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果過複活節,普萊斯家的女孩沒有新衣服可穿,肯定是這樣啦。
我們就這麼穿着老一套的舊鞋子和舊衣服,噼噼啪啪地向教堂走去。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穿着這身行頭在非洲過了所有的禮拜天。
沒有白手套,這就不說了。
也不能精心打扮,因為我們房子裡的唯一一面鏡子就是我從家裡帶來的仿象牙手鏡,所有人共享。
母親把鏡子放在了起居室的桌上,靠牆立着。
每次瑪瑪·塔塔巴走過,都會像被蛇咬了似的咋咋呼呼。
所以,我們就隻能穿着髒兮兮的鞍脊鞋過複活節。
想想就棒呆。
至于妹妹們,我隻能說她們對此毫不在意。
露絲·梅是這樣一種人:哪怕下葬的時候也要穿藍鈴牛仔褲,褲腿還要卷起來。
雙胞胎呢也是一副德行,她們對自己的外表根本不在乎。
她們出生前就已經互相看夠了,所以餘生都懶得對着鏡子看上一眼。
既然我們正在聊這個話題,那就來看看那些到處亂跑的剛果人身上都套了些什麼。
孩子們要麼穿浸信會慈善組織捐贈的破衣爛衫,要麼一絲不挂。
色彩的搭配也不是他們的強項。
成年男女似乎覺得紅格子和粉色花朵是互補色。
女人們穿的是布紗籠,再裹上一大塊其他面料的方布。
根本沒人穿牛仔褲或褲子——你就别指望了。
聽好了,胸脯可以在風中晃動,但腿必須被藏得嚴嚴實實,那是頭号機密。
當母親身着黑色緊身長褲走出屋外時——呵,他們看得眼睛都直了。
事實上,還有個男人在我們房前走着走着一頭撞到樹上,磕掉了一顆牙齒,這都是拜母親的緊身褲所賜。
女人們隻會穿一種風格的衣服,再無其他。
但男人們身上的顔色就五花八門了,穿什麼樣的都有:有穿長袖襯衫的,面料和女人們穿的一樣,都是非洲花布;有在身上裹一圈布的,搭在一隻肩膀上,那扮相看上去跟赫拉克勒斯似的;有的人穿着美式紐扣襯衫,短褲的顔色灰撲撲、髒兮兮的;還有的小個子男人甚至穿着繪有兒童圖案的小号内衣逛來逛去,也沒人覺得有多好笑;撞落牙齒的那個人穿了身扣鋼扣的紫色衣服,那衣服看上去就像是被丢棄的獄卒制服。
至于配飾,我簡直無從談起。
車胎做的涼鞋很流行。
腳尖上卷的那種老掉牙的尖頭鞋、裂開的黑色橡膠雨鞋、淺粉色塑料人字拖,或者幹脆打赤腳,這些都很風靡——任何一種鞋子和上述任何一種服裝都有人搭配着穿。
墨鏡,平光眼鏡,戴帽子,不戴帽子,也都一樣混搭。
甚至還有人戴着頂部綴了個絨球的羊毛針織帽,或淡黃色女式貝雷帽——所有這些稀奇古怪的裝扮我都親眼見過。
對服裝的态度似乎是這樣的:如果有,為何不穿戴?有的男人每天從事日常事務的那身打扮,就像是擔心這裡會出其不意地下一場熱帶暴風雪,而有的人則穿得出奇的少——也就一條短褲而已。
隻要環顧四周,你就會發現這兒的每個男人都像是原本要去參加各式各樣的派對的,可突然間全都撲通一聲掉到這兒來了。
這就是複活節那天教堂裡的景象。
好了,反正來這座教堂根本不可能穿襯裙或漆皮皮鞋。
教堂四壁門戶洞開,鳥兒可以自在地飛撲進來。
要是相中了,它們還會飛到你的頭發上做窩。
父親在前面用棕榈葉搭了座祭壇。
在鄉下,這樣也就不錯了。
但你仍然能看見我們來這兒的第一晚,生火設宴時在地面留下的焦黑和污點。
這讓人心生不悅地記起了所多瑪和蛾摩拉這類故事。
一想到當晚的山羊肉,我就憋得慌,要是我還會去想的話。
那個東西我根本就咽不下去。
我一整晚嘴裡都含着那塊肉,回家的時候在房子後側的空地上把它吐掉了。
好吧,新衣服沒有就沒有吧。
但還不允許我抱怨這一點,因為什麼,你猜猜。
那天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複活節。
我們來的時候正好是盛夏時節,離那個神聖的日子還遠着呢。
父親對這樣的時間安排很失望,後來他有了一個噴氣式飛機時代的驚人發現,即不管是哪一天,哪一個月,對這座村子裡的任何一個人來說,都不重要。
他們甚至不知道禮拜天和禮拜四或禮拜五有什麼區别,連一年十二個月都不知道!他們隻能數到五,知道那是趕集的日子,接下來再從頭開始數。
會衆裡有一個男人向父親承認,時不時地來一趟教堂(對他們來說是這樣)而不是在趕集日來的習慣,讓他們對基督徒困惑不已。
這當然給我們提了個醒!所以,父親宣布了他定的日期,把複活節放到了七月四号,這樣他什麼都不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