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好車,繞到霍巴特紋章公寓的門前,這時已經快十一點了。
平闆玻璃門十點鐘就上鎖,于是我隻好掏出鑰匙。
門裡是個四四方方、空空蕩蕩的大堂,一個男人把綠字印刷的晚報放在盆栽棕榈樹旁,把煙頭彈進這棵棕榈樹生長的大花盆。
他起身朝我揮揮帽子,說:“老闆想和你聊聊。
哥們兒,你可真是讓朋友們久等了。
”
我站住不動,看着他的塌鼻梁和紐約客牛排一樣的耳朵。
“什麼事?”
“你就不能少問兩句?你别招惹是非,保你天下太平。
”他的上衣敞着,一隻手懸在頂上的紐扣眼旁邊。
“我一身的警察味兒,”我說,“我累得不想說話,累得不想吃飯,累得不想思考。
但你要是覺得我沒累得願意聽從艾迪·瑪斯的命令,你倒是試試看是你掏噴子快還是我打爛你那隻好耳朵快。
”
“扯淡。
你有個屁的槍。
”他死盯着我,鋼絲般的黑色眉毛擰成一團,嘴巴撇出一條向下的弧線。
“此一時彼一時,”我對他說,“我不總是空手上陣的。
”
他揮揮左手:“好吧,你赢了。
沒人命令我崩掉任何人。
你會收到他的消息的。
”
“等到世界末日也嫌太早。
”我說,他走向大門,經過我時我緩緩轉身。
他開門出去,一眼也沒回頭看。
我咧嘴嘲笑自己的愚蠢,走向電梯,上樓回到公寓房間。
我從口袋裡掏出卡門的小手槍,對着它哈哈一笑。
我徹底清潔了一遍這把槍,上油後用一塊廣東長絨布包好,然後鎖起來。
我給自己倒了杯酒,正在喝的時候電話響了。
我在放電話的桌子旁坐下。
“聽說今晚你很硬氣嘛。
”艾迪·瑪斯的聲音說。
“夠大、夠快、夠硬氣,而且渾身是刺。
有什麼可以效勞的?”
“警察去了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