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除數十一。
前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一分。
先疾,六日益遲五分。
曆,二度六百二十三分。
乘數十二,除數十一。
前留:三十七日三百八十分。
曆,一度二百八分。
乘數十,除數九。
前退:五十日,退二度三百三十四分。
先遲,七日益疾一分。
曆,一度五百三十一分。
乘數二十,除數十七。
後退:五十日,退二度三百三十四分,先疾,七日益遲一分。
曆,一度五百三十一分。
乘數五,除數四。
後留:三十七日三百八十分。
曆,一度二百八分。
乘數二十,除數一十七。
後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一分。
先遲,六日益疾五分。
曆,二度六百二十三分。
乘數十,除數九。
合前伏:十八日四百一十五分,行一度四百一十五分。
先疾,二日益遲九分。
曆,四百八十分。
乘數十二,除數十一。
○太白
晨合後伏:四十一日七百一十九分,行五十二度七百一十九分。
先遲,三日益疾十六分。
曆,四十一度七百一十九分。
乘數七百九十七,除數二百九。
夕疾行:百七十一日,行二百六度。
先疾,五日益遲九分。
曆,百七十一度乘數七百九十七,除數二百九。
夕平行:十二日,行十二度。
曆,十二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百五十六。
夕遲行:四十二日,行三十一度,先疾,日益遲十分。
曆,四十二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百三十七。
夕留:八日。
曆,八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九十二。
夕退:十日,退五度。
先遲,日益疾九分。
曆,十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八十六。
夕合前伏:六日,退五度。
先疾,日益遲十五分。
曆,六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八十四。
夕合後伏:六日,退五度。
先遲,日益疾十五分。
曆,六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八十三。
晨退:十日,退五度。
先疾,日益遲九分。
曆,十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八十四。
晨留:八日,曆八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八十六。
晨遲行:四十二日,行三十一度。
先遲,日益疾十分。
曆,四十二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九十二。
晨平行:十二日,行十二度。
曆,十二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百三十七。
晨疾行:百七十一日,行二百六度。
先遲,五日益疾九分。
曆,百七十一度。
乘數五百一十五,除數百五十六。
晨合前伏:四十一日七百一十九分,行五十二度七百一十九分。
先疾,三日益遲十六分。
曆,四十一度七百一十九分。
乘數七百九十七,除數二百九。
○辰星
晨合後伏:十六日七百一十五分,行三十三度七百一十五分。
先遲,日益疾二十二分。
曆,十六度七百一十五分。
乘數二百八十六,除數二百八十七。
夕疾行:十二日,行十七度。
先疾,日益遲五十分。
曆,十二度。
乘數二百八十六,除數二百八十七。
夕平行:九日,行九度。
曆,九度。
乘數四百九十五,除數百九十四。
夕遲行:六日,行四度。
先疾,日益遲七十六分。
曆,六度。
乘數四百九十六,除數百九十五。
夕留:三日。
曆,三度。
乘數四百九十七,除數百九十六。
夕合前伏:十一日,退六度。
先遲,日益疾三十一分。
曆,十一度。
乘數四百九十八,除數百九十七。
夕合後伏:十一日,退六度。
先疾,日益遲三十一分。
曆,十一度。
乘數五百,除數百九十八。
晨留:三日。
曆,三度。
乘數四百九十八,除數百九十八。
晨遲行:六日,行四度。
先遲,日益疾七十六分。
曆,六度。
乘數四百九十七,除數百九十六。
晨平行:九日,行九度。
曆,九度。
乘數四百九十六,除數百九十五。
晨疾行,十二日,行十七度。
先遲,日益疾五十分。
曆,十二度。
乘數四百九十二,除數百九十四。
晨合前伏:十六日七百一十五分,行三十三度七百一十五分。
先疾,日益遲二十二分。
曆,十六度七百一十五分。
乘數二百八十六,除數二百八十七。
各置其本進退變率與後變率。
同名者,相消為差。
在進前少,在退前多,各以差為加;在進前多,在退前少,各以差為減。
異名者,相從為并。
前退後進,各以并為加;前進後退,各以并為減。
逆行度率則反之。
皆以差及并,加、減日度中率,各為日度變率。
其水星疾行,直以差、并加、減度中率,為變率。
其日直因中率為變率,勿加、減也。
以定合日與前疾初日、後疾初日與合前伏初日先後定數,各以同名者相消為差,異名者相從為并。
皆四而一。
所得滿辰法,各為日度。
乃以前日度盈加、縮減其合後伏度之變率及合前伏、前疾日之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