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行寬法師·憲弘法師·英禅僧都(又承專英英玄)範憲僧正(兼承緣圓)緣圓(兼承良算)之下。
有訓實大法師·緣憲法師。
業繼法師等。
良算下。
有實大僧都。
英禅下。
有憲範大法師焉。
慈信公信·範憲俱承法于尊信大僧正矣。
尊信·慈信并佛宗之鸾鳳。
法家之梁棟。
解行深高。
德山岷峨。
法相祖裔。
橫豎極多。
略舉少分。
以示初學者。
諸寺多學。
今興福繁昌。
流亦潤餘寺。
橫豎名。
傳燈三國宗緒。
粗知如此。
現傳宗故。
略示之。
雖是傍論。
而勿厭繁。
章此三法輪中下。
二詳核。
義苑雲。
此約時定。
以出建。
若約法定。
則空有隔曆。
若約經定。
則義不相通。
三定既立。
不可以相從而收也。
然上諸師判教。
俱依列不更出違。
唯大唐三藏。
列義兼違者。
蓋由此師親遊五印。
特禀三時。
五慥繁興一乘掩曜。
竊慮後人傳襲。
颠墜大宗。
故于此中。
言于一失。
例餘諸師。
皆未充當。
故下開宗分教。
方為盡理。
上文疏中。
一一出違者。
密符賢首例意。
顯用清涼法言。
須知教相旨趣深微。
不可率情趣分彼此厥或曾同不語。
又乃昧于佛心。
豈成傳演之人乎(已上)折薪雲。
此三下。
轉法輪即小乘教。
照法輪即始教。
持法輪即終教。
即探玄·大疏·圓覺并以第三時。
為始教者。
此唯取三性理也。
由三性理通始終二教。
若依彼三性。
立彼三無性。
以顯中道。
此義通終教。
若偏計是空。
依圓是有。
此唯始教。
故清涼立此為三性空有宗也。
今約前義故。
大分曰終。
況其中攝不空真如耶。
故知深密三時。
不唯始教。
又由二乘通三教。
故文雲。
三乘中始終二教也。
何以下。
不攝别教可知。
今文中。
唯揀此師所立有。
以此章意。
在敵對此師。
故濁揀顯也(已上)今章第二第三時教。
配始終者。
以約法故。
第二時教。
唯說空故。
第三時說三性中道不空如。
故探玄大疏等。
第二第三時。
為始教者。
約攝機故。
故玄一雲。
以深密中。
第二第三時教。
同許定性二乘。
俱不成佛故。
今合之總為一教。
此既未盡大乘法理。
是故立為大乘始教(已上)兩時俱立三乘定别。
此即約機。
名為始教。
大疏等釋。
其義亦爾。
第二時教。
立定性者。
如大般若五百九十三。
說三乘定性等中雲。
若有情類。
于聲聞乘性決定者。
聞此法已。
速證得自無偏地(等雲雲如大疏引)以即定性不成佛也。
第三時教。
立定性者。
解深密經第二。
無自性相品雲。
善男子。
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
雖蒙諸佛施說。
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
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
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姓故。
乃至是故說彼。
名為一向趣寂聲聞(已上)即是定性。
亦不成佛。
即說第三時教義也。
問。
上來所叙。
諸師立教。
為皆有違。
為不爾耶。
答。
此義已如上粗陳述諸師意。
為欲陳述諸師立教。
收攝諸教。
亦判花嚴。
為某甲教。
成有不攝。
吾亦立教。
攝一代典。
顯揚花嚴。
是故具引諸師立教。
各顯其意。
不事難破。
故下别舉諸師歎德。
縱雖有違。
未必發言。
玄記第一。
舉十家已。
歎德美勝。
全同下段。
然義苑疏。
段段顯違。
何是必爾。
問。
若爾。
何故今段三時。
作其攝教不盡過耶。
答。
見此文意。
可有二門。
一雲。
是舉有違。
作不盡過。
如義苑疏等中解釋。
二雲。
直叙彼宗所立之意。
非是舉違作不盡過。
問。
直叙意何。
答。
彼所立意。
約漸悟機。
有三時次第。
如深密經。
若頓悟者。
無三時由漸。
如花嚴經。
故三時中。
不攝花嚴。
故慈恩唯識疏第一。
陳三時已雲。
如瑜伽論第七十六。
解深密經廣說其相。
此約機理漸數法門。
以辨三時。
若大由小起。
即有三時年月前後。
解深密經。
說唯識若頓教門。
大不由小起。
即無三時前後次第。
即花嚴中。
說唯心是。
初成道竟。
最第一說。
此約多分。
今論所明。
二種皆是。
若對不定性。
大由小起。
即第三時教。
若唯被菩薩。
大不由小起。
即頓教也。
此顯頓漸無别定教。
入法界品。
五百聲聞。
亦在座故(已上)言今論者。
成唯識論。
此論尚是若望頓悟。
不論三時。
況花嚴經。
何論三時。
章陳此意故。
雲不攝花嚴法門。
非是彰違。
有法相師。
見受此文。
如是料簡。
尤有理在。
問。
唯識對漸悟時。
是當何時分齊。
若頓悟無階。
唯是一時。
比此法體。
是第三時。
中道教攝。
以其義類。
一一攝故。
非是年月次第分位。
何時中說。
小乘為初。
空為第二。
中道為三。
是名義類三時。
為漸悟人。
即成年月。
燈第一雲。
為對漸悟。
說教三時。
若對頓悟。
無三時别又所說教。
非定如是前後次第。
判為三時。
并約所說義類相從。
望不定性。
當第三時。
不爾。
花嚴第二七日。
世尊即說。
可對漸悟。
在般若等後。
方始演說。
判屬第三。
此有二義。
一約前後。
二約義類。
約前後。
亦有二義。
初說生空。
次說法空。
二者初說生空。
密诠法有。
次說法空。
密诠法無。
後方顯明生法二執。
所執不有。
若雜二執。
真俗不無故。
經說雲。
有為無為。
名為有。
我及我所。
說為空(已上)又雲。
若約頓悟。
可立一時。
問。
若立一時。
與古何别。
法花不許。
答。
古立一時。
約佛一時能頓說。
故名為一時。
據能雖爾。
對根不然。
以衆生機熟。
有前後。
甯得一時說法名為一時。
今立一時。
約理是一。
對究竟果。
名為一時。
又約被于頓悟之人。
随說何教。
而能頓悟一會所說二空之理。
雙除二執。
故名一時(文說如彼)補亡飾宗一雲。
問。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