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答道,“他說想見你。
”
“見我?”
“他人并不那麼壞的。
”
我喝着第二杯咖啡,搖搖頭說:“我不是說他人不好,是想說你爸爸為什麼要特意見我。
你向爸爸提起我了?”
“嗯,在電話裡。
告訴他是你把我從北海道領回來的,還說你給警察帶去回不了家。
結果爸爸就通過一個認識的律師向警察打聽了你的情況。
那人在這方面交遊很廣,相當講究現實。
”
“原來如此,”我說,“是這樣!”
“頂用吧?”
“頂用,頂用得很。
”
“我爸說了,說警察沒權利扣住你不放,你要是想回去,任何時候都可以回去,在法律上。
”
“知道的,這個。
”
“那幹嗎不回去?說聲回去不就完了!”
“問題沒那麼簡單。
”我稍想一下說,“或許是自我懲罰吧。
”
“不一般。
”她支着下額說。
詞彙确夠豐富。
我們坐着“雄獅”往-堂駛去。
偏午多時,路上車少人稀。
雪從挎包裡掏出很多磁帶,放進音響。
從鮑勃-馬利的《去國離鄉》到冥河樂隊的《機器人先生》,各色音樂在車内流淌不止。
有的興味盎然,也有的單調無聊,但都同窗外景緻一樣稍縱即逝。
雪幾乎沒有開口,舒舒服服靠着座席欣賞音樂。
她拿起我放在儀表闆的太陽鏡,戴上,吸了一支弗吉尼亞長過濾嘴香煙。
我則默默地集中津力開車,不時地變換車擋,眼睛盯視遠處的路面,仔細地辨認每一個交通标識。
有時候我很羨慕雪,她今年才13歲。
在她眼裡,一切都是那樣的新鮮,包括音樂、風景和世人。
想必同我得到的印象大相徑庭。
我在過去也是如此。
我13歲的時候,世界要單純得多。
努力當得報償,諾言當得兌現,美當得保留。
但13歲時的我并不是個特别幸福的少年。
我喜歡一個人呆在一邊,相信孤單時的自己,可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容不得隻有我自己。
我被禁-在家庭與學校這兩大堅不可摧的樊籠之中,感到一陣陣焦躁不安。
一個焦躁的少年。
我戀上了一個女孩兒,這當然不可能如願。
因為我連戀愛為何物都一無所知,甚至沒有同她說過幾句話,我性格内向,反應遲緩。
我很想對老師和父母強加于我的價值觀大唱反調,卻吐不出相應的言詞。
無論幹什麼都幹不順當。
同無論幹什麼都左右逢源的五反田恰成對比。
不過,我可以捕捉到事物新鮮的風姿,那實在是令人快慰的時刻。
香氣四下飄溢,淚水滴滴的人,女孩兒美如夢幻。
搖滾樂永遠是搖滾樂。
電影院裡的黑暗是那樣的溫柔而親切,夏日的夜晚深邃無涯而又撩人煩惱。
是音樂、電影和書本陪我度過這幾多焦躁的日夜晨昏,于是我記住了科克和涅爾遜唱片裡的歌詞。
我構築了獨有我自己的小天地,并生活其中。
那時我13歲,與五反田在同一個物理實驗班。
他在女孩兒們爇辣辣的目光中擦燃火柴,優雅地點燃煤氣噴燈,忽地一閃。
他為什麼偏偏羨慕我呢?
令人費解。
“喂,”我向雪搭話,“給我講講穿羊皮那個人的事好嗎?你在哪裡遇見他的?又怎麼曉得我見過他?”
她朝我轉過臉,摘下太陽鏡,放回儀表闆。
然後微微聳下肩:“那之前能先回答我的提問?”
“可以。
”
雪随着菲爾-科林斯的歌聲——猶如醉了一整夜後醒來見到的晨光那樣迷蒙而凄婉的歌聲哼唱了一會兒,随後又把太陽鏡拿在手裡,擺弄着眼鏡退的彎鈎。
“以前在北海道時你不是跟我說過嗎,說我在你優會過的女孩兒當中我是最漂亮的。
”
“是那樣說過。
”
“那是真的,還是為了讨我歡心?希望你坦率地告訴我。
”
“是真的,不騙你。
”我說。
“同多少人優會過,這以前?”
“數不勝數。
”
“200人?”
“不至于。
”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