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的事啊。
雅俊自從那天和你見面之後,回家的時間忽然早了起來,回來的時候還給我帶了一束花。
真是笨死了,他這麼一做,不就等于不打自招了嘛。
”
别看優佳平日裡溫文爾雅,心思卻足夠缜密。
不過我跟雅俊約好要保密,所以不便承認此事。
“我什麼也沒做。
”
“呵呵呵,”優佳開心地笑了起來,“麗子妹妹你總是護着雅俊。
”
優佳的話令我感到訝異,我絲毫不記得自己什麼時候護過雅俊。
“不不不,倒不如說老哥他始終對我敬而遠之。
”
聽了我的話,優佳竊笑着說:“雅俊這個人既頑固又别扭,所以沒有跟你說過,但他可是常常跟我提起。
他說小時候自己每次被附近的孩子欺負,連小學都還沒上的你總會過去把對方趕跑。
”
我連幾個月前發生的事都記不住,小時候的事更是忘得差不多了,居然還有這種事?都說男人這種生物喜歡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往事不分巨細地講給女人聽,沒想到哥哥也沒能免俗,不禁令我有些愕然。
“還有這種事?我一點也記不得了。
”
“沒想到麗子妹妹這麼善良,做過的好事一轉眼就忘了。
”
但這句話我可不能當沒聽見。
“什麼叫‘沒想到’啊。
”我抗議道。
“雅俊還說,你小時候還在作文裡寫過‘為了保護我的弱雞老哥不被壞蛋欺負,長大後我要當一名律師’這樣的話。
提到這個時,他一臉難為情的樣子。
”
感覺優佳說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徹頭徹尾的另一個人。
我寫過這種話?盡管已經毫無印象,但光是有人舊事重提,就足以讓我想找個地洞鑽進去了。
“我寫過這種話?”
問題在于,律師也根本不是什麼保護弱者不受壞蛋欺負的職業。
真有這種想法,還不如去當警察。
沒想到我也有過頭腦不靈光的時候——光是想想,我都無法忍受。
“算啦,算啦,作文下次有機會一起看吧。
下個月還要在青葉台給公公慶祝六十大壽呢,等到那時候再說。
”優佳留下一連串開朗的笑聲,挂斷了電話。
我有些驚訝——身為劍持家的女兒,我都不記得的家事,哥哥的未婚妻卻對此了如指掌。
不過也是,站在父親的角度來說,與離家在外的女兒相比,性格溫婉的兒媳自然更加可靠。
我越想越覺得雅俊配不上優佳。
被這麼大一塊從天而降的餡餅砸中腦袋,居然還搞什麼外遇,真是無可救藥。
我甚至也無法相信自己曾經居然會護着這樣的人。
——律師并非保護弱者不受壞人欺負的職業。
盯着手機,剛剛浮現在頭腦中的話依然留在心裡。
沒錯,在法律面前,好人壞人、強者弱者一律平等。
即使是十惡不赦、無可救藥的人渣,也與高貴的善人享有同等的權利。
這正是法律令我着迷的地方。
我是一個愛錢如命的人,因此過去面對那些光明磊落的人時總會感到自卑,擔心善良的人會因此而鄙視我。
然而法律告訴我,我與那些品行端正、心地善良的人同樣都是人,且享有同等的權利。
這讓我感到獲得了救贖。
因此,我希望自己能夠守護每個人平等擁有的權利。
因此,當面對一個并非以金錢為目标的委托人時,我或許再次萌生了自卑心理,從而拒絕去幫助他。
但這樣一來,我跟那些拒絕承認“壞人也是人”的家夥不就成了一丘之貉?
我回想着銀治說過的話。
雖然找到了保險箱,但打撈作業受到了指定暴力團的皮包公司的妨礙。
我參與解決的向來是上市公司之間的糾紛,從來沒與暴力團夥打過交道,頂多在進修時聽過這方面的課程。
當時給我們上課的那位男律師扮演暴力團夥成員,不停地辱罵在教室裡聽課的人。
他告訴我們,面對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
在那節課上,有人聽愣了,有人吓哭了,而我卻獲得了最高分。
隻不過是被人吼上幾句,對我來說是小事一樁。
既然如此,就去完成我力所能及的事吧。
做出這個決定後,我拿起了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