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在黑暗中,等它吃完了就好拿走。
那隻笨狗,以為有人想搶它的食物,惡狠狠的上來兇我,露出了尖尖的白牙。
想了一下,守在那兒不是辦法,一來有惡狗,二來主人出來了抓到小偷,不太好看。
這麼再一想,橫穿過水溝,跑到鎮上街邊,一家售賣日用品的商店已經下了半道門,大概就算打烊了。
我走進去,指着一隻全新的大海碗,付了錢,再慢慢晃回去,那時,和我一同旅行的朋友們早回旅社去了,隻我一個人。
再回去時,狗不見了,人沒有出來,那隻被舔得光清的老碗,還在。
我蹲下去,快速的把新碗放在原地,那隻舊碗被換了過來。
也不敢加快步子,心裡吓得要死,步子還像在散步似的。
走了一段路,才敢回了一次頭。
确定安全了,這才在路燈下,蹲在水溝邊,用手掬水,洗起碗來。
回到旅社,又在燈下細細看了。
好家夥,淡青色,還是冰紋的。
這一喜非同小可,用力去打三夾闆,叫靠隔的朋友過來一同欣喜。
那次環島旅行,跟回來的碗盤多得可以開碗店。
有些小形的,拿來當了煙灰缸。
有一日,齊豫到我家裡去,看上了她手中的煙灰缸——我的碗。
分了三隻小的給她,那時潘越雲看了,叫起來:“三毛,我也要你的碗——”
于是我把那些小碗都分了。
一面分一面叫:“來!來!還有誰要搶我的飯碗,接了去,這碗飯本人就要不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