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長州、薩摩、肥前、土佐四藩聯手打垮德川幕府,高舉“王政複古”的大旗,擁立明治天皇開啟了明治維新的時代。
日本變成了君主立憲的國家,天皇成為國家憲法确認的“最高元首”。
那麼天皇實際上究竟擁有多大的權力?日本社會究竟誰是真正的主導力量呢?
應該說,同樣的制度,同樣的法律,不同的天皇擁有不同程度的權力!權力從來不是法律能夠完全賦予的,也不是制度足以徹底保證的,權力乃是各方利益激烈博弈的結果。
四藩奪權以來,逐漸形成了“明治寡頭”的政治權力核心,其代表人物就是“明治九元老”。
在他們背後乃是軍閥勢力和财閥勢力的雙重支持。
他們将天皇高高地供奉成神,然後“借用”天皇的名義,對國家的大政方針實施影響。
天皇的意志,必須也隻有通過他們才能夠得到執行。
明治天皇以其獨特的個人魅力和政治權謀,将自己的皇權意志與“明治寡頭”的利益進行了有效整合,從而獲得了各方的擁戴,皇權得以鞏固,天皇的權威得以彰顯。
然而,當明治天皇去世,他的兒子大正天皇即位之後,情況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大正屬于典型的弱勢天皇,他既無明治的個人魅力,更缺乏明治的政治權謀,才華、政績、威望都遠遜于乃父。
俗話說,一個人的才氣比脾氣大時,人們通常可以容忍,但若脾氣比才氣還大,往往會招緻反彈。
大正的毛病正在于此,而他的悲劇是對此毫無知覺。
辛亥革命前後,西園寺公望第二次組成内閣,其間大正天皇即位。
大正的皇權意識強烈到各方都明顯反感的程度,而他并不具備韬光養晦的權力謀略,更沒有借力打力的政治手腕。
他的自我感覺是超級牛人,一個被神和憲法雙重護佑的牛人,牛到一聲令下,各方會立刻無條件服從的程度。
于是,大正一上台就着手擴充軍隊,強化國防,包括增加陸軍和海軍的人數和裝備,準備在開疆辟土和軍事征服上,能夠青出于藍,趕上甚至超過其父明治天皇。
其心氣之高,決心之堅定,根本忽視了他的權力基礎并不足以支撐他的雄心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