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細妹很小的時候就明白,這世上的神恨她。
六歲那年,她學着阿婆的樣子,在村頭土廟裡跪了整整一宿,可第二天,阿媽還是走了。
阿媽的婚禮很簡單,沒有花轎,也沒有喧天鑼鼓,她所有的聘禮隻是一件嶄新的花衣裳。
阿媽的嫁妝也很簡單,阿爸去世後,這個貧苦的家已經拿不出什麼像樣的東西,阿媽唯一的陪嫁就是剛滿三歲的弟弟。
她也想去,即便以物品的名義,可那戶人家是不要賠錢的女娃的。
臨近傍晚的時候,阿媽牽着弟弟,跟着那個瘸腿男人走了。
她哭着跟出了二裡地,那個陌生男人不耐煩地推搡,她一次次爬起來再跟上去。
阿媽也哭了,蹲在地上摟着她,久久不肯撒手。
流着鼻涕的弟弟什麼也不懂,看着阿媽哭也跟着哭。
男人被他們哭得煩躁,罵了句難聽的髒話,飛起給了阿媽一腳。
阿媽收起哭聲,無聲地掉着淚,手卻忙不疊地去擦她的臉。
“聽話,回去吧,”阿媽聲音囔囔的,“再晚路就不好走了。
”
男人憤而拖起阿媽,阿媽護着弟弟,三個人拉拉扯扯地向前走去。
她獨自跟在後面,赤腳跑過山路,一聲聲地喊着阿媽。
阿媽被男人扯着頭發,回不了頭。
最終她累了,倒在地上再也沒有力氣爬起來。
她趴在泥地上無聲嚎哭,看着西邊的日頭一點點消失,連同阿媽小小的影子。
吳細妹伸出胳膊,徒勞地張大手掌,卻抓不住太陽,也留不下阿媽。
星光落在枝頭的時候,她回到了失去所有至親的家。
風雨飄搖的老屋裡,如今隻剩下瞎眼的阿婆。
在她所剩無幾的童年裡,也隻剩下這一個殘缺的親人。
“你不要怪她,”阿婆沒有牙的嘴皺成一團,“她也是要活的,女人家沒辦法的。
”
那她該怪誰呢?
像是聽見了她心中的抱怨,阿婆渾濁的眼珠轉向她,“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
”
阿婆生養了九個兒女,隻活下來五個。
兩個女兒嫁去了很遠的村子,而娶她阿媽的那個男人不許她再跟這個家來往,所以能指望的也隻有二兒子和小兒子。
小兒子早年去了縣城打工,慢慢斷了聯系,而二兒子的家庭同樣的貧苦,上有癱瘓三年的嶽父,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