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快樂。
如若太早,尚未成熟的身心會自然起來抵抗,如若晚了,過分的焦灼會太易疲勞,而不能充分享用這快樂。
他正當其時,在她二十二歲的時候,呼應了她的覺醒。
上天真是太厚愛她了。
這男人驚異這女人怎麼有那樣活潑與大膽的生命,那樣的能夠領會快樂,又給他快樂。
并且充滿了靈感,随時可有出人意料的令人銷魂的小手段。
在那熾烈的情夢中,兩人都卸了僞裝,流露了真情。
他愛她愛得要命,恨不能一口吃了她,幾乎要把她骨頭擠碎。
她痛苦而歡樂的叫聲更使他激動。
整整一年的苦心沒有白費,有了報答,他激動地想着。
即使在他最最激動的時候,他仍有着冷靜的頭腦。
他開始作下一步的策劃,他要拴住女人。
他深知拴住她有多麼不易。
然而,太易拴住的女人又多麼無味,激不起熱情,激不起智慧。
他愛就愛這不容易拴住的秉性。
他是那種不安分的男人,身上有着過多的精力和才分。
一個頗費心計的女人便是這精力與才分極好的出路。
他今後的一生也許都要在進行這一場鬥争。
想到此,他很激動,也很冷靜。
她是自由慣了的,從小和男孩兒一起厮混,他即使是神仙一個,單槍匹馬也攏不住她的。
所以,他要給她自由,這自由恰恰夠她樂的,玩的,恰恰叫她不覺得枯燥乏味兒。
他知道,将她放得太松,她要跑;勒得太緊了,她不自在也會掙着跑,唯有不松不緊,即由着她撒撒性兒,卻又跑不脫,才是正好。
他在心裡暗暗給她畫了個地界,時刻掌握着尺度。
讓她有和過去一樣多的男朋友,很多人喜歡他女人,這女人又唯他獨得,也是一宗很大的驕傲。
可唯有這女人屬他獨得,許多人的愛戴才是驕傲,所以,他嚴密監視着不許有任何一點稍稍過分的行為發生。
而她,見他很大度,便覺着男人很不平凡,更看重了一些,雖是稍稍受了一些約束,卻也情願。
而且,做女孩兒時有的快樂,基本都有,還多了那種女孩兒家不能得的快樂。
她打扮,她撒嬌兒,她使眼神,他一個人幾乎抵得了幾十個觀衆和對手,她跟他過得知足,也安心。
第二年,便有了個小男孩兒。
她說不上是愛他,還是不愛他。
聽他哭,心疼,見他笑,也樂,他吮着她的xx頭,心裡麻酥酥的是滋味兒,就用流不盡的奶水噴他,他閉着眼兒亂躲的可憐樣兒,叫她忍不住地親他。
可是,總嫌他墜腿兒,她還沒樂夠呢!女兒家剛做定,新媳婦還沒做夠,就要做媽,她嫌太忙了一些,所以倒并不是割舍不了的。
婆婆抱去十天,她不想念,娘家媽抱去半月,她也不惦記。
望着那對被乳汁撐得老大的奶,她微微地發愁,怕失了她的好身段。
這時候的她,簡直像顆熟透了的果子,誰見了誰都想摘。
每日站在幹果櫃台上,招來多少大傻哥、二流子。
男人很不放心,便說這活兒太苦太累,要給她調工作。
好在,他做組織工作,地方上人頭很熟,調動個工作不費難。
不久,她就脫了白大褂,去了文化宮報到,做打字員。
文化宮的工作又清閑又體面,每日裡沒多少字可打的,她就織毛衣。
雖然沒了龍眼吃,可是整天可以穿得漂亮整潔。
男人讓上海的戰友捎了一輛小輪子自行車,通紅通紅,前邊安着個小鏡子,裝了個锃亮的小筐子,她自己又拴了隻粉紅的小兔子,車子一騎,就前後打悠。
下了班,路過菜市,買一把碧綠的芹菜,裝在筐子裡,一路地風光過去。
是這城裡的風光,又是這城裡的敗壞。
都瞅她,瞅過了就有些慚愧,就唾她,唾過了心裡又恨恨的自卑,也不知自卑個什麼。
她可不問這些,漂亮快樂地早來晚去,猶如太陽早上升起,傍晚落下。
“四人幫”的勢頭過去,然後,歌舞團的風頭也過去了。
他調來此地僅僅半年,歌舞團便解散了。
從成立到解散,一共是八年,還沒“四人幫”十年的命長。
歌舞團的人四下裡亂分,有門路的自找,沒門路的服從。
他雖沒有門路,可拉大提琴的名聲卻出去了,文化宮要了他。
他便去了文化宮上班,專管群衆文藝。
坐在辦公室裡,看着窗外空地上陽光的移動,他想着,花了這麼大周折,調來此地,像是為了這文化宮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