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日子順遂起來,像是雨過天晴。
天天夾着課本,穿着頂文明的短襯衫,哼着山歌,嚼着槟榔,踱步于校舍與家之間,過得樸實安逸。
隻有一人能撩動他心弦。
田家的小女,名叫寶珍,生得團團的,惹人憐愛,一笑兩隻小梨渦,他看見也止不住的跟着癡笑。
田寶珍嬌小,卻有主見,雖總甜甜笑着,那溫順不過是做做樣子。
她是不可馴服的,她表現出的所有柔軟,不過是為了馴服别人的手段。
可他不知這些,隻當是自己有魅力,征服了這個女子。
一來二去,兩人對上了眼,時不時地約在黃昏後的椰林裡碰面。
那天晚上,他在附近溜達了許久,才等到她的姗姗來遲。
他照舊憨笑着,遞上新采摘的野花,可寶珍這次沒有接,隻是怏怏踢着腳邊的草,一臉失落。
“怎麼?誰惹你了?”
她别過臉去,并不答話。
“說出來,我替你揍去。
”
不過是一句牛皮話,他從來沒打過誰的。
“我家給我安排了門親事,聽說男方醜得很。
”
他一下子蔫了,手裡的花也跟着蔫了下來。
“我沒答應。
”
他又活了過來,連同手裡的花,又一次擎上去,颠颠地獻殷勤。
“寶珍,那麼你跟我——”
她仰起臉,黑眸子映着月色,泛起一層柔波,深不見底。
他從未見過她這幅樣子,看得心驚肉跳。
“阿哥,我準備去縣城闖闖,你敢陪我嗎?”
不問願不願,隻問敢不敢。
他十幾年的悶氣一下子被激發起來,血氣上湧,定要強裝出一副大丈夫的樣子。
再一個,心底也有按捺不住地興奮,他還從沒想過要去村莊以外的地方瞧瞧,那隻在書本上聽說過的花花世界,看樣子終要觸手可及了。
輾轉了一夜,他下定了決心。
走!
憑他的本事,還怕闖不出一番名堂嘛?
他沒跟阿爸商量,隻留下一張字條——激越之下,他竟忘了阿爸不識字。
第二天,天還沒亮,他便跟着田寶珍,踏上了去定安縣的路。
他瞅着尚懸在天邊的月牙兒,滿心是來日的衣錦還鄉。
卻不料,命運躲在長路盡頭,候着他的,是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