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建立聯系的方式,若即若離是他與人們的關系。
最初那個寫新聞的高中生,一直影影綽綽地出現,但是他想要成長的沖動固化成了一種模式:他探索和報道周圍的一切,但是他仍舊不屬于任何群體,而一個沒有和他人融合的自我是不完整的,這種不完滿又會推動新一輪同樣的探索。
這種模式是執着的也是永不餍足的,它似乎一步步将世界收于囊中,但是每一步“前進”都會退回原點。
這是特立斯的“純粹、強烈、永無止境的好奇心,想要通過探尋别人的生活,來擴展自我經驗的疆界”,這也解釋了他對細節的迷戀。
《鄰人之妻》這本書确實是這種好奇心的集中表達,讓人們看到他可以走多遠。
無疑,這種模式是由特立斯的個人經曆決定的,但是和他書中的人物一樣,特立斯個人的經曆和時代的大背景勾連在一起,個人所面臨的問題在很多層面上是社會問題的縮影。
特立斯生于“二戰”前,經曆了戰後美國經濟深入資本化、社會結構變革,以及文化對于傳統價值的反叛。
當傳統的社會結構開始變化,現代人也不再接受傳統家庭和工作方式背後的倫理價值時(雖然在美國,這種反叛并沒有徹底過,宗教和傳統一直是重要的勢力),日常的勞累難以再與生活的意義挂鈎,這種勞累似乎變成了純粹的壓迫。
也正是在這時,“歡愉”具有了革命性的反壓迫意味。
“性”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美國成為社會變革的重要形式和标志,并不是偶然的。
反對壓迫的個人奮力從傳統結構中溢出後,所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再建新的意義體系,以何種新的方式與他人再度關聯起來。
《鄰人之妻》中很重要的兩個角色休·海夫納和約翰·威廉森選擇了不同的方式。
前者把“性的歡愉”打造成一種适合城市居民的“新生活方式”,并以之為籌碼建立了自己的商業帝國;後者把“性的歡愉”作為了一種類似于宗教(雖然以反宗教為旗幟)的社會理想,試圖建立新的性開放的社會共同體。
在同樣的時代背景中,特立斯也反對美國傳統的倫理價值,常表達對父母忠貞不貳的婚姻生活的輕視。
不同的是,他沒有嘗試建立人與人之間新的關聯,而是以永恒的觀察者的身份遊離于所有群體之外。
這固然與特立斯的性格有關,他不像海夫納和威廉森那樣有克裡斯瑪型人格。
但是他的狀态卻也許更加純粹、誠實、典型,隐喻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