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并不是一個适合談戀愛的人。 不夠浪漫,這不是個什麼要不得的缺點,但若加上自我性太強、孤僻、性情不走,一點點的累積起來,就可得到上列的結論。不,還該加上“超級”兩個字。 其實有時想想,也真覺得不可思議,像我這麼一個不适合談戀愛的人,居然會想要寫言情小說?而且居然還能出書!和友人閑聊時,她說我總是把男主角的戲分給撇到宇宙的盡頭去,尤其和女主角比起來,更是天差地劃。 我說過了,我是個很任性自我的人,而且有着嚴重的人格分裂。事實上,我筆下的女主角,多多少少都會有點自己的影子在上頭。并非百分百,但由于是自己多重人格中的某一重,所以,寫來格外的賣力。至于男主角,我隻能說不擅長,因為我并不是相當喜歡男性。我不是同性戀,而是和一般人比起來,我愛自己勝過一切。說穿了,我是個自我性強的人,同時又自戀! &n
《捍衛單身》 “還不錯,就是舌頭笨了點。” 這天殺的臭男人,奪走她的初吻,竟得了便宜還賣乖!? 借這次拍宣傳照的機會, 她會讓他體會“唯小人、女子難養也”之真義! 誰知戰況不如預期―― 第一戰:“吵”為成功之母, 自古皆然吵得他不得不讓步,順了她的意。 第二戰:他抓到訣窮刻意惹火她, 再作勢慘遭滑鐵盧 惹得她深感歉疚,退讓連連, 成了被貓逗着玩的老鼠而不自知。 第三戰:她捍衛單身生活不成, 手被牽、唇被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