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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想到,他可以抄近路趕到那兒。

    他走出車站,快步走到萊斯特廣場,上了一列北行的火車。

    那間諜要在滑鐵盧車站換車,而費伯的車卻是直達,因此,費伯會比他先到斯托克威爾。

     結果,費伯在斯托克威爾車站外面等了二十五分鐘,那間諜才到達。

    費伯又跟上他。

    他進了一家咖啡館。

     附近絕對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讓一個人理由充分地站上一會兒:沒有櫥窗可以窺視,沒有椅子可坐,沒有公園可逛,也沒有汽車站、計程車站或公共建築物。

    這是一片空曠、沉悶的郊野。

    費伯隻好沿街走來走去,擺出像是要去哪兒的樣子,直到走出咖啡館的視線,然後再折返,這當兒,那間諜一直坐在熱氣騰騰的咖啡館裡,喝茶吃烤面包。

     半小時後他走了出來。

    費伯尾随着他穿過一個住宅區。

    那間諜看起來不慌不忙,樣子像個正要回家的人。

    他沒有回頭看,費伯心想:又是個門外漢。

     最後,他進了一棟不起眼的簡陋出租公寓——無論在什麼地方,這種公寓都是間諜愛租用的住處。

    屋頂上有個天窗,那準是那間諜的房間,高高在上,便于接收無線電訊号。

     費伯走過去,眼睛瞄着街的對面。

    對了——在那兒。

    在樓上有一扇窗戶背後有個人影一閃,他瞥見了一件上裝的領帶,一個盯梢的面孔縮了回去:正好在這裡的對面。

    那間諜昨天準是去過了接頭地點,被軍情五處的人盯上了——當然,這是假定他本人不是軍情五處的特工。

     費伯轉過街角,沿旁邊一條平行的街道走着,一邊走,一邊默數着住房。

    幾乎在那間諜進入的住宅的正背後,有一棟房子被炸得隻剩下了空殼,好極了。

     在走回車站的路上,費伯感到了一陣激動。

    他的步伐輕快,心跳稍稍加速,明亮的眼睛饒有興味地四下張望。

    很好,遊戲開始了。

     當夜,他穿上了一身黑衣服:毛線帽,高領套頭毛衣,外面罩一件飛行員穿的皮夾克,褲子塞進襪子裡,穿上膠底鞋,全身上下一色黑。

    在倫敦燈火管制的黑洞洞的夜裡,他幾乎是别人無法看見的。

     他騎車穿過寂靜而昏暗的街道,始終避開大街。

    時過午夜,他沒看到人。

    他把自行車放在離目的地四分之一英裡之外,鎖在一家酒館的院籬上。

     他沒有去那間諜的住宅,而是去了鄰街那棟炸成空殼的建築。

    他小心翼翼地挑着路,穿過前院的瓦礫堆,進入了張着大嘴的門洞,通過房子到達屋後。

    四周黑漆漆的,一層厚厚的雲幕低垂着,遮住了月亮和星星。

    費伯不得不把雙手伸在前面,緩慢地走着。

     他來到花園盡頭,跳過籬笆,又穿過兩座花園。

    在其中一座住宅裡,一條狗叫了一陣子。

     出租公寓的花園亂七八糟。

    費伯走進了一叢黑莓,絆倒了。

    棘刺紮着他的臉。

    他從一根曬衣繩下鑽過去,亮光足以讓他看見那根繩子。

     他找到了廚房的窗戶,從口袋裡掏出一件有勺狀刃鋒的小工具。

    玻璃四周的油灰老得發脆,有些地方已然剝落了。

    他悄無聲息地工作了二十分鐘,把玻璃從窗框中取下來,輕輕放到草地上。

    然後向窗内閃了下電筒,看清通路上沒有什麼會發出聲響的障礙之後,便爬了進去。

     漆黑的房子裡有一股蒸魚和消毒劑的氣味。

    費伯進入門廳之前,先把後門的鎖打開——這是一項準備快速逃跑的措施。

    他把鉛筆式手電筒開關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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