變,兵刃讵能違。

    ”慷慨以殺身矣。

    三曰:“甘為綱常死,誰雲名節虧?”舍生而取義矣。

    末曰:“乘風化黃鶴,直向楚江飛。

    ”戀戀不忘夫君矣。

    是詩也,賊夫猶自哀憐,況人乎?人見之猶自慘切,況瓊乎?瓊見之,亦無可奈何也!使吾郎君見之,其悲哀痛之又若何耶?吾恐白郎為汝傷生,則吉亦為汝須命矣!鳴呼痛哉!吾今日所以不死者,誠懼傷君之生,益重妹不瞑之目。

    古人有死于十五年之前者,固以存孤;有死于十五年之後者,亦以全趙瓊之心,猶是也。

    妹氏諒我心乎?嗚呼已矣,吾目枯矣!吾言不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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