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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九十四 杜裴李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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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持往,绶遽奉和,附使進。

    帝曰:“為文不已,豈頤養邪?”敕自今勿複爾。

    終左散騎常侍。

     弟纁,有一精一識,為士林器許,兄弟皆名重當時。

     绶子溫。

    溫,字弘育。

    方七歲,日誦書數千言。

    十一,舉兩經及第,以拔萃高等補鹹一陽一尉。

    父愕然,疑假權谒進,召而試諸廷,文就無留意,喜曰:“兒無愧矣!”入為監察禦史,以台制苛嚴,不可以省養,不拜。

    換著作郎,既謝,辄解歸。

    侍親疾,調适湯劑,彌二十年,衣不弛帶。

    既居喪,毀瘠不支。

    服除,李逢吉辟置宣武府。

    頻遷右補阙。

    宰相宋申錫被構,罪不測,溫倡曰:“丞相一操一履有初,不宜反,乃一奸一人陷之。

    吾等豈避雷霆,使上蒙霧咎邪!”率同舍伏閣切争,由是益知名。

     太和五年,太廟室漏罅,诏宗正、将作營治,不時畢,文宗怒,責卿李銳、監王堪,奪其禀,自敕中人葺之。

    溫谏:“吏舉其職,國以治;事歸于正,法以修。

    夫設制度,立官司,度經費,則宗廟最重也。

    比诏下閱月,有司弛墯不力,正可黜慢官,懲不恪,擇可任者繕完之,則吏舉職,事歸正矣。

    今慢吏奪禀,而易以中人,是許百司公廢職,以宗廟之重,為陛下所私,臣竊惜之。

    請還将作,則官修業矣。

    ”帝乃罷宦人。

    會群臣請上尊号,溫固谏:“今河南水,江淮旱歉,京師雪積五尺,老稚凍仆,此非崇飾虛名時。

    ”帝順納,乃謝群臣。

    改侍禦史。

     李德裕入輔,擢禮部員外郎。

    或言雅為牛僧孺厚,德裕曰:“是子堅正,可以私廢乎?”鄭注節度鳳翔,表為副,溫曰:“拒則遠黜,從之禍不測,吾焉能為注起邪?”注誅,由考功員外郎拜谏議大夫。

    未幾,為翰林學士。

    先是,绶在禁廷,積憂畏病廢,故誡溫不得任近職,至是固辭。

    帝怒曰:“甯绶治命邪?”禮部侍郎崔蠡曰:“溫用亂命,益所以為孝。

    ”帝意釋,換知制诰。

    引疾徙太常少卿。

    宰相李固言薦溫給事中,帝曰:“溫素避事,肯為我論駁乎?須太子長,以為賓客。

    ”久之,卒為給事中。

     初,兼莊恪太子侍讀,晨詣宮,日中見太子,谏曰:“殿下盛年,宜雞鳴蚤作,問安天子,如文王故事。

    ”太子不悅。

    辭侍讀,見聽。

    王晏平罷靈武節度使,以馬及铠仗自随,貶康州司戶參軍,厚賂貴近,浃日,改撫州司馬,樂工尉遲璋授光州長史,溫悉封上诏書。

    太子得罪,诏谕群臣,溫曰:“陛下訓之不早,非獨太子罪。

    ”時頗直其言。

    遷尚書右丞。

    鹽鐵推官姚勖按大獄,帝以為能,擢職方員外郎,将趨省,溫使戶止,即上言:“郎官清選,不可賞能吏。

    ”帝命中人谕送,溫執議不移,诏改勖檢校禮部郎中。

    帝問故于楊嗣複,對曰:“勖,名臣後,治行無疵。

    若吏材幹而不入清選,佗日孰肯當劇事者?此衰晉風,不可以法。

    ”帝素重溫,出為陝虢觀察使。

    民當輸租而麥未熟,吏白督之,溫曰:“使民貨田中穗以供賦,可乎?”為緩期而賦辦。

     武宗立,擢吏部侍郎。

    李德裕欲引同輔政,溫苦言李漢可釋,德裕怅然,出宣歙觀察使。

    池民訟刺史,劾無狀,榜殺之,威行部中。

    既疾,召親屬,賦绶詩“在室愧屋漏”,因泣下曰:“今知沒身不負斯誡矣!”卒,年五十八,贈工部尚書,谥曰孝。

     溫一性一剛峻,人望見無敢戲慢者。

    與楊嗣複、李珏善,嘗勸與李德裕平故憾,二人不從,及皆谪,溫歎曰:“用吾言,孰至是邪!”一女,歸薛蒙。

    女工屬文,續曹大家《女訓》,行于世。

    溫少合,所善惟蕭祐。

     祐者,字祐之,夷澹君子也。

    少貧窭,隐居,以孝養聞。

    司農卿李實督官租,祐居喪,未及輸,召至,将責之。

    會有賜與,倩祐為奏,實稱善,即薦于朝。

    終制,以處士拜左拾遺。

    累遷谏議大夫,終桂州觀察使,贈右散騎常侍。

    一精一畫及書,自鐘、王、蕭、張以來,皆能識其真。

    謷然不以塵事自蒙,故溫号“山林友”雲。

     贊曰:杜黃裳善謀,裴垍能持法,李籓鲠挺,韋貫之忠實,皆足穆天縡,經國體,撥衰奮王,菑攘四方。

    憲宗中興,甯不謂得人而緻然邪?昔子貢孔堂高第而貨殖,韓安國漢名宰而資貪,黃裳亦以受饷見疵,至于忠烈峣然,則不可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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