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自序 文學拯救了我

首頁
我一直說不清我和文學之間的關系。

     1988年,春節剛過,19歲的我,跟随建築隊踏上了遠赴沈陽打工的列車,成為那個建築隊裡最年輕的農民工。

    那一天送我遠行的父親,一路上幾乎一言不發。

     建築隊裡的農民工,大都是成家立業的中年人,而他們日常所談論的話題,也無非是一些關于生活中的家長裡短、江湖義氣以及女人的話題。

    我無法參與他們話題的讨論,甚至時常成為他們消遣打牙祭的對象。

     從那時起,我變得越來越沉默,越來越陷入一種孤獨。

    每天晚上放工後,工友們都會去離工地不遠的公園裡散步,消遣娛樂。

    那個時間段就是我在打工期間最快樂的時間。

    那時流行一種路邊書攤,在舊書攤裡看書是不收錢的。

    每天晚上工友們去了公園,我就中途停下來坐在那裡看書,直到工友從公園回來,再和他們一起返回工棚。

    那段時間讀的書特别雜,遇到什麼就讀什麼,也時常一個故事讀到一半,工友們回來了,第二天再去,那本書就不見了。

     次數多了,我突然産生了續寫故事的念頭,夾雜着我的一些感受和聯想,用日記的方式記錄下來,慢慢就形成了一種無意識寫作的習慣。

     後來回鄉,在家鄉後面的沂河裡撈沙。

    沂河是一條季節河,水位會在不同的季節或漲或落,但水是一直流動的。

    在流水裡撈沙,就是用一個類似于簸箕的鐵制工具,從流水裡把水下的沙子撈到船裡,再把船拖拽到岸邊,卸給前來拉沙的車輛。

     所謂的船,其實就是一種最簡單的用鐵皮折疊、焊接而成的水上工具。

    撈沙的那段日子,算是我這前半生最艱苦的日子。

    人長時間地浸泡在流水裡撈沙,皮膚會變得柔軟。

    沙子在流水裡不停地經過,和身體産生摩擦,像砂紙一樣打磨着皮膚。

     最痛苦的是結束一天的撈沙工作後,手和腳往外滲着血,晚上休息時,撈沙人的枕頭不是枕在頭下,而是墊在腳踝處,為了避免雙腳和床鋪發生接觸。

    那種疼讓你知道什麼叫十指連心,就像是平時割破了手,然後撒上了辣椒粉的那種火辣辣的疼。

     那時候,讀書寫字愈發成為我生活裡最需要的一部分。

    每次去鄉鎮的集市上,我都會從舊書攤買回來大量的書。

    舊書攤的書很便宜,有時幾毛錢一本,有時幾元錢一堆,還可以像買廢紙一樣買回來。

    我記得那年冬天,很冷了,我還沒有禦寒的毛衣,父親給了我二十元錢,讓我去集鎮上買一件毛衣,而我前後去了三次,三次買回了三蛇皮袋的圖書,最後父親不得不親自去集市為我買回毛衣。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在一本雜志的扉頁上看到了投稿地址。

    我以前讀書從未動過投稿的念頭,也從未觀察過正文以外的、扉頁上的那些文字。

    這一次,我就像一個溺水者發現了一塊木闆一般興奮。

    我嘗試性地将一篇小小說的文稿投寄了出去,沒想到一投即中,也就是我的小小說處女作《小車進村》。

     此後,我不斷地将作品寄出,煩惱也因此接踵而來。

    因為我寫的小說大多反映村莊裡的一些真實事件,那時寫作手法還很稚嫩,許多人一眼就能看出我小說中的原型,因此得罪了一些鄉親,甚至有一個鄉親因此和我父親發生了争吵和拉扯。

     父親和我談及此事,我隻是不以為然地付之一笑。

    我其實已經動了寫一部長篇小說的念頭。

    當時正值桃花盛開,我們家有一塊承包的桃園,父親在桃園裡用玉米稭稈建了一個看園的小屋。

     小屋是尖尖的,小小的,裡面隻能放下一張桌子和一條鋪在地上的席子。

    我住進了這個小屋。

    從桃花盛開到大雪紛飛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