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及十信位。
今明習種姓故。
性離粗垢。
勝解行中。
雲從初發心乃至名解行住。
出其行位。
測雲。
述兩釋。
一雲。
十信已上皆名發心住。
一雲。
十解已上方名發心(文)。
瑜伽論四十九雲(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第三持究竟瑜伽處地品)如前所說十三住中。
應知随彼建立。
七地前之六種唯菩薩地。
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立為地。
何等為七。
一種姓地。
二勝解行地。
三淨勝意樂地。
四行正行地。
五決定地。
六決定行地。
七到究竟地。
如是七種菩薩地中。
最後一種名為雜地。
前種姓住名種姓地。
勝解行住名勝解行地(文)。
略纂十二雲。
論解七地中。
雲第七如來等雜立為地者。
前名第七唯在第十地。
今何以通取者。
據實通在佛中。
前唯約因位故。
略不明佛也。
今實錄之。
故兼取佛(文)。
遁倫記十二雲。
前中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立為地者。
前明第七唯在第十地。
今何以通取者。
據實通在佛中。
前唯約因位故。
略不明佛也。
今實錄之。
故兼取佛(文)。
問。
清涼大師依仁王經意。
十三法師中可取佛果耶。
進雲。
疏雲。
而佛非十三之數(文)。
付之。
十三法師者。
廣可亘因果二位。
何不取佛果哉。
是以披探玄記餘處釋雲。
仁王經有十三種法師。
謂十二住及佛是也(文)。
師資解釋豈非相違哉。
答。
仁王經意。
以三賢十地立十三法師也。
故清涼大師釋雲。
依仁王下卷說十三法師各住一位。
即當第一。
言十三者。
一習種性。
二性種性。
三道種性。
四善覺摩诃薩。
五德惠。
六明惠。
七爾焰。
八勝達。
九常現真實。
十玄達。
十一等覺。
即八地。
十二惠光神變。
即當九地。
十三觀佛菩薩。
義當十地及等覺。
而佛非十三之數(文)。
加之嘉祥大師解仁王經大牟尼言有修行十三觀門之文。
廣疏(下)雲。
十三觀門者。
謂三賢十聖為十三(文)。
略疏雲。
言十三門者。
謂三賢十聖以為十三門(文)。
此等釋意。
宛同清涼大師定判。
尤可為指南實義也。
何況仁王經中說十三法師雲。
汝等大衆應如佛供養(文)。
若十三法師中取佛果者。
不可雲應如佛供養哉。
是以香象大師梵網經疏中。
解彼經(下)見一切疾病人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之文。
破有人八福田中取佛果之義雲。
既言如佛無異。
複言八中第一。
明知非是後二種八。
此應是初八之内方為第一也(文)。
準而思之。
既雲汝等大衆應如佛供養。
明知十三法師中不取佛果雲事。
但于探玄記餘處釋者。
經文慥不指其體故。
且作一相之釋。
更非再往之義欤。
疏三下雲。
五依仁王下卷說十三法師各住一位。
即當第一。
言十三者。
一習種性。
二性種性。
三道種性。
四善覺摩诃薩。
五德惠。
六明惠。
七爾焰。
八勝達。
九常現真實。
十玄達。
十一等覺。
即八地。
十二惠光神變即當九地。
十三觀佛菩薩。
義當十地及等覺。
而佛非十三之數(文)。
鈔十上雲。
言五依仁王下卷說十三法師者。
即奉持品。
彼新經文。
初三名同。
從初地已去。
皆牒地名。
今雲爾者。
名異義同。
言善覺者。
初證真如得無分别智故。
二地戒德清淨入修惠故。
三地聞持發惠光故。
故舊為明地。
四地是焰惠故。
亦雲爾焰亦雲所知燒。
于所知惠焰增故。
五地入真達俗為難勝故。
六地般若。
寔智常現前故。
七地依空涉有為玄達故。
八地得一切法如寔覺故。
九地善惠具四十辯。
普應多會。
使情非情皆說法故。
十三菩薩地。
盡入佛境故(文)。
玄八雲。
仁王經有十三種法師。
謂十二住及佛是也(文)。
疏五下雲。
仁王經說十三法師。
如來滅後流化不絕。
亦名法師(文)。
演義鈔十三上·刊定記八(無釋)。
梵網經下雲(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法門品)。
若佛子。
見一切疾病人。
應供養。
如佛無異。
八福田中。
看病福田第一福田(文)。
疏下雲。
八福田者。
有人雲。
一造曠路美井。
二水路橋梁。
三平治險路。
四孝事父母。
五供養沙門。
六供養病人。
七救濟犯厄。
八設無遮大會。
未見出何聖教。
有雲。
供養三寶為三。
四父母。
五師僧。
六貧窮。
七病人。
八畜生。
亦未見教。
賢愚經雲。
施五人得福無量。
一知法人。
二遠行來人。
三遠去人。
四饑餓人。
五病人。
是以三寶亦為八種。
既言如佛無異。
複言八中第一。
明知非是後二種八。
此應是初八之内方為第一也(文)。
仁王經下雲(受持品)。
大牟尼言。
有修行十三觀門。
諸善男子。
為大法王。
從習忍至金剛頂。
皆為法師。
依持建立。
汝等大衆應如佛供養而供養之。
應持百萬億天華天香而以奉上(文)。
廣疏下雲。
就初略答中有三。
初佛答。
勸修觀門略歎其德文雲十三觀門者。
謂三賢十聖為十三。
前之四忍各有三品。
以為十二。
寂滅忍下。
忍為十三。
從習已下。
第二辨位。
習忍者即習種性。
至金剛頂者。
即十地。
标初舉後。
中間十一略不具列。
依持建立者。
明十三種合可依止。
汝等下。
第三初大衆如法供養文。
雲應如佛供養者。
教其重敬供養也。
故二谛品雲。
一念信波若。
當知是人即是如來。
況乃十三法師不應如佛供養也(文)。
略疏雲。
然初略中言十三門者。
謂三賢十聖以為十三門。
文相可知(文)。
仁王經下雲(受持品)。
複次觀佛菩薩住寂滅忍者(文)。
廣疏下雲。
就初明地中功能有四。
第一觀佛者。
法雲地名也。
第二住寂滅忍者。
标忍名也。
此第十地共佛同在一忍。
合為第十三法師也。
言住寂滅忍者。
若就其别。
唯取第十下品寂滅忍。
若就其通明。
佛及菩薩皆立寂滅忍也(文)。
尋雲。
如此釋者。
以第十地及佛果。
合為第十三法師(見)。
如何。
答。
上文疏雲。
謂三賢十聖為十三。
故以佛果不可為第十三法師雲事炳然也。
其旨如上成之。
但于今釋者。
尤似難思。
可問本宗人也。
試且會之雲。
以第十地及佛果同為寂滅忍故。
雲此第十地共佛同在一忍也。
其中以第十地下品寂滅忍為第十三法師故。
釋合為第十三法師也欤。
下文雲言住寂滅忍者若就其别唯取第十下品寂滅忍者。
别舉為第十三法師之寂滅忍。
雲若就其通明佛及菩薩皆雲寂滅忍者。
總出上下品寂滅忍也。
問。
清涼大師依仁王經意。
寂滅忍可有中忍耶。
進雲。
清涼大師釋雲。
寂滅忍各有上中下(文)。
付之。
依清涼解釋見仁王經文說。
寂滅忍上下全無有中忍。
是以披探玄記餘處定判。
依仁王經。
或雲第十地及佛地名寂滅忍。
或述。
後一唯分二謂因果。
何況勘清涼大師處處解釋。
或釋十地及佛得寂滅忍。
或判于寂滅忍唯有上下。
若爾清涼大師。
寂滅忍各有上中下之一處釋。
非隻背本經說。
違宗家釋。
自解釋。
豈不緻相違哉。
答。
仁王經中。
文雖無等覺之名義。
亦見等覺之旨故。
處處之釋其趣相替也。
若就名言雲之者。
不立等覺之名故。
寂滅忍者唯限第十地·佛地二位。
不可有中忍也。
疑難之中所被出彼經文并香象·清涼解釋。
即述此門意也。
若依實義論之者。
可有等覺位故。
寂滅忍亦立中忍雲意可有也。
故見彼經處處之文。
觀空品雲。
金剛菩薩得理盡三昧故(文)。
菩薩教化品雲。
複次寂滅忍。
佛與菩薩同用此忍。
入金剛三昧。
下忍中行名為菩薩。
上忍中行名為薩波若。
受持品或雲。
諸善男子。
為大法王。
從習忍至金剛頂。
皆為法師。
依持建立(文)。
或雲。
複次觀佛菩薩住寂滅忍者(乃至)。
登一切法解脫住金剛台(文)。
圓測法師釋此文雲。
住金剛台者。
金剛三昧。
正明等覺(文)。
行信法師解此文雲。
住金剛等者。
金剛三昧。
即等覺位也(文)。
加之勘諸師解釋。
文句(四)中引有人義雲。
花嚴·璎珞·仁王·攝大乘·十七地論五。
凡夫等皆有五十二位(文)。
義燈中述自正義雲。
仁王·花嚴·優婆塞戒經等。
皆有四十二賢聖。
不說五十(文)。
任此等經文并解釋。
仁王經意立等覺為别位之旨分明也。
一經中有此二門故。
經文解釋更非相違欤。
疏三下雲。
六依仁王上卷五忍之中。
此當伏忍之下。
言五忍者。
謂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
各有上中下。
如次配三賢十地等覺妙覺(文)。
演義鈔十上·刊定記五(無釋)。
花嚴經二十七雲(十地品)。
無生法忍雖未現前。
心已成就明利順忍(文)。
玄十二雲。
言無生忍未現前者。
以七八地上是無生忍位此地非彼故雲未現。
然順彼忍故名順也。
理實初地亦得無生。
為寄五忍以配諸地故作是說。
謂地前名伏忍。
初二三地寄在世間名為信忍。
四五六地寄二乘位名為順忍。
七八九地是菩薩位名無生忍。
十地及佛因果究竟名寂滅忍。
此地是順忍中上品故名明利(文)。
華嚴經三十七雲(十地品)。
得明利随順忍。
未得無生法忍(文)。
疏七下雲。
仁王經中說有五忍。
謂伏·信·順·無生·寂滅。
前四各有下中上品。
地前但得伏忍。
三品九地如次配次三忍。
十地有佛得寂滅忍。
若璎珞經。
開出等覺則亦有三品(文)。
鈔十六上雲。
仁王下。
第二彰忍數類。
仁王五忍曆位俱成十四。
璎珞加一。
五忍之相菩薩差别中當影出之(文)。
刊十一雲。
未得無生忍者。
以七地已上是無生忍位此非彼地故雲未得。
然此順彼名為随順。
理實初地即得無生。
為寄五忍配諸地故。
分滿異故。
謂仁王經說三賢位中名伏忍。
初二三地名信忍。
七八九地故名無生忍。
十地及佛地名寂滅忍。
若璎珞經。
寂滅忍位亦有三聖。
謂于前二加等覺故(文)。
疏八上(十定品處)雲。
是以諸教開合不同。
仁王等合此勝進入于十地。
是以不立等覺故。
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
于寂滅忍唯有上下。
下忍中行名為菩薩。
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為薩婆若。
此謂如來。
若依璎珞。
開此勝進為無垢地。
即是等覺。
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
又賢聖學觀品中。
說六種性及六堅六忍等(文)。
鈔十八上雲。
是以諸教下。
二引教成立。
雖有開合。
疏意扶開。
故下結雲有等覺明矣。
引二經一論文有二節。
二經一開一合。
一論具于開合。
言六種性及六堅六忍等者。
即彼經第一品。
當第三賢聖覺觀品。
經雲。
佛子。
六佛性者。
是一切菩薩功德璎珞莊嚴。
菩薩二種法身。
菩薩所著百萬阿僧祇功德行璎珞。
若一切菩薩不入璎珞功德門。
得入正位者。
無有是處。
佛子。
六種性者。
所謂習種性。
性種性。
道種性。
聖種性。
等覺性。
妙覺性。
釋曰。
一習種性即十住。
二性種性即十行。
三道種性即十回向。
四聖種性即十地。
五六可知。
複名六堅者。
謂信堅·法堅·修堅·德堅·頂堅·覺堅·頂堅即等覺。
覺堅即妙覺。
言六忍者。
經雲。
複名六忍。
信忍·法忍·修忍·正忍·無垢忍·一切智忍。
而言等者。
等取六惠六觀。
經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