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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六 河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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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流至包家渡,下接館陶縣界三口。

    禦河上從交河縣,下入清池縣界。

    又永濟河在清池縣西三十裡,自南皮縣來,入清州,今呼為禦河也。

     至元三年七月六日,都水監言:“運河二千餘裡,漕公私物貨,為利甚大。

    自兵興以來,失于修治,清州之南,景州以北,頹阙岸口三十餘處,淤塞河流十五裡。

    至癸巳年,朝廷役夫四千,修築浚滌,乃複行舟。

    今又三十餘年,無官主領。

    滄州地分,水面高于平地,全藉堤堰防護。

    其園圃之家掘堤作井,深至丈餘,或二丈,引水以溉蔬花。

    複有瀕河人民就堤取土,漸至阙破,走洩水勢,不惟澀行舟,妨運糧,或緻漂民居,沒禾稼。

    其長蘆以北,索家馬頭之南,水内暗藏樁橛,破舟船,壞糧物。

    ”部議以濱河州縣佐貳之官兼河防事,于各地分巡視,如有阙破,即率衆修治,拔去樁橛,仍禁園圃之家毋穿堤作井,栽樹取土。

    都省準議。

    七年,省臣言:“禦河水泛武清縣,計疏浚役夫一十,工八十日可畢。

    ”從之。

     至大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左翼屯田萬戶府呈:“五月十八日申時,水決會川縣孫家口岸約二十餘步,南流灌本管屯田,已移文河間路、武清縣、清州有司,多發丁夫,管領修治。

    ”由是樞密院檄河間路、左翊屯田萬戶府,差軍并工築塞。

    十月,大名路浚州言:“七月十一日連雨至十七日,清、石二河水溢李家道,東南橫流。

    詢社長高良輩,稱水源自衛輝路汲縣東北,連本州淇門西舊黑蕩泊,溢流一出岸,漫黃河古堤,東北流入本州齊賈泊,複入禦河,漂及門民舍。

    竊計今歲水勢逆行,及下流漳水漲溢遏絕不能通,以緻若此,實非人力可勝。

    又西關水手佐聚稱,七月十二日卯時,禦河水驟漲三尺,十八日複添四尺,其水逆流,明是下流漲水壅逆,拟差官巡治。

    ” 延祐三年七月,滄州言:“清池縣民告,往年景州吳橋縣諸處禦河水溢,沖決堤岸,萬戶千奴為恐傷其屯田,差軍築塞舊洩水郎兒口,故水無所洩,浸民廬及已熟田數萬頃,乞遣官疏辟,引水入海。

    及七月四日,決吳橋縣柳斜口東岸三十餘步,千戶移僧又遣軍閉塞郎兒口,水壅不得洩,必緻漂蕩張管、許河、孟村三十餘村黍谷廬舍,故本州摘官相視,移文約會開辟,不從。

    ”四年五月,都水監遣官與河間路官相視元塞郎兒口,東西長二十五步,南北闊二十尺,及堤南高一丈四尺,北高二丈餘,複按視郎兒口下流故河,至滄州約三十餘裡,上下古迹寬闊,及減水故道,名曰盤河。

    今為開辟郎兒口,增浚故河,決積水,由滄州城北達滹沱河,以入于海。

     泰定元年九月,都水監遣官督丁夫五千八百九十八人,是月二十八日興工,十月二日工畢。

     灤河 灤河,源出金蓮川中,由松亭北,經遷安東、平州西,瀕灤州入海也。

    王曾《北行錄》雲:“自偏槍嶺四十裡,過烏灤河,東有灤州,因河為名。

    ” 至元二十八年八月,省臣奏:“姚演言,奉敕疏浚灤河,漕運上都,乞應副沿河蓋露囷工匠什物,仍預備來歲所用漕船五百艘,水手一萬,牽船夫二萬四千。

    臣等集議,近歲東南荒歉,民力凋弊,造舟調夫,其事非輕,一時并行,必緻重困。

    請先造舟十艘,量撥水手試行之,如果便,續增益。

    ”制可其奏,先以五十艘行之,仍選能人同事。

     大德五年八月十三日,平灤路言:“六月九日霖雨,至十五日夜,灤河與淝、洳三河并溢,沖圮城東西二處舊護城堤、東西南三面城牆,橫流入城,漂郭外三關瀕河及在城官民屋廬糧物,沒田苗,溺人畜,死者甚衆,而雨猶不止。

    至二十四日夜,灤、漆、淝、洳諸河水複漲入城,餘屋漂蕩殆盡。

    ”乃委吏部馬員外同都水監官修之,東西二堤,計用工三十一萬一千五十,鈔八千八十七錠十五兩,糙粳米三千一百一十石五鬥,樁木等價鈔二百七十四錠二十六兩四錢。

     延祐四年六月十六日,上都留守司言:“正月一日,城南禦河西北岸為水沖齧,漸至頹圮,若不修治,恐來春水泛漲,漂沒民居。

    又開平縣言,四月二十六日霖雨,至二十八日夜,東關灤河水漲,沖損北岸,宜拟修築。

    本司議,即目仲夏霖雨,其水複溢,必大為害,乃委官督夫匠興役。

    開平發民夫,幼小不任役,請調軍供作,庶可速成。

    ”五月二十一日,留守司言:“灤河水漲決堤,計修築用軍六百,宜令樞密院差調,官給其食。

    ”制曰:“今維其時,移文樞密院發軍速為之。

    ”虎贲司發軍三百治焉。

     泰定二年三月十三日,永平路屯田總管府言:“國家經費鹹出于民,民之所生,無過農作。

    本屯辟田收糧,以供億内府之用,不為不重。

    訪馬城東北五裡許張家莊龍灣頭,在昔有司差夫築堤,以防灤水,西南連清水河,至公安橋,皆本屯地分。

    去歲霖雨,水溢,沖蕩皆盡,浸死屯民田苗,終歲無收。

    方今農隙,若不預修,必緻為害。

    ”工部移文都水監,差濠寨泊本屯官及灤州官新詣相視,督令有司差夫補築。

    三年五月十日,上都留守司及本路總管府言:“巡視大西關南馬市口灤河遞北堤,侵齧漸崩,不預治,恐夏霖雨水泛,贻害居民。

    ”于是送都城所丈量,計用物修治,工部移文上都分部施行。

    七月二日,右丞相塔失帖木兒等奏:“斡耳朵思住冬營盤,為灤河走淩河水沖壞,将築護水堤,宜令樞密院發軍千二百人以供役。

    ”從之。

    樞密院請遣軍千二百人。

     河間河 河間河,在河間路界。

    泰定三年三月,都水監言:“河間路水患,古儉河,自北門外始,依舊疏通,至大成縣界,以洩上源水勢,引入鹽河,古陳玉帶河,自軍司口浚治,至雄州歸信縣界,以導澱泺積潦,注之易河。

    黃龍港,自鎖井口開鑿,至文安縣玳瑁口,以通泺水,經火燒澱,轉流入海。

    計河宜疏者三十處,總役夫三萬,三十日可畢。

    ”是月省臣奏準,遣斷事官定住同元委都水孫監丞洎本處有司官,于旁近州縣發丁夫三萬,日給鈔一兩、米一升,先詣古陳玉帶河。

    尋以歲旱民饑,役興人勞罷,候年登為之。

     冶河 冶河,在真定路平山縣西門外,經井陉縣流來本縣東北十裡,入滹沱河。

     元貞元年正月十八日,丞相完澤等言:“往年先帝嘗命開真定冶河,已發丁夫人役,适值先帝升遐,以聚衆罷之。

    今請遵舊制,俾卒其事。

    ”從之。

     皇慶元年七月二日,真定路言:“龍花、判官莊諸處壞堤,計工物,申請省委都水監及本路官,自平山縣西北,曆視滹沱、冶河合流,急注真定西南關,由是再議,照冶河故道,自平山縣西北河内,改修滾水石堤,下修龍塘堤,東南至水碾村,改引河道一裡,蒲吾橋西,改辟河道一裡。

    上至平山縣西北,下至甯晉縣,疏其淤澱,築堤分其上源入舊河,以殺其勢。

    複有程同、程章二石橋阻咽水勢,拟開減水月河二道,可久且便。

    下相栾城縣,南視趙州甯晉縣,諸河北之下源,地形低下,恐水泛,經栾城、趙州,壞石橋,阻河流為害。

    由是議于栾城縣北,聖母堂東冶河東岸,開減水河,可去真定之患。

    ”省準,于二年二月都水監委官與本路及廉訪司官,同詣平山縣相視,會計修治,總計冶河,始自平山縣北關西龍神廟北獨石,通長五千八百六步,共役夫五千,為工十八萬八百七,無風雨妨工,三十六日可畢。

     滹沱河 滹沱河,源出于西山,在真定路真定縣南一裡,經藁城縣北一裡,經平山縣北十裡,《寰宇記》載經靈壽縣西南二十裡。

    此河連貫真定諸郡,經流去處,皆曰滹沱水也。

     延祐七年十一月,真定路言:“真定縣城南滹沱河,北決堤,浸近城,每歲修築。

    聞其源本微,與冶河不相通,後二水合,其勢遂猛,屢壞金大堤為患。

    本路達魯花赤哈散于至元三十年言,準引辟冶河自作一流,滹沱河水十退三四。

    至大元年七月,水漂南關百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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