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監置大成二十人,取已及第而聰明者為之。
試書日誦千言,并日試策,所業十通七,然後補其祿俸,同直官。
通四經業成,上于尚書,吏部試之,登第者加一階放選。
其不第則習業如初,三歲而又試,三試而不中第,從常調。
永隆二年,考功員外郎劉思立建言,明經多抄義條,進士唯誦舊策,皆亡實才,而有司以人數充第。
乃诏自今明經試帖粗十得六以上,進士試雜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後試策。
武後之亂,改易舊制頗多。
中宗反正,诏宗室三等以下、五等以上未出身,願宿衛及任國子生,聽之。
其家居業成而堪貢者,宗正寺試,送監舉如常法。
三衛番下日,願入學者,聽附國子學、太學及律館習業。
蕃王及可汗子孫願入學者,附國子學讀書。
玄宗開元五年,始令鄉貢明經、進士見訖,國子監谒先師,學官開講問義,有司為具食,清資五品以上官及朝集使皆往閱禮焉。
七年,又令弘文、崇文、國子生季一朝參。
及注《老子
又敕州縣學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子若庶人二十一以下通一經及未通經而聰悟有文辭、史學者,入四門學為俊士。
即諸州貢舉省試不第,願入學者亦聽。
二十四年,考功員外郎李昂為舉人诋诃,帝以員外郎望輕,遂移貢舉于禮部,以侍郎主之。
禮部選士自此始。
二十九年,始置崇玄學,習《老子》、《
其生,京、都各百人,諸州無常員。
官秩、廕第同國子,舉送、課試如明經。
天寶九載,置廣文館于國學,以領生徒為進士者。
舉人舊重兩監,後世祿者以京兆、同、華為榮,而不入學。
十二載,乃敕天下罷鄉貢,舉人不由國子及郡、縣學者,勿舉送。
是歲,道舉停《老子》,加《周易》。
十四載,複鄉貢。
代宗廣德二年,诏曰:“古者設太學,教胄子,雖年谷不登,兵革或動,而俎豆之事不廢。
頃年戎車屢駕,諸生辍講,宜追學生在館習業,度支給廚米。
”是歲,賈至為侍郎,建言歲方艱歉,舉人赴省者,兩都試之。
兩都試人自此始。
貞元二年,诏習《開元禮》者舉同一經例,明經習律以代《爾雅》。
是時弘文、崇文生未補者,務取員阙以補,速于登第,而用廕乖實,至有假市門資、變易昭穆及假人試藝者。
六年,诏宜據式考試,假代者論如法。
初,禮部侍郎親故移試考功,謂之别頭。
十六年,中書舍人高郢奏罷,議者是之。
元和二年,置東都監生一百員。
然自天寶後,學校益廢,生徒流散。
永泰中,雖置西監生,而館無定員。
于是始定生員:西京國子館生八十人,太學七十人,四門三百人,廣文六十人,律館二十人,書、算館各十人;東都國子館十人,太學十五人,四門五十人,廣文十人,律館十人,書館三人,算館二人而已。
明經停口義,複試墨義十條。
五經取通五,明經通六。
其嘗坐法及為州縣小吏,雖藝文可采,勿舉。
十三年,權知禮部侍郎庾承宣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