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謹案。
大唐大曆九年六月六日牒制雲。
請于興善當院兩道場。
各置持誦僧弟子
僧慧朗慧超慧璨慧見慧海
慧覺慧晖
右件僧等。
請于當院灌頂道場。
常為國念誦
僧慧幹慧果慧嚴慧雲慧信慧珍慧勝慧深慧應慧行慧積
慧俊慧賢慧英
右件僧等。
請于大聖文殊閣下。
常為國轉讀敕賜一切經(已上牒文)明知。
念誦及轉讀。
衛國之良将也。
誠願。
大日本國天台兩業授菩薩戒。
以為國寶。
大悲胎藏業。
置灌頂道場。
修練真言契。
常為國念誦。
亦為護國。
摩诃止觀業。
置四三昧院。
修練止觀行。
常為國轉經。
亦為國講般若。
然則。
一乘佛戒。
歲歲不絕。
圓宗學生。
年年相續。
菩薩百僧。
不阙山林。
持戒八德。
祈雨易得也
開示列出家在家二類菩薩意明據三十六山家式曰。
法華經列二種菩薩。
以為一類。
不入比丘。
以為大數。
今此菩薩類。
此間未顯傳。
自弘仁年。
新建大道。
傳流大乘戒。
利益而今而後。
固镂大鐘腹。
遠傳塵劫後
僧統奏曰。
依此經文。
今雲此菩薩類。
此間未顯傳。
新建大道。
傳流大乘戒者。
事理乖及。
難可建傳
凡諸經中同聞衆者。
唯大菩薩。
以為一類。
不入小位。
以為其數。
是以。
文殊等。
形雖出家。
不稱比丘。
舍利弗等。
既雖回心。
不名菩薩。
如具縛人。
未伏一惑。
何以頓預殊勝十地也(已上奏文)
論曰。
列二種菩薩。
為顯出家形。
不謂我等頓預十地也。
今僧統雲。
形雖出家。
不稱比丘。
既雖回心。
不名菩薩(已上奏文)善哉善哉。
此文此句。
俗語雲。
一句值千金。
圓教出家。
形雖出家。
不預小類。
不假小儀。
圓教菩薩。
别有威儀。
不共聲聞障道威儀。
具縛之圓人。
雖未伏一惑。
迷權菩薩心。
不求别十地。
經曰。
為斯所輕言。
汝等皆是佛(已上經文)是可忍也。
孰不可忍也
僧統奏曰。
隻以巧言。
難建大道。
犯戒比丘。
名為污道。
誰堪可傳菩薩大戒(已上奏文)
論曰。
無緣巧辨。
如來不制。
愛見巧言。
猶鮮于仁也。
犯戒之名。
十地難洗。
傳戒道。
夫婦可傳。
制開有宜。
何必一例。
避火堕水。
豈不統等哉
僧統奏曰。
又大乘戒。
傳來久矣。
大唐高德。
比丘名僧。
相尋傳授。
至今不絕(已上奏文)論曰。
梵網之戒。
雖先代傳。
此間受人。
未解圓意。
所以用聲聞律儀。
同梵網威儀。
若同聲聞儀。
何故制一念。
此國名德。
雖受大乘戒。
不用大安居。
亦雖大乘布薩。
不擇未受戒。
未置文殊之上座。
未傳别圓之威儀。
大唐銑律師雲。
近代華嚴法師。
好菩薩行。
與菩薩戒相應文。
集為菩薩毗尼藏。
二十卷。
兼造此戒本疏。
盛行于時(雲雲)今振六綱威勢。
遮千佛大戒。
不是舍那子。
亦不是釋子
僧統奏曰。
而今雲新傳流者。
是何等戒。
而可傳流。
高德所傳。
何以非戒。
下流所授。
何以是戒(已上奏文)
論曰。
新宗所傳。
梵網圓戒。
分備圓五德。
汲引一圓根。
當知。
圓戒。
臘。
圓藏。
圓禅。
圓慧。
非天台釋。
難可傳說也。
今高德所傳。
非圓律儀。
下流所授。
非猕猴儀。
豈同日可論哉
僧統奏曰。
佛言。
不許為名利故詐與佛戒。
聖教之中。
如是等事。
皆曰魔軍(已上奏文)論曰。
牛驢之乳。
其色難别。
兩迦之果。
其形何别。
然為名利故。
以詐而授。
其事易知。
以必求利故。
為興法故。
以真而傳。
其理叵知。
不肉眼境故。
聖教所說。
魔事甚多。
自他共有。
誰得悉脫也。
南唐注經雲。
問大乘戒菩薩所學。
聲聞戒律儀。
亦得是菩薩所學不。
答今以四義料簡。
初大小相隔者。
如此經起一念二乘心。
學二乘經律。
即犯輕垢罪。
法華貪着小乘。
三藏學者。
不與共住。
二以大斥小者。
維摩經雲。
心淨故衆生淨。
心垢故衆生垢。
不出于如。
又迦葉被呵雲。
我從是來。
不複勸人以聲聞辟支佛行。
三調伏攝受小乘者。
一切登地以上菩薩。
現作二乘。
同二乘法。
而調伏之。
縱是三十賢菩薩。
若出家者。
一一皆受行二乘戒法。
及欲攝受。
不與二乘。
而相違背。
四開小入大者。
如法華雲。
汝等所行。
是菩薩道。
漸漸修學。
悉當成佛。
又大經雲。
菩薩摩诃薩。
持四重禁。
及突吉羅。
敬重堅同。
等無差别(已上經文)仆陽智周。
亦同此說。
天台法華宗。
依二經意。
暫一十二年。
相隔令修。
何乖聖教也
開示菩薩戒請師問遮不同小乘明據三十七
又梵網經雲。
若佛子。
教化人起信心時。
菩薩與他人。
作教戒法師者。
見欲受戒人。
應教請二師。
和上阿阇梨二師。
應問言。
汝有七遮罪不。
若現身有七遮。
師不應與授。
無七遮者得受。
若有犯十戒者。
應教忏悔。
在佛菩薩形像前。
日夜六時。
誦十重四十八輕戒。
苦到禮三世千佛。
得見好相。
若一七日。
二七日。
三七日。
乃至一年。
要見好相。
好相者。
佛來摩頂。
見光華種種異相。
便得滅罪。
若無好相。
雖忏無益。
是人現身亦不得戒。
而得增受戒。
若犯四十八輕戒者。
對首忏罪滅。
不同七遮。
而教戒師。
于是法中。
一一好解。
若不解大乘經律。
若輕若重。
是非之相。
不解第一義谛。
習種性。
長養性。
不可壞性。
道種性。
正法性。
其中多少。
觀行出入。
十禅支。
一切行法。
一一不得此法中意。
而菩薩為利養故。
為名聞故。
惡求貪利弟子。
而詐現解一切經律。
是自欺詐。
亦欺詐他人。
故與人受戒者。
犯輕垢罪(已上經文)明知。
若未解大乘經律之圓義。
為利養故。
為名聞故。
惡求貪利弟子。
而詐現解一切經律。
如是欺詐類。
不許與人受戒。
而未解圓義。
自稱智者。
未解圓戒。
自譽持戒。
卑下慢心。
晝夜相續。
未來罪報。
幾劫得脫。
若存小分之如法。
山邑俱得傳大戒。
若論圓滿之如法。
十地以還。
何傳戒。
階級難測。
不若不輕也
開示指求小果人都不正義明據三十八山家表曰。
兩業出家。
永回小乘儀。
固為大乘儀。
依法華經。
不交小律儀。
每年三月先帝國忌日。
于比睿山。
與清淨出家。
授菩薩大戒。
亦為菩薩大僧。
弘仁為源。
傳此大戒(已上表文)
僧統奏曰。
法華經者。
指求小果人。
而雲不親近。
此國比丘。
無求小果(已上奏文)
論曰。
羊乘與象乘。
雖不求小果。
遂堕二乘地。
病行八萬劫。
此國之比丘。
之雖無求小果。
求聲聞威儀。
是則求小因。
甯不回小果。
經文不簡别小因及小果。
已制求餘經。
明知求囷制不親近。
義通制因果也
開示終利小機謬明據三十九
僧統奏曰。
然法華一乘。
初為聲聞。
故三周說。
終利小機(已上奏文)
論曰。
小機時熟。
為說小乘。
若大機熟。
為說大教。
未聞為小機三周說一乘。
恐章疏謬也。
法華三周。
說圓一乘。
終利大機。
皆與佛記。
所以四十餘年。
不得顯說者。
皆由大機未純熟故。
經雲。
所以未曾說。
說時未至故。
豈不待大機哉。
今僧統雲初為聲聞。
故三周說。
終利小機。
深足可怪也
開示其安樂行是上地行謬明據四十
僧統奏曰。
其安樂行。
是上地行。
非謂地前凡夫菩薩。
故經雲菩薩摩詞薩也(已上奏文)
論曰。
持品上位。
不用四行。
安樂下位。
必修四行。
摩诃薩之言。
定通上下。
故贊師雲。
菩薩者。
三乘通稱。
若求于此。
加名摩詞薩。
法華經雲。
菩薩求此乘故。
名為摩诃薩。
今何一向。
置上階也
謹案。
妙法蓮華經第五雲。
又不親近求聲聞。
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亦不問訊。
若于房中。
若經行處。
若在講堂中。
不共住止。
或時來者。
随宜說法。
無所悕求
三論宗吉藏師疏雲。
又不親近。
求聲聞者。
第五離小乘緣。
始行菩薩。
大照未圓。
恐容染小法。
故令音形宜隔。
行止勿共。
或時來者。
随宜說法。
無所希求者。
若有機感。
即為說法。
不為名利。
無所希求也。
法相宗大乘基師法華玄贊雲。
又不親近。
至無所悕求。
贊曰。
此第二段。
初離後不離。
第五劣友緣。
涅槃經言。
菩薩怖畏二乘。
如惜命人。
寂調音天子所問經雲。
佛告文殊師利。
譬如有人。
饑渴羸瘦。
甯忍饑渴。
終不食于雜毒之食。
菩薩爾。
甯惱嫉破戒。
惡口懶堕。
忘念無智。
終不悕求二乘果地。
佛告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