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首頁
,計二萬。

    每步簽樁四,計八十,各長八尺,徑三寸。

    水手二十,木匠二,大船二艘,梯一副,繩索畢備。

     七年七月,汴梁路言:“荥澤縣六月十一日河決塔海莊東堤十步餘,橫堤兩重,又缺數處。

    二十三日夜,開封縣蘇村及七裡寺複決二處。

    ”本省平章站馬赤親率本路及都水監官,并工修築,于至治元年正月興工,修堤岸四十六處,該役一百二十五萬六千四百九十四工,凡用夫三萬一千四百一十三人。

     文宗至順元年六月,曹州濟一陰一縣河防官本縣尹郝承務言:“六月五日,魏家道口黃河舊堤将決,不可修築,以此差募民夫,創修護水月堤,東西長三百九步,下闊六步,高一丈。

    又緣水勢瀚漫,複于近北築月堤,東西長一千餘步,下廣九步,其功未竟。

    至二十一日,水忽泛溢,新舊三堤一時鹹決,明日外堤複壞,急率民閉塞,而湍流迅猛,有蛇時出沒于中,所下樁土,一掃無遺。

    又舊堤歲久,多有缺壞,差夫并工築成二十餘步。

    其魏家道口缺堤,東西五百餘步,深二丈餘,外堤缺口,東西長四百餘步。

    又磨子口護水堤,低薄不足禦水,東西長一千五百步。

    魏家道口卒未易修,先差夫補築。

    磨子口七月十六日興工,二十八日工畢。

    二十二日,按視至硃從馬頭西,舊堤缺壞,東西長一百七十餘步,計料堤外貼築五步,增高一丈二尺,與舊堤等,上廣二步。

    于磨子口修堤夫内,摘差三百一十人,于是月二十三日入役,至閏七月四日工畢。

    ”郝承務又言:“魏家道口磚固等村,缺破堤堰,累下樁土,沖洗不存,若複閉築,緣缺堤周回皆泥淖,人不可居,兼無取土之處。

    又沛郡安樂等保,去歲旱災,今複水澇,漂禾稼,壞室廬,民皆缺食,難于差倩。

    其不經水害村保民人,先已遍差補築黃家橋、磨子口諸處堤堰,似難重役。

    如候秋涼水退,倩夫修理,庶蘇民力。

    今沖破新舊堤七處,共長一萬二千二百二十八步,下廣十二步,上廣四步,高一丈二尺,計用夫六千三百四人,樁九百九十,葦箔一千三百二十,草一萬六千五束。

    六十尺為一工,無風雨妨工,度五十日可畢。

    ”本縣準言,至八月三十日差夫二千四百二十,關請郝承務督役。

    郝承務又言:“九月三日興工修築,至十八日大風,十九日雨,二十四日複雨,緣此辛馬頭、孫家道口障水堤堰又壞,計工役倍于元數,移文本縣,添差二千人同築。

    二十六日,元與成武定、陶二縣分築魏家道口八百二十步修完。

    十月二日,至辛馬頭、孫家道口,從實又量元缺堤,南北闊一百四十步,内水地五十步,深者至二丈,淺者不下八九尺,依元料用樁箔補築,至七日完。

    又于本處創築月堤一道,西北東南斜長一千六百二十七步,内成武、定陶分築一百五十步,實築一千四百七十七步,外有元料堌頭魏家道口外堤未築。

    即欲興工,緣冬寒土凍,拟候來春,并工修理,官民兩便。

     濟州河 濟州河者,新開以通漕運也。

    世祖至元十七年七月,耿參政、阿裡尚書奏:“為姚演言開河事,令阿合馬與耆舊臣集議,以鈔萬錠為傭直,仍給糧食。

    ”世祖從之。

    十八年九月,中書丞相火魯火孫等奏:“姚總管等言,請免益都、淄萊、甯海三州一歲賦,入折傭直,以為開河之用。

    平章阿合馬與諸老臣議,以為一歲民賦雖多,較之官給傭直,行之甚便。

    ”遂從之。

    十月,火魯火孫等奏:“阿八失所開河,經濟州,而其地又有一河,傍有民田,開之甚便。

    臣等議,若開此河,阿八失所管一方屯田,宜移之他處,不阻水勢。

    ”世祖令移之。

    十二月,差奧魯赤、劉都水及一精一算數者一人,給宣差印,往濟州,定開河夫役,令大名、衛州新附軍亦往助工。

     三十一年,禦史台言:“膠、萊海道淺澀,不能行舟。

    ”台官玉速帖木兒奏:“阿八失所開河,省遣牙亦速失來,謂漕船泛河則失少,泛海則損多。

    ”既而漕臣囊加、萬戶孫偉又言:“漕海舟疾且便。

    ”右丞麥術丁又奏:“斡奴兀奴凡三移文,言阿八失所開河,益少損多,不便轉漕。

    水手軍人二萬,舟千艘,見閑不用,如得之,可歲漕百萬石。

    昨奉旨,候忙古來共議,海道便,則阿八失河可廢。

    今忙古已自海道運糧回,有一二南人自願運糧萬石,已許之。

    ”囊加、孫萬戶複請用軍驗試海運,省院官暨衆議:“阿八失河揚用水手五千、軍五千、船千艘,畀揚州省教習漕運。

    今拟以此水手軍人,就用平灤船,從利津海漕運。

    ”世祖從之。

    阿八失所開河遂廢。

     滏河 滏河者,引滏水以通洺州城濠者也。

     至元五年十月,洺磁路言:“洺州城中,井泉鹹苦,居民食用,多作疾,且死者衆。

    請疏滌舊渠,置壩閘,引滏水分灌洺州城濠,以濟民用。

    計會河渠東西長九百步,闊六尺,深三尺,二尺為工,役工四百七十五,民自備用器,歲二次放閘,且不妨漕事。

    ”中書省準其言。

     廣濟渠 廣濟渠在懷孟路,引沁水以達于河。

    世祖中統二年,提舉王允中、大使楊端仁奉诏開河渠,凡募夫千六百五十一人,内有相合為夫者,通計使水之家六千七百餘戶,一百三十餘日工畢。

    所修石堰,長一百餘步,闊三十餘步,高一丈三尺。

    石鬥門橋,高二丈,長十步,闊六步。

    渠四道,長闊不一,計六百七十七裡,經濟源、河内、河一陽一、溫、武陟五縣,村坊計四百六十三處,渠成甚益于民,名曰廣濟。

    三年八月,中書省臣忽魯不花等奏:“廣濟渠司言,沁水渠成,今已驗工分水,恐久遠權豪侵奪。

    ”乃下诏依本司所定水分,已後諸人毋得侵奪。

     至文宗天曆三年三月,懷慶路同知阿合馬言:“天久亢旱,夏麥枯槁,秋谷種不入土,民匮于食。

    近因訪問耆老,鹹稱丹水澆溉近山田土,居民深得其利,有沁水亦可溉田,中統間王學土亦為天旱,奉诏開此渠,募自願人戶,于太行山下沁口古迹,置分水渠口,開浚大河四道,曆溫、陟入黃河,約五百餘裡,渠成名曰廣濟。

    設官提調,遇旱則官為斟酌,驗工多寡,分水澆溉,濟源、河内、河一陽一、溫、武陟五縣民田三千餘頃鹹受其賜。

    二十餘年後,因豪家截河起堰,立碾磨,壅遏水勢,又經霖雨,渠口淤塞,堤堰頹圮。

    河渠司尋亦革罷,有司不為整治,因緻廢壞。

    今五十餘年,分水渠口及舊渠迹,俱有可考,若蒙依前浚治,引水溉田,于民大便。

    可令河一陽一、河内、濟源、溫、武陟五縣,使水人戶自備工力,疏通分水渠口,立閘起堰,仍委谙知水利之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