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人民币:為人民服務的貨币

首頁
1953年,在政府完成統一财政,全國物價基本穩定的情況下,陳雲提出了發行新人民币的建議。

    1954年底,中共中央指示“現行的人民币在計算上已失去作用,在國際觀感上,對國内人民心理上影響均不好。

    為進一步健全和鞏固我國的貨币制度,整理貨币流通,縮小票面額,便利計算和使用”。

    中央批準1955年發行新人民币,考慮到年初兩個月正值節假日,因此改為3月1日起發行新币。

     新人民币的出台,必須要解決兩大問題:第一,人民币是否與黃金挂鈎;第二,新舊貨币如何兌換。

     在世界普遍實行貨币規定含金量的時代,陳雲力主人民币不與黃金挂鈎,不規定人民币的含金量。

     為什麼陳雲在設立人民币含金量時顧慮重重呢?這還要扯上蘇聯外長葛羅米柯丢官的事。

     1951年4月30日,斯大林親自提出,蘇共中央政治局作出決定,撤銷4月5日由蘇聯國家銀行制定的一項關于盧布與人民币彙率的決定。

    并給予國家銀行行長和财政部長警告處分,外交部長葛羅米柯被降級為英國大使,原因就是葛羅米柯在彙率問題上讓斯大林勃然大怒。

     新中國成立之初,毛澤東和周恩來先後赴莫斯科,和斯大林等蘇聯領導人談判和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将中蘇的戰略同盟關系以法律形式确定下來。

    雙方争論最激烈的就是盧布與人民币彙率問題,而蘇聯政府在這方面做了精心準備。

     蘇方沒有、也不想按照一般國際慣例,根據主要産品價格綜合指數,來确定盧布與人民币的比值,而是采取擡高盧布壓低人民币的辦法。

    蘇方首先和中國确定盧布與人民币的比值是通過美元來計算。

    在毛澤東談好條約的大框架,離開蘇聯後,他們馬上宣布提高盧布對包括美元在内的所有外币的彙率,一舉把盧布的購買力提高了30%,這樣大大增加了中蘇貿易談判中彙率問題的難度。

    中方代表很不滿意,對此提出不同意見。

    但是,由于當時中國急于得到蘇聯的物資和技術,隻好做出讓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