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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着、鈍器的形狀都了如指掌。

    另外,血液沾到被害人衣服上完全是偶然事件,當時兇手根本沒注意到。

    因為不管血迹是否來自兇手,都會成為破案的線索,如果是兇手的血迹,就會暴露兇手的血型;如果不是兇手的血迹,那就是兇手作案現場的人,而且是與兇手有關的人,也會暴露那個人的血型。

    所以,如果兇手當時發現了血迹,必定會把被害人的衣服處理掉。

    但是兇手并沒有處理,說明兇手當時并沒有注意到血迹,認為已經把證據處理妥當。

    之後,兇手通過案件的新聞報道才知道被害人衣服袖子上沾有血迹。

    但是,新聞并沒有報道血迹是在左袖還是右袖,所以兇手不知道血迹的正确位置。

    ” 寺田聰這才明白绯色冴子為什麼派他去調查報紙、雜志上是怎麼報道血迹位置了。

    那些報紙、雜志隻報道了毛衣袖子上沾有血迹,但是沒有報道是在左袖還是右袖上。

    而且,電視、廣播的報道内容和報紙、雜志一樣。

     兵藤說:“但是,如果是同一兇手的話,兇手為什麼要在二十六年後完美再現先前的案件呢?本來,我之所以認同模仿犯假設,是因為當前案件大體上完全模仿了二十六年前的案件,而同一兇手不可能出現這種偏差。

    绯色,你也是這麼認為的吧。

    如果是同一兇手,為什麼要模仿自己先前的案件?如果不能合理解釋這一點,那麼同一兇手的假設也有問題。

    ” “你說得對。

    如果不是模仿犯而是同一兇手,我們就要解開兇手為什麼模仿自己這個謎團。

    為什麼要模仿自己的案件?為了解開這個謎團,我們先考慮一下模仿二十六年前的案件會産生什麼樣的結果。

    這才是兇手的真正意圖。

    ” “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呢?” “搜查本部将兩起案件視為同一兇手所為。

    然後,會推測被害人衣物上的血迹是兇手的,接下來會調查比對二十六年前的兇手是否與當前案件的兇手是同一人。

    ” “是調查血液是否相同嗎?” “準确地說,未必隻是想讓警視廳調查一下是否相同。

    對兩個血迹進行比較,可以大緻分為同一人和非同一人兩種結果。

    再進一步,非同一人又可分為兩類,一是非同一人,但有血緣關系;二是完全不相幹的兩個人。

    為了讓警察确認屬于這三種結果中的哪一種,兇手才模仿自己的案件,我覺得可以這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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