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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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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時期坐在浴缸邊上引起了某種不舒适的感覺。

    我站起身,發現自己大汗淋漓。

    這一天還沒出過這麼多汗,好像剛從浴缸裡跨出來,而不是剛才在浴缸邊坐了好一會兒。

    我走到髒衣籃前,揭開蓋子,手腕幾乎狠狠地一扭,确确實實地把西摩的日記本扔在籃底一些被單和枕套的上面。

    我一時也想不出什麼更好而更富于建設性的主意,就走回去,又在浴缸邊上坐下來。

    我盯着藥品櫃鏡子上布布的留言看了一兩分鐘,然後走出浴室。

    特别使勁把門關上,仿佛全憑蠻力就能把這浴室永遠關得死死的。

     我的下一站是廚房。

    幸好這廚房外通過道,我不必穿過起居室,跟客人們見面就能走到那裡。

    我一進去,彈簧門在我背後自動關上了,我就脫掉上衣——我的緊身軍服上衣——扔在搪瓷面的廚房桌上。

    看來光是把上衣脫下來就花掉了我的渾身力氣,我光穿着圓領汗衫站了—會兒,似乎僅僅是為了歇一口氣,這才着手執行調制酒的艱巨任務。

    我一下子打開壁櫥和冰箱的門,尋找調制湯姆&#8226柯林斯酒的原料,好像我正被看不見的人通過牆上的窺視小孔在監視着似的。

    原料齊全,除了沒有酸橙,隻好用檸檬來代替。

    幾分鐘後,我就調好了一大罐糖放得多了一點的柯林斯酒。

    我從擱闆上拿下五隻酒杯,然後尋找托盤。

    托盤挺難找。

    花了不少時間,我開這櫥、關那櫃,等到找着一隻托盤,已是連連唉聲歎氣,聲音雖小,卻是隐約可聞。

     我又穿上上衣,托着放滿酒罐和酒杯的盤子,正要走出廚房,想象之中有隻電燈泡在我頭頂上扭亮了——就像連環畫上表現一個角色突然想出一個好主意時那樣。

    我把托盤放在地上。

    我回到放酒的擱闆前,取下—隻半滿的五分之—加侖容量的蘇格蘭威士忌酒瓶。

    我拿過一隻酒杯,給自己斟了至少有四指高①的威士忌——這多少帶點偶然性。

    我當時用估量的眼光對酒杯看了短短一刹那,馬上就像西部片中久經考驗、無往不利的主角那樣,一無表情地一仰脖就喝幹了。

    我得提一筆,這雖是小事一樁,但我寫到這裡,還明明感到不寒而栗,就算我當時年方二十三吧,我這樣幹也無非是任何血氣方剛的二十三歲的傻瓜蛋在同樣情況下都幹得出來的。

    可我并不是要說明這麼簡單的一回事。

    我是要說明,我不是個像俗話所說的酒鬼。

    通常,隻消一英兩威士忌下了肚,我不是嘔吐個不停,就是把目光掃視室内,尋找不相信我能喝酒的人。

    喝了二英兩,我曾經幹脆人事不省。

     —————— 譯注①西方人喝威士忌時,往往伸出疊在一起的手指,擱在桌面上,來衡量倒在玻璃杯中純威上忌酒的高度。

    一般先倒一指或兩指高,然後加蘇打水至滿杯,就成為威士忌蘇打。

    巴迪這次一下子倒了四指高左右,不加蘇打水,就一口幹了。

    所以十三年後,回想起來,不禁有點後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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