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眼法上。
一支度。
注進。
佛眼禦修法一七個日支度。
曼陀羅一鋪。
護摩壇一面(爐桶可具之口徑一尺五寸)。
禮盤一面(可有半疊)。
脅機二前。
燈台四本。
幕一帖。
新疊三枚。
壇敷布(如常)。
上紙七帖(銀錢料)。
名香(白檀。
沉水。
丁子。
薰陸。
龍腦)。
蘇。
蜜(少少)。
壇供如常(但此外米四鬥二升可被加下之。
每日小佛供十二杯料)。
禦明油如常(此外四升二合可被加下之。
每日小禦明十二杯料)。
伴僧四人。
承仕二人。
驅使四人。
見丁二人。
淨衣(白色)。
人供如常。
承仕等淨衣布(如常)。
芥子袋(如常)。
長櫃桶杓等如常(不可被違失之)。
康和元年閏九月二十八日。
阿阇梨權律師(教王房)。
注進。
佛眼禦修法一七個日支度。
一大壇所。
曼荼羅一鋪。
壇一面。
禮盤一面(可有半疊)。
脅機二腳。
燈台四本。
蘇。
蜜。
名香(沉水。
白檀。
郁金。
薰陸。
龍腦)。
壇供米七石。
燈油七升。
白布一端(壇敷料)。
一護摩壇所。
壇一面(可有爐桶)。
禮盤一面(可有半疊)。
脅機二腳。
燈台四本。
蘇。
蜜。
名香(如上)。
白布一端(壇敷料)。
芥子袋。
佛供覆。
壇供米(如常)。
燈油(如常)。
大幕二帖。
小桶杓各三口(阏伽神供手水料)。
折敷五枚。
淨衣(白色)。
阿阇梨。
伴僧六口。
承仕四人。
驅使六人。
見丁二人(已上人供如常)。
敷設新器等(如常)。
右注進如件。
康治元年十一月八日。
師匠一院禦祈之時所被獻支度也。
一起首時分。
瑜祇經雲。
次說作成就法。
于心宿直日。
柳宿直日。
昴宿直日。
牛宿直日。
不簡日月吉兇。
但于此宿直日○對像壇前作法(雲雲)。
私雲。
牛宿者每日午時半直之(雲雲)。
一行法。
金剛吉祥大成就品第九。
此品之中說此尊法甚委悉也。
疏中具明其行法。
案疏意雲。
此中有三法。
一佛眼部母菩薩法。
是佛部佛母。
通能成五部法也(雲雲)。
此佛母法。
加用三明。
一金剛吉祥七曜吉祥明。
二妙吉祥菩薩破諸宿曜明。
三佛母成就一切破二十八宿明(雲雲)。
此中次第先須自成大日。
具三十七尊印明。
變成薩埵。
薩埵變成佛眼(雲雲)。
或結根本印。
加持自身(雲雲)。
二成就大悲胎藏八字法(雲雲)。
其行法者。
胎藏大悲壇秘壇各三部各别(雲雲)。
或須具準此經序品七分行法修之(雲雲)。
亦須加此六破七曜等三真言印(雲雲)。
三成就富貴大虛空藏五字真言法(雲雲)。
此法中等用金剛吉祥破七曜等三真言印(雲雲)。
須具準序品七分修之(雲雲)。
大毗盧遮那佛眼修行儀軌(一行述記)。
此軌中。
說八大明王(五大尊馬頭無能勝一字)印明并行儀大略胎藏行法軌也。
以何爾知。
觀曼荼羅文雲。
可觀三部海會(雲雲)。
又五供養即是胎藏也。
仍知之耳。
佛母曼荼羅要集(珍和上與高大夫共集)。
此集初出三部。
半字心印明。
次明根本印明并曼荼羅(依本經)。
終雲七曜八菩薩八明王真言(無印)。
十一俱胝成就六(先達傳受之式一師文章字義等有疑雲雲)。
此中說佛眼真言(有注)并功能等。
金剛吉祥大成就六經(青龍寺山林院一切經亦雲五眼秘錄出瑜祇經一品仁行)。
文言全同本經。
池上私記有數本。
或依兩部大法。
或附十八道。
先就金界。
依池上新記并師傳等粗記行法次第。
先前方便等(如常)。
次淨地。
次淨三業。
次觀佛。
次驚覺。
次四禮。
次金剛持大。
次啟白等。
次供養文。
次唱禮。
師傳雲。
凡金界意唱禮本文不見。
此無别唱禮。
自行不用唱禮佳矣。
若為他行者猶可用之。
南無常住三世淨妙法身金剛界毗盧遮那佛。
南無金剛堅固自性身阿閦佛。
南無福德莊嚴聚身寶生佛。
南無受用智慧身阿彌陀佛。
南無作變化身釋迦牟尼佛。
南無曼荼羅主金剛吉祥佛眼部母冒地〃〃〃〃。
南無縛曰羅斫迦羅沒馱烏瑟尼沙但多〃〃〃〃。
南無飒多蘖羅賀勢多泥縛。
南無八大菩薩摩诃薩。
南無八大明王冒地〃〃〃〃。
南無八供養四攝智等菩薩摩诃薩。
南無五部海會一切佛菩薩等。
次五悔。
次五大願。
次勝悉地(已上行願分)。
次麼吒。
次金剛合掌。
次金剛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