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二乘實斷實修。
若許二乘有實斷證者。
不可難唯一乘之義。
例如始教思之。
今既雲于煩惱障尚不能斷等。
明知。
二乘證滅修道。
定是方便不了權說。
其實唯一菩薩乘之斷證也。
一。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伏(文)當教意。
不許聲聞斷惑欤答。
爾也難雲。
二乘聖者。
斷三界惑品證盡無生菩提雲事。
大小通滿之性經論常途之說也。
何雲但能折伏耶答。
當段但于難者。
愚法二乘觀智劣故。
究竟不斷煩惱心得置無相違。
有記雲。
終教意。
達惑體本空心性本有。
斷根本無明。
顯自性靈明。
此則實斷惑證理也。
依之若望自宗之釋前。
雖似有得果。
非真滅度之說邊。
猶未許涅槃。
以實奪權之時。
彼二乘人。
不斷根本無明。
不盡所知障。
又無廣大心不說二空。
依有此等失故。
釋但能折伏者也。
猶疑雲。
或記雲。
問。
起信論及疏雲。
若二乘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
既說二乘人斷煩惱障。
何故今雲不斷耶答。
案雲。
今此論意。
六種染心為煩惱障。
根本無明為智障。
煩惱障中。
既有人執法執。
今二乘人。
唯斷人執俱六染中初執相應也。
今終教意。
二乘不斷煩惱障者。
未斷六染法執故。
人執亦不斷。
六染俱名煩惱障故。
然指事雲。
愚法人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并末那煩惱者。
根本無明住地雲六染中法執也(已上梅尾有抄中在之)。
一。
彌勒所問經論雲等(文)今此論文。
不許聲聞斷惑者。
通回心愚法欤答。
準一乘義。
終教以去不許愚法聲聞斷惑也難雲。
所引彌勒問經論文。
全無簡别故。
元曉大師引今論文。
證愚法回心共不斷之義給。
依之當章問答始終二教之差異之時。
又釋心既前約三乘中聲聞。
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雲雲)知初釋心。
愚法回心。
皆不許斷惑(見)如何答。
準一乘義解釋。
或愚法二乘并在所引中(雲雲)或望終教已去。
愚法二乘無廣大心等(雲雲)回心聲聞不斷惑不出界之義無之。
加之至相大師。
釋末那惑愚法聲聞不斷。
回心聲聞等并斷(雲雲)爾者當處問答。
初始教誘引教故。
不簡别愚法回心。
直許二乘斷惑。
終教全不許愚法也。
故章今此就實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等(雲雲)次又亦可以下又釋心。
縱始教許斷惑。
回心聲聞為本攝愚法之義也。
今終教全不許愚法故。
不同也(為言)但于元曉大師解釋者。
分明不言通二聲聞。
縱通不許者。
别途建立也。
何況章次下文。
引彌勒問經論許聲聞斷惑。
豈非回心聲聞耶。
不可有相違。
七日
一。
楞伽文亦如上說(文)上者指彌勒問經論欤答。
爾也難雲。
指事雲。
自此以上約斷惑義。
無有引楞伽處故。
此有二疑。
一疑上文堕故無有此文也。
二疑上字可訛。
應是下字。
是故下二乘回心義雲。
楞伽雲。
樂着三昧樂等(文)此二義俱指楞伽文(見)何雲指彌勒問經論耶答。
一義雲。
折薪雲。
楞伽者彼經第二雲。
複次大惠。
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
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
不覺法無我。
不離分段死故說三乘(文)斷惑章中。
無引楞伽文故。
上者可指彌勒問經論也。
楞伽經亦如上所引彌勒問經論所說(為言)但于難者。
且依一義者也。
尋雲。
折指二記何為正耶答。
四卷楞伽第二。
全如折薪所引。
又同十卷經第四雲。
複次大惠。
一切聲聞辟支佛。
不離智障。
不離業煩惱習氣障故。
是故我說唯一乘道。
大惠。
聲聞辟支佛。
未證法無我。
未得不可思議變易生。
是故我為諸聲聞故說一乘道(文)其外七卷經第二雲。
又彼未能除滅智障及業習氣。
未覺法無我。
未名不思議變易死。
是故我說以為三乘(文)準此等經文。
全同彌勒所問經論所說故。
今章主所引指同上論說故。
雲如上說。
折薪記釋。
尤可依用也。
疑雲。
準四卷經。
長行雲。
煩惱障業習氣不斷。
偈頌雲。
彼起煩惱滅除習氣愚。
又十卷經第八雲。
大惠。
聲聞辟支佛涅槃無差别。
何以故。
斷煩惱無差别故。
斷煩惱障非智障(文)準此等文。
二乘斷煩惱障(見)況見所引經文等。
隻是未除習氣。
非謂煩惱障種子欤。
何引此等文。
指同彌勒問經論耶答。
一。
不分俱生及分别(文)終教心。
付菩薩斷惑可分見修二道欤答。
不分也難雲。
于煩惱行相。
或有分别計度所起。
或有任運俱生所起。
既所斷惑品。
有強弱之差異故。
能治斷道。
分見修之次位事。
是必然之道理。
又經論之常說也。
今終教心。
依何義門不分俱生分别耶。
就中最初照理名見道。
複數修習無分别智名修道。
終教何無此義耶答。
當段雲其菩薩人于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别(文)又行位章雲。
不以見修等名(文)況終教實義者。
不分分别俱生雲事。
如下第十三寄在門明之。
凡始教菩薩。
見道斷分别。
修道斷俱生者。
順二乘見修道寄顯門之說相。
而非菩薩實義。
今終教意。
談菩薩斷證實義故。
登地已上無漏智現前位。
染淨森羅萬法。
悉會無性。
唯真如法界現前故。
障利益衆生之行見修煩惱一時斷盡。
仍十地間。
唯斷習氣也。
是故于分别俱生不立别斷位者也。
所引彌勒問經論意也。
但于難者。
雖有最初照理複數修習之義。
但名十地淺深不分見修二道也。
今所遮者。
以分别俱生配見修道計也。
疑雲。
所引證彌勒問經論雲。
見修道中一切煩惱等(雲雲)專立見修二道(見)況下所引十地論文雲諸見縛者先已除斷等者。
豈非見修二道之誠證耶。
加之下章述終教實義。
如實義者○見位斷粗。
修位斷細(雲雲)爾者立義引證相違。
前後解釋似自語相違如何答。
所引彌勒問經論文。
對揀聲聞見修二道各别斷之義。
菩薩見修煩惱一時俱斷之義成立。
已見修煩惱同時斷之。
依何可立見修二道耶。
次十地論(并)下解釋者。
見修名言假權小所立。
非謂當教菩薩所經之實義也。
一。
地前伏使現(文)終教大乘意。
三賢菩薩可有斷惑種之義欤答。
次下雲。
自在能斷留故不斷釋。
唯伏現行不可斷種子也難雲。
見起信論翻妄之四位。
初發心菩薩覺念異(雲雲)言念異者。
是人我執。
即煩惱障也。
覺者即是斷之義也。
若謂今覺者。
是伏義者。
餘位覺生住滅。
亦可非斷耶。
若雲覺生住等是斷之義者。
今覺念異何雲伏耶。
縱雖煩惱留故不斷。
而所知障非所留之惑。
可許于地前斷粗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