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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終章:帝國最後的榮耀</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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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叫皇帝吃剩菜吧?這樣的話中晚兩餐也就各兩斤,炒個京醬肉絲就得半斤肉,剩下的也就夠做碗梅菜扣肉了,那隻雞還得剁開兩爿做兩頓打算。

    所以無論怎麼看,我覺得都算不上奢侈,也就是個一般富商的消費水準。

    如果跟石油公司存的那些酒比的話,這簡直就是樸素楷模。

     這個真實的記載,顯然大大低于後世文人們寫的什麼吃飯日費數千金之類的口水筆墨标準。

     當然,除了吃飯以外,人還要其他生活開支,譬如皇帝後宮們的日常開支,包括皇子皇女的結婚費用等等,雖然戶部也管,但也都還是要從内帑裡開支的。

     這裡要說一句的是,清人記載中,多有提到說明朝奢侈無度,光是後宮脂粉錢就要數十萬兩雲雲,如康熙四十八年上谕:“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紙上陳言。

    萬曆以後所用内監,曾有在禦前服役者,故朕知之獨詳。

    明朝費用甚奢,興作亦廣,其宮中脂粉錢四十萬兩,供應銀數百萬兩,至世祖皇帝登極,始悉除之。

    ”或是說“有明之季,脂粉錢歲至四十萬兩,内用薪炭,巧立名色,靡費更甚”等,以此指責明皇室之奢靡。

    實際上,這是清人不懂明時名目導緻的誤解。

     康熙提到的明朝脂粉錢,并非明後宮的生活開支,而是明朝自教坊收取的稅錢名目。

    明代伎樂事業之繁榮,可謂曆朝最盛,萬曆朝進士謝肇浙的筆記有道:“今時娼妓滿布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

    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

    終日倚門賣笑,賣淫為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而京師教坊官收其稅錢,謂之脂粉錢。

    ”也有記載說脂粉錢是從女人那裡收取的稅,不過卻沒說是什麼女人。

    總之,太監收取這筆脂粉錢稅銀,是從女人手裡收上來的稅錢。

     而有明一代,後宮的開支都是俸饷祿米,并無其他開支名目,如内監月俸一石等等。

    無論明史還是實錄,亦或其他筆記資料上,都再無其他發放給個人的錢銀開支項目。

    康熙說的脂粉錢開支項,既無存在基礎,也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

    而從我們之前舉的記載看,萬曆朝整個宮廷加進内辦公朝臣們的飲食開支,一年也才十四餘萬兩,這四十萬兩脂粉錢開支實在太離譜了點。

    别說其他了,以萬曆帝的脾氣,他第一個就不答應。

     事實上明朝太監告訴康熙的所謂脂粉錢,是太監們從各地收上來進内庫的稅項。

    這個脂粉錢稅,後來逐漸變稱為花捐。

    進關十數年後的清人不懂萬曆朝的脂粉錢是什麼玩意,這很正常。

    于是康熙想當然地将其理解為後宮的開支,孰不知這本是宮中收入的稅項。

     事實上明朝皇室的生活,應該算是曆代皇室中較節儉的,包括嘉靖萬曆在内,生活并不奢靡。

    荒唐點的大約是正德,但比前代唐宋及後來的清皇室也都是大有不如,譬如晚清快亡國時,光緒的婚禮還耗費了五百五十萬兩銀子。

    而萬曆最喜歡的福王,婚禮耗費是三十萬兩,營造府邸花了二十八萬兩。

    當然,王不能和皇帝比,但萬曆朝的财政狀況同樣也不是快亡國的大清光緒朝可比的。

     不過,宮中近萬人的開支隻靠田莊和金花銀這幾樣支撐的内帑,肯定也是不太夠的,于是皇帝就隻能向外廷戶部申請了。

    然而,明朝的戶部可不會樣樣都準,明朝臣子們經常會打回皇帝的申請,無論是子女大婚還是後宮和膳食的開支,都有被徹底打回和大幅度削減的記錄。

    在這種情況下,也就無怪萬曆要在外面撈錢了。

     再一個,皇帝的内帑其實并非都用于私人,外廷請皇帝撥内帑用于國家開支的記錄比比皆是。

    事實上,明曆朝内帑用于軍費的比例極大,嘉萬朝起,尤其是邊鎮用錢,動轍出内帑數十萬上百萬的記載屢見不鮮。

    本質上,内帑是戶部變相的應急預備金,一旦戶部開支不過來,臣子們就會要皇帝掏錢,而且通常皇帝還必須掏。

    因為,這個天下是他的,不掏會被臣子們罵個狗血淋頭,一直罵到皇帝乖乖掏出來。

    嘉萬起的明皇帝們,在其他問題上能和臣子們擰着幹到底,但在這事上,最後還真沒一個敢真不掏錢的——除非是真的沒錢了,譬如崇祯。

     不過,即使在經過萬曆不斷賞賜他喜歡的福王以及各種其他折騰後,到萬曆四十八年他去世後,隻光宗朱常洛還沒登基的那短短幾天時間裡,就向外廷發放了多達一百六十萬兩的内帑用于邊鎮開支——可見到萬曆末年,内帑還是有相當結餘的,給外廷提供了很大支持。

     至于外廷的财政情況,如前所說,七年朝鮮戰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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