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飲。
譬如美飲中雜毒。
是何等毒。
如佛語難提迦憂婆塞。
酒有三十五失。
何等三十五。
一者現世财物虛竭。
何以故。
人飲酒醉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
二者衆病之門。
三者鬥诤之本。
四者裸露無恥。
五者醜名惡聲人不所敬。
六者覆沒智慧。
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
已所得物而散失。
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
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辨。
十者醉為愁本。
何以故。
醉中多失。
醒已慚愧憂惱。
十一者身力轉少。
十二者身色壞。
十三者不知敬父。
十四者不知敬母。
十五者不敬沙門。
十六者不敬婆羅門。
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
何以故。
醉悶恍愡無所别故。
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
二十者不敬僧。
二十一者朋友惡人。
二十二者疏遠賢善。
二十三者作破戒人。
二十四者無慚無愧。
二十五者不守六情。
二十六者縱色放逸。
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
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
二十九者行不善法。
三十者棄舍善法。
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
何以故。
酒放逸故。
三十二者遠離涅槃。
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
三十四者壞命終堕惡道泥梨中。
三十五者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
如是等種種過失。
是故不飲。
如偈說。
酒失覺知相。
身色濁而惡。
智心動而亂。
慚愧已被卻。
失念增瞋心。
失歡毀宗族。
如是雖名飲。
實為飲死毒。
不應瞋而瞋。
不應笑而笑。
不應哭而哭。
不應打而打。
不應語而語。
與狂人無異。
奪諸善功德。
知愧者不飲。
如是四罪不作。
是身善律儀。
妄語不作。
是口善律儀。
名為優婆塞五戒律儀。
問曰。
若八種律儀及淨命是名為戒。
何以故優婆塞于口律儀中無三律儀及淨命。
答曰。
白衣居家受世間樂。
兼修福德。
不能盡行戒法。
是故佛令持五戒。
複次四種口業中妄語最重。
複次妄語心生故作。
餘者或故作或不故作。
複次但說妄語已攝三事。
複次諸善法中實為最大。
若說實語四種正語皆已攝得。
複次白衣處世當官理務家業作使。
是故難持不惡口法。
妄語故作。
是事重故不應作。
是五戒有五種受。
名五種優婆塞。
一者一分行優婆塞。
二者小分行優婆塞。
三者多分行優婆塞。
四者滿行優婆塞。
五者斷淫優婆塞。
一分行者。
于五戒中受一戒。
不受持四戒。
小分行者。
若受二戒若受三戒。
多分行者受四戒。
滿行者盡持五戒。
斷淫者。
受五戒已師前更作誓言。
我于自婦不複行淫。
是名五戒。
如佛說偈。
不殺亦不盜。
亦不有邪淫。
實語不飲酒。
正命以淨心。
若能行此者。
二世憂畏除。
戒福恒随身。
常與天人俱。
世間六時花。
榮曜色相發。
以此一歲花。
天上一日具。
天樹自然生。
花鬘及璎珞。
丹葩如燈照。
衆色相間錯。
天衣無央數。
其色若幹種。
鮮白映天日。
輕密無間儱。
金色映繡。
斐疊如雲氣。
如是上妙服。
悉從天樹出。
明珠天耳珰。
寶磲曜手足。
随意所好愛。
亦從天樹出。
金花琉璃莖。
金銀為花鬓。
柔濡香芬薰。
悉從寶池出。
琴瑟筝箜篌。
七寶為挍飾。
器妙故音清。
皆亦從樹出。
波疑質妒樹。
天上樹中王。
在彼歡喜園。
一切無有比。
持戒為耕田。
天樹從中出。
天廚甘露味。
飲食除饑渴。
天女得自在。
亦無任身難。
嬉怡縱逸樂。
食無便利患。
持戒常攝心。
得生放意地。
無事亦無難。
常樂肆樂志。
諸天得自在。
憂苦不複生。
所欲應念至。
身光照幽冥。
如是種種樂。
皆由施與戒。
若欲得此報。
當勤自勉勵。
問曰。
今說屍羅波羅蜜當以成佛。
何以乃贊天福。
答曰。
佛言。
三事必得報果不虛。
布施得大福。
持戒生好處。
修定得解脫。
若單行屍羅得生好處。
若修定智慧慈悲和合得三乘道。
今但贊持戒現世功德名聞安樂後世得報。
如偈說所贊。
譬如小兒蜜塗苦藥然後能服。
今先贊戒福。
然後人能持戒。
能持戒已。
立大誓願。
得至佛道。
是為屍羅生屍羅波羅蜜。
又以一切人皆着樂世間之樂天上為最。
若聞天上種種快樂。
便能受行屍羅。
後聞天上無常。
厭患心生求解脫。
更聞佛無量功德。
若慈悲心生。
依屍羅波羅蜜得至佛道。
以是故雖說屍羅贊天報無咎。
問曰。
白衣居家唯此五戒。
更有餘法耶。
答曰。
有一日戒。
六齊日持功德無量。
若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受持此戒。
其福甚多
次引震旦解釋雲。
梵網經疏第三雲。
花嚴經菩薩璎珞經文。
又本業經大集經等。
俱說菩薩十重四十八輕。
與今經同。
仁王般若經文殊般若經諸般若經。
俱說六重二十八輕。
文等經說善信菩薩二十四戒不分輕重。
又瑜伽論說四重。
如今經不自贊毀他。
不悭。
不嗔。
不謗三寶等四戒是。
又有四十四輕罪。
又文殊般若經第一說菩薩戒。
一品有重數。
同八關齊戒。
義體遍通佛果。
又說世間戒。
一品用三歸受戒竟雲。
我持菩薩戒。
三說已十八戒相數同沙彌沙彌尼十戒。
體遍通佛果。
又說出世間戒。
有四重。
淫盜(殺妄是同小乘名數。
義體全别也)如是四重一一雲。
若以心分别男女非男非女等。
是菩薩犯波羅夷(又一一戒皆結末)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四重竟)次說五修。
僧伽婆屍娑三條偷蘭遮(翻為大障道)兩修波羅提一突吉羅一波羅提舍(總皆結雲)若未犯前罪逆。
守護令不生。
是菩薩眼耳鼻舌身意令無異。
是菩薩應當學此。
謂之出世間菩薩戒(出世間戒品竟)又說上世間一品。
佛告文殊。
此上出世間聖戒無漏無生無所著。
出三界離一切依。
佛說。
此祇夜(有出世界人)無垢。
無所有憍慢及所依無明與系縛。
如是諸過患一切皆無有。
無内寂外寂。
亦無内外寂内外覺。
亦無智者得解脫(結雲)是清淨戒相。
無勝戒無定戒。
智慧是聖人姓。
不可得戒是佛所歎戒。
是空無與等戒。
能安聖定。
若清淨定成即修行惠。
以惠得智。
以智若得解脫(上出世間戒一品竟)又說菩薩戒品者(文殊般若經竟)說諸律。
五篇六聚七篇輕重之相調伏小相性人漸令入大(如是一切諸律開合同異。
皆是無上調禦應病輕重說樂不同。
今得伏行也。
如餘戒度論中廣述耳)略舉諸經出戒相同異竟(制意及戒同異竟)又同疏第四雲。
輕垢罪篇将釋此篇文。
前八門分别。
一制意。
二釋名。
三數類。
四以輕帶重。
五以一合多。
六遮性。
七粗細。
八會通。
一制意者六義。
一為令世間于佛弟子無機嫌故。
二先顯佛子出世道故。
三微細情塵悉斷盡故。
四調伏三業。
滅三毒故。
五遠離十重前方便故。
六長養菩薩三聚淨戒故。
此之六義戒之通有務使毫微雜染一念不生。
清淨真心湛如空月。
故名無犯(制意竟也)二釋名者。
言輕垢罪者。
簡異十重名輕。
污辱戒名垢。
罪者摧也。
即有二義。
一由犯戒故善神不護。
現令菩薩身心衰耗。
二負破戒業堕不如意處。
更令佛子身心摧折。
故名罪也(約戒釋竟)又體非是重名輕。
點污淨行名垢(約行釋竟)菩薩善戒經地持論。
輕戒總名突吉羅。
瑜伽論四分律等。
翻為惡作惡說。
身犯名惡作。
口犯名惡說。
善生經中名失意罪(釋曰)謂忘念所作乖于本志。
故名失意(釋名意竟)三數類者。
通論此篇與諸教類開合。
略出十例。
一若依瑜伽論有四十四種輕戒。
二若依地持善戒少有增減。
大同瑜伽。
三依菩薩内戒經四十二種輕戒。
四依善生經别有二十八種輕垢戒。
五依方等經除二十四重戒外别有二十五輕戒。
六依此經大數四十八輕戒。
其中含攝即近向百條。
七依三千威儀經即三千條。
八依毗婆娑論六萬細行。
及付法藏經說八萬毗尼。
又此經自指廣。
梵網本八萬威儀品當明。
九如梁攝論。
引毗奈耶瞿娑經說。
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别。
十如大論說。
菩薩略有八萬。
廣有塵沙等數。
如是等一切三藏八藏更有種種差别數類。
總而為言。
皆是此輕垢等類也(數類竟也)四以輕帶重。
此四十八中幾唯是輕。
幾兼于重。
今詳。
四十八中六戒兼重。
餘戒唯輕。
其六重者。
一國使殺生戒。
于中為使故不應為而為輕垢故入此篇。
以殺生故兼帶重罪。
二放火焚燒戒中。
以煩燒故不應為而為輕垢故入此篇。
随火所損衆生命故兼帶重罪。
三倚官乞戒中。
不應恃官勢故輕垢入此篇。
強逼取他物。
入盜重攝。
四為主戒中。
為主失義入此篇。
損三寶物入重攝。
五違禁行非戒中。
以詐現親附等此篇。
自謗三寶故入重攝。
又行殺盜故重。
以三長月六齊日犯故入此篇。
六畜作法戒中。
輕秤小鬥等入此篇。
取人财物等是重攝(以輕帶重義竟)五以一含多。
亦名以少含多者。
四十八輕中幾唯一戒具多戒。
略有十戒各具多戒。
一于販賣戒中三戒。
一賣奴畜。
二賣良人。
三賣棺材闆木等。
二不能救生戒中有二戒。
一救生免殺。
二七日講法以救亡苦。
三于輕求戒中亦有二戒。
一乖受戒儀戒。
二戒法師倚恃不為答問戒。
四于惡伎損生戒中有六戒。
一賣女色。
二自手作食自磨自舂。
三占相解夢。
四咒術工巧。
五調鷹方法。
六和合毒藥。
五于禁行非戒中有四戒。
一密謗三寶。
二為媒。
三齊日殺生。
四齊日偷盜。
六于畜作非法戒中有六戒。
一畜刀箭等。
二輕秤小鬥。
三因官勢取物。
四害心系縛。
五破壞成切。
六畜養貓狸。
七于視聽作惡戒中有五。
一不得看鬥。
二不得聽樂等聲。
三不得博戲。
四不得蔔。
五不得賊使。
八于故入難處戒中有三戒。
一頭陀。
二布薩。
三坐夏各令如法不入難處等。
九于應講大乘戒中有二戒。
一教化他建立塔寺處。
二教災厄之時講說大乘。
十于受戒乖儀戒中有二戒。
一受戒乖儀。
二不敬禮俗(結曰)上來且十條内。
約文散說即三十五種。
又前門六戒内各有所含重戒。
亦各具二戒也。
自餘三十二戒各唯一種。
以此開張為論則有七十九戒(以少含多竟)第六遮性不同者。
于四十八戒中。
幾是遮戒。
幾是性戒。
至文點出(雲雲)(遮性義竟)第七粗細差别者。
于四十八戒中幾防身口。
幾防意業。
又幾是粗防惡業。
幾細防戒障。
亦至文點出(粗細竟也)第八會通者。
如上七門及一切時聖教中。
廣略多少節級調伏。
斷除五住地。
或名為三聚淨戒者。
此蓋是無上調禦一切種智了達一切衆生深心所行。
能知一切法之所歸趣。
将護攝化一切衆生。
應病與藥。
令得複行一切戒品差别之相。
皆是随宜方便而演說之。
若得衆生五濁障消五住惑盡。
則與如來同歸本源。
同一佛性。
同住光明金剛寶戒。
同坐花台。
放戒光明普照一切。
如盧舍那佛無二無别。
故法花經雲。
我本立誓願。
欲令一切衆如我等無異。
如我昔所願。
今者已滿足。
化一切衆生皆令入佛道。
是其義也(雲雲會通竟)
顯揚大戒論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