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成佛。
雲何而說無量劫修。
佛言不也。
天王何以故。
菩薩摩诃薩。
修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量劫力之所能辨。
非爾許劫時。
如得入法平等。
稱為成佛(已上)此所引中。
唯有無量僧祇劫文。
而未見其雜類界義。
折薪記主。
引勝天王經雲。
彼經第一。
發起序中。
佛面門光。
照十方無量世界。
還入面門。
東方過此十恒河沙佛土有國。
名莊嚴。
佛号普光。
為純菩薩衆。
說一乘正法。
其土衆生。
不因飲食。
但資禅定。
日光星光。
皆悉不現。
唯佛光明。
照耀其國。
無諸山陵。
地平如掌。
有菩薩。
名離障。
睹釋迦放光來。
至娑婆耆阇崛山等。
餘九方皆過十恒河沙世界。
南方國名清淨華。
西方名寶華。
北方名清淨。
東南方名大焰。
西南方名功德清淨。
西北方名悅意。
東北方名惠莊嚴。
上方名不動。
下方名解光明清涼。
指此等國。
雲即樹形等刹爾。
世界既其不同。
其中劫數。
故皆不定也(已上)此中唯說十方國土。
未必即是雜類世界。
若以如此所說世界。
非唯勝天王經所說。
諸大乘經。
皆說十方。
豈應皆是雜類界耶。
大般若經。
緣起品中。
說十方世界菩薩集會。
本業璎珞經序品亦爾。
十方随願往生經。
亦說十方。
此等所說。
諸經極多。
雖然随托彼彼世界。
随彼時劫。
一一修行。
名雜類界。
無有遮妨。
章二據佛德無限量故下。
二佛德無限。
亦二。
初标舉。
問何故必由佛德無量。
非唯三祇。
經無量祇。
答如來功德。
甚深廣大。
無量無邊。
如是果德。
不可以少時修行得。
究盡感獲故。
于無量阿僧祇劫。
久修萬行。
成就獲得無量功德。
二如寶雲經雲下。
引證。
亦二。
初引文。
二解雲此中下。
解釋。
演義鈔七下。
引寶雲經。
即賢首師。
解釋今文。
成立不可計數。
阿僧祇劫義理。
問何以得知寶雲經意。
據佛德無限。
經諸阿僧祇。
答所引經文。
既言不能思議如來境界。
是故明知。
約就佛德無量。
為得此德。
經無量個阿僧祇劫。
實修實證。
得成滿也。
章問何故前教下。
二問答。
此中總明終教所立有定不定。
由上二義。
不定僧祇。
無量僧祇。
得成立也。
定三僧祇。
始終二教。
通相劫數。
何教無不皆以三祇。
為根本劫。
然局定三。
即是始教。
通定不定。
即成終教。
根機熟故。
用不定劫。
非唯定三僧祇劫故。
言方便漸漸勸彼三乘等者。
問何故必由立不定劫。
言勸三乘。
令向一乘。
答一乘别教。
時劫不定。
一念即多劫。
多劫即一念。
終教不定。
而順此義。
聞此義者。
而入一故。
棄三乘教定三祇執。
即入一乘念劫融故。
問不定三祇。
修行大果。
與定劫果。
為同異耶。
答不定劫果。
與前定三僧祇果同。
雖有定不定。
修行所成果。
唯是一體。
始本冥合。
如如及如如智。
獨存故。
問起信論中。
三祇為實。
無量劫等。
判為方便。
故起信雲。
或示超地速成正覺。
以為怯弱衆生故。
或說我于無量阿僧祇劫。
當成佛道。
以為懈慢衆生故。
能示如是無量方便。
不可思議。
而實菩薩。
種性根等。
發心則等。
所證亦等。
無有超過之法。
以一切菩薩。
皆經三阿僧祇劫故(已上)此乃無量僧祇是權。
三祇為實。
何故寶雲三祇為權。
被淺近機。
無量為實。
而相違耶。
答折薪雲。
前約一方定說故。
論以無量。
為方便。
今約不定說故。
經以三祇。
為方便。
各說一義。
亦不相違(已上)今會經論意雲。
若通雜類世界修道。
為證無量果德修道。
為此二義。
無量為實。
三祇為權。
若唯三祇。
此三難滿。
若聞無量。
作懸涯想。
聞程起疑。
為如是者。
長短為權。
定三為實。
若起信意。
約就佛德無限等者。
不可遮妨無量為實。
章若依圓教一切時分皆悉不定等者。
孔目四雲。
若一乘義。
即無盡劫。
何以故。
為依一乘一切衆生。
已成佛竟。
複為衆生新新成佛。
亦不住學地。
而成正覺。
據此不限時分故。
無盡也。
此義教興挍量十地德。
生其信也。
又此數法。
是通十地德(已上)要問上雲。
依一乘義。
成佛時節。
并皆不定。
為十方世界時節不同。
因陀羅世界等。
并據當分報位。
說有為諸劫相。
作及相入等。
故無定時。
仍不違時法也(已上)圓教修行時分難測。
念劫圓融。
長短即入。
且如一類須彌世界。
盡十方界。
如空無邊。
于中念劫即入修行。
又于塵塵中。
念劫即入。
又于塵塵刹中。
重重帝網。
彼諸刹中。
及前如空。
盡十方界。
一一重重。
如帝釋網。
念劫圓融。
又種種異類雜類世界。
如上處所重重帝網。
念劫圓融。
即入重重。
主伴具足。
無盡無盡。
仍無盡彼一一時法。
不礙行布。
即是圓融。
不礙圓融。
即是行布。
二門自在。
舉一全收。
由如此時。
修行成佛。
是故此教。
所經時分。
一念即多劫。
多劫即一時。
時不局定。
事無偏滞。
念劫圓融。
不定行相。
具如大疏四上。
大鈔十下。
玄記第三。
大疏二下。
鈔七下等明之。
恐繁不引。
解釋時分章竟。
自下第五修行依身章。
此章亦名二種生死義。
修行所依果報身體。
即是二種生死身故。
前明修時。
必有依身。
依此身報。
于若幹時。
修習道故。
是故此章次前而來。
章若依小乘但有分段至究竟位者。
小乘教中。
但說分段。
不明變易。
以分段身。
修二乘行。
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