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畢,無雨雪,故力省而功倍,若有相之者。
五越月,功告成,而吉當普以監察禦史召,省台上其功,诏揭扌奚斯制文立碑以旌之。
是役也,凡石工、金工皆七百人,木工二百五十人,役徒三千九百人,而蒙古軍居其二千。
糧為石千有奇,石之材取于山者百萬有奇,石之灰以斤計者六萬有奇,油半之,鐵六萬五千斤,麻五千斤。
撮其工之直、物之價,以缗計者四萬九千有奇,皆出于民之庸,而在官之積者,尚餘二十萬一千八百缗,責灌守以貸于民,歲取其息,以備祭祀及淘灘修堰之費。
仍蠲灌之兵民所常徭役,俾專其力于堰事。
泾渠
泾渠者,在秦時韓使水工鄭國說秦,鑿泾水,自仲山西抵瓠口為渠,并北山,東注于洛三百餘裡以溉田,蓋欲以罷秦之力,使無東伐。
秦覺其謀,欲殺之,鄭曰:“臣為韓延數年之命,而為秦建萬世之利。
”秦以為然,使迄成之,号鄭渠。
漢時有白公者,奏穿渠引泾水,起谷口,入栎一陽一,注渭中,袤二百裡,溉田四千五百餘頃,因名曰白渠。
曆代因之,皆享其利。
至宋時,水沖齧,失其故迹。
熙甯間,诏賜常平息錢,助民興作,自仲山旁開鑿石渠,從高瀉水,名豐利渠。
元至元間,立屯田府督治之。
大統八年,泾水暴一漲,毀堰塞渠,陝西行省命屯田府總管夾谷伯顔帖木兒及泾一陽一尹王琚疏道之,起泾一陽一、高陵、三原、栎一陽一用水人戶及渭南、栎一陽一、泾一陽一三屯所人夫,共三千餘人興作,水通流如舊。
其制編荊為囤,貯之以石,複填以草以土為堰,歲時葺理,未嘗廢止。
至大元年,王琚為西台禦史,建言于豐利渠上更開石渠五十一丈,闊一丈,深五尺,積一十五萬三千工,每方一尺為一工。
自延祐元年興工,至五年渠成。
是年秋,改堰至新口。
泰定間,言者謂石渠歲久,水流漸穿逾下,去岸益高。
至正三年,禦史宋秉亮相視其堰,謂渠積年坎取淤土,疊壘于岸,極為高崇,力難送土于上,因請就岸高處開通鹿巷,以便夫行,廷議允可。
四年,屯田同知牙八胡、泾尹李克忠發丁夫開鹿巷八十四處,削平土壘四百五十餘步。
二十年,陝西行省左丞相帖裡帖木兒遣都事楊欽修治,凡溉農田四萬五千餘頃。
金口河
至正二年正月,中書參議孛羅帖木兒、都水傅佐建言,起自通州南高麗莊,直至西山石峽鐵闆開水古金口一百二十餘裡,創開新河一道,深五丈,廣二十丈,放西山金口水東流至高麗莊,合禦河,接引海運至大都城内輸納。
是時,脫脫為中書右丞相,以其言奏而行之。
廷臣多言其不可,而左丞許有壬言尤力,脫脫排群議不納,務于必行。
有壬因條陳其利害,略曰:
大德二年,渾河水發為民害,大都路都水監将金口下閉閘闆。
五年間,渾河水勢浩大,郭太史恐沖沒田薛二村、南北二城,又将金口已上河身,用砂石雜土盡行堵閉。
至順元年,因行都水監郭道壽言,金口引水過京城至通州,其利無窮,工部官并河道提舉司、大都路及合屬官員耆老等相視議拟,水由二城中間窒礙。
又盧溝河自橋至合流處,自來未嘗有漁舟上下,此乃不可行船之明驗也。
且通州去京城四十裡,盧溝止二十裡,此時若可行船,當時何不于盧溝立馬頭,百事近便,卻于四十裡外通州為之?又西山水勢高峻,亡金時,在都城之北流入郊野,縱有沖決,為害亦輕。
今則在都城西南,與昔不同。
此水一性一本湍急,若加以夏秋霖潦漲溢,則不敢必其無虞,宗廟社稷之所在,豈容僥幸于萬一?若一時成功,亦不能保其永無沖決之患。
且亡金時此河未必通行,今所有河道遺迹,安知非作而複辍之地乎?又地形高下不同,若不作閘,必緻走水淺澀,若作閘以節之,則沙泥渾濁,必緻淤塞,每年每月專人挑洗,蓋無窮盡之時也。
且郭太史初作通惠河時,何不用此水,而遠取白浮之水,引入都城,以供閘壩之用?蓋白浮之水澄清,而此水渾濁不可用也。
此議方興,傳聞于外,萬口一辭,以為不可。
若以為成大功者不謀于衆,人言不足聽,則是商鞅、王安石之法,當今不宜有此。
議既上,丞相終不從,遂以正月興工,至四月功畢。
起閘放金口水,流湍勢急,沙泥壅塞,船不可行,而開挑之際,毀民廬舍墳茔,夫丁死傷甚衆,又費用不赀,卒以無功。
繼而禦史糾劾建言者,孛羅帖木兒、傅佐俱伏誅。
今附載其事于此,用為妄言水利者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