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在車上采指紋,但采到的指紋在任何一個警局的檔案裡都沒有記錄。
盡管有理由懷疑發生過兇案,但車庫裡那輛車的樣子不像。
它更像發生過我等下會告訴你的那件事。
”
我說:“像是和艾迪·瑪斯的妻子上了失蹤者名單有關。
”
他顯得有點惱怒:“對。
我們調查了房客,發現她住在那兒。
她離開的日子和雷根的失蹤時間差不多,前後不過兩天。
有人見到一個聽描述有點像雷根的男人和她在一起,但無法得到明确的指認。
幹警察這一行真他媽好玩,一個老太太從窗口向外看,見到一個男人跑過,六個月後能在一排嫌疑人裡把他挑出來,但我們向旅館員工出示一張清晰的照片,他們卻沒法确定是不是。
”
“這是優秀旅館員工的必備品質之一。
”我說。
“是啊。
艾迪·瑪斯和妻子不住在一起,但關系還挺好,這是艾迪說的。
可能性有幾種。
首先,雷根永遠帶着一萬五千塊,就揣在身上。
據說全是真錢。
不是最頂上一張真的,底下都是破紙那種。
那是一大筆錢,但這位雷根也許就需要随身備着,專找别人看他的時候掏出來欣賞。
另一方面,他也許根本不在乎錢。
他妻子說斯特恩伍德老先生除了吃住沒給過他一毛錢,他妻子也隻送過他一輛帕卡德120。
他曾經是個發足了橫财的私酒販子,前後兩點放在一起看看。
”
“我想不通。
”我說。
“嗯,我們說的這個男人他離家出走,褲子口袋裡揣着一萬五,而且人人都知道。
很好,錢是個好理由。
要是我有一萬五,我也會離家出走,而我還有兩個孩子念高中呢。
因此,我們首先想到的是有人搶劫他,結果下手太重,不得不帶他去沙漠,把他種在仙人掌底下。
但我不怎麼喜歡這個想法。
雷根身上有噴子,他用槍的經驗很豐富,不僅是在油頭粉面的販酒黑幫裡的經驗。
我知道1922年還是什麼時候,愛爾蘭鬧事那會兒他指揮過一整個旅的士兵。
這麼一條漢子對劫匪來說可不是塊好啃的骨頭。
另一方面,他的車出現在那間車庫裡,說明搶劫他的人知道他和艾迪·瑪斯的妻子有一腿,我猜事實上的确如此,但這不是台球房裡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