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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要每天到那兒去直到另一方露面。

    如果接連五天沒有接上頭,随後的兩周裡每隔一天去一次。

    再接不上頭,就放棄行動。

     費伯在九點十分到達萊斯特廣場。

    接頭人就在那兒,站在煙草商店的門口,腋下夾着一本黑皮的《聖經》,僞裝避雨。

    費伯從眼角瞥着他,低着頭,從他身邊匆匆走過。

    那人很年輕,胡須金黃,面孔豐潤。

    他穿了一件雙排扣的防雨外套,嘴裡嚼着口香糖,正讀着一份《每日情報》。

    他不是熟人。

     費伯在街對面第二次走過時,發現了“尾巴”。

    一個矮壯的男人,身穿軍用塑膠雨衣,頭戴英國便衣警察喜歡的軟氈帽,正站在一座辦公大樓的門廳裡,透過玻璃門,盯着街對面門口的間諜。

     有兩種可能,如果那間諜不知道他被盯上了,費伯隻需把他從接頭地點引開,甩掉“尾巴”就成了。

    然而,另一種可能是:那間諜已經被捕,站在門口的是個替身,在這種情況下,費伯不能讓他和那“尾巴”看到自己的面孔。

     費伯作最壞的設想,然後便想出了一條對策。

     廣場上有一個電話亭。

    費伯走了進去,記住了那電話的号碼。

    然後他找到《聖經》中《列王記》第十三章那一頁,撕下來,在紙邊空白上草草寫道:“到廣場的電話亭裡去。

    ” 他繞到國家美術館後面的街道,找到一個小男孩,年紀約十歲或十一歲,正坐在一個門口,向水窪裡扔石子。

     費伯說:“你知道廣場上那家煙草店嗎?” 那男孩說:“知道。

    ” “你喜歡口香糖嗎?” “喜歡。

    ” 費伯把從《聖經》撕下的那頁遞給他。

    “那家煙草商店的門口有個人。

    你把這個給他,他會給你一些口香糖。

    ” “好吧。

    ”那男孩說着,站起身來。

    “那家夥是美國佬吧?” 費伯說:“是。

    ” 男孩跑開了。

    費伯跟着他。

    男孩走近那間諜時,費伯溜進對面大樓的門洞。

    “尾巴”仍在那裡,隔着玻璃門窺視着。

    費伯站在門外,擋住“尾巴”的視線,讓他看不到街對面。

    費伯拿着雨傘,卻裝作打不開的樣子,直到看到間諜給了男孩什麼東西之後,走開了。

    于是費伯結束了擺弄雨傘的把戲,朝間諜去的相反方向走去。

    他扭回頭,看見“尾巴”跑到街上,尋找消失了的間諜。

     費伯在最近的一處電話亭前面停下,撥了廣場上那個電話亭的号碼。

    過了一會兒,總算通了。

    聽到一個低沉的聲音說:“喂?” 費伯說:“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傳》第十三章。

    ” “最鼓舞人心的。

    ” “是啊,一點不錯。

    ” 那傻瓜根本不知道他遇到了麻煩,費伯想。

    他提高了聲音:“什麼事?” “我得見你。

    ” “這不可能。

    ” “可是我必須見你!”費伯覺得,他聲音有種近似絕望的調子,“指令來自最高層——你明白嗎?” 費伯裝出猶豫的口氣:“那好吧。

    一星期後上午九點,我在尤斯頓火車站的拱門下見你。

    ” “你不能早一點嗎?” 費伯挂斷電話,走了出去。

    他快步繞過兩個街角,來到能看到廣場電話亭的一處地方。

    他看到那間諜向皮卡迪利廣場方向走去,後面不見有“尾巴”了。

    費伯跟着那間諜。

     那人走進皮卡迪利的地鐵車站,買了一張去斯托克威爾的車票。

    費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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