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币,有兩種選擇,一是借鑒蘇聯1947年的貨币改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以新币換舊币,實行差别兌換,新舊币以1:10兌換,此時持有舊币越多貶值越大,乘機剝奪一部分人的貨币财富,壓縮貨币流通量,達到實現貨币穩定的目的。
其實,蔣介石抗戰後接收淪陷區時,搞的法币以1:200收兌僞币,蘇聯用新币以1:10兌換舊币,都是在掠奪舊币持有人的财富。
同樣的道理,美國逼迫人民币升值,相對于美元資産國際購買力不變的情況下,假如1:7的美元兌換人民币的比值突然變成了1:6,這就相當于人民币“以舊換新”,在升值的那一時刻,人民币的“新币”以6:7的比價“取代”了“舊币”,其結果必然是“舊币”持有人的财富流失!這就是人民币升值是對外“名義升值”,對内購買力實際貶值的道理。
南漢宸從保護人民利益的角度出發,認為中國不适合模仿蘇聯的貨币改革政策。
另一種選擇是先合并簡化各個解放區發行的貨币,等物價和貨币穩定後,再發行新币。
同時,考慮到國民黨币制改革的負面影響,要讓老百姓了解,共産黨實行的是統一貨币,不是貨币改革,與國民黨搞的完全不一樣。
國民黨的币制改革是以更嚴重的通貨膨脹為手段,來掠奪人民财富,其結果是物價飛漲,民怨鼎沸,經濟走向崩潰。
而貨币統一,是為了簡化和鞏固解放區的貨币制度,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和商品交流,完全是從人民的利益出發的。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告成立,南漢宸任總經理,并從即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人民币”。
為了在貨币統一的過程中不損害人民群衆的利益,政府采取了“固定比價,混合流通,逐步收回,負責到底”的方針,逐步收回了各解放區發行的貨币。
政府根據各解放區的物價水平,規定了人民币與各解放區貨币的合理比價,并停止了各地區貨币的發行,要求各地銀行按照規定比價逐步收回。
這樣,原來各自為政的地區之間的經濟關系得到迅速調整。
人民币的出現大大方便了市場流通。
為了消除老百姓擔心手中持有的解放區的貨币來不及兌換而作廢的疑慮,政府保證不但對人民銀行的新币負責,而且對所有解放區銀行過去發行的舊币負責。
以後,政府不但對抗日戰争和解放戰争時期發行的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