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如果那能讓《火,與危險事物》多賣幾本,“角逐”看看并無不可。
有人之決定出版《火,與危險事物》,雖不乏文學史意義,但我總覺得高估了我在大馬華文閱讀公衆中的被接受度。
這些年,大馬華文青少年文學的閱讀人口有顯著的成長,但那似乎和馬華文學關系不大。
靠政治熱情支撐的那幾十年(“那時并不要求我們非常在意的“文學質量””)過去後,馬華文學的讀者大概隻剩下同為作者的那批人(“品味好惡分歧學養參差的文青或老文青,自古文人相輕,能相互欣賞的大概也并不多”),即便在台灣,也很難吸引讀者。
在國内,它不隻競争不過舶來的台港純文學(及汪洋般廣大豐饒的世界文學),也競争不過武俠、科幻、言情小說、連環漫畫之類的通俗讀物。
一直都是那樣的,看來未來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變。
即便對大馬華文讀者而言,也有“為什麼要讀馬華文學”的問題(這可視為“為什麼馬華文學”的另一種再問題化)。
也就是說,馬華文學的困境之壁比我們想象的堅固得多(更衰的是,有的局外人還以為它和馬華公會有什麼關系)。
我們窮盡一生的個人努力,也許終究還是改變不了馬華文學的實存窘境。
雖然,花蹤的獎金對年輕寫作人還是很實惠的鼓勵,即便是在馬币大貶的年代。
大馬本土論者有個講法也許部分是對的,用華文寫作,永遠不可能寫出跨族群雅俗共賞的大馬“國民文學”(譬如夏目漱石之于日本文學);沒講對的部分是,在可見的将來,用馬來文也不能——即便馬來文以國家的力量強行占據了華文、印度文的社會溝通功能。
在最壞的情況下,方言母語也會在強勢語言裡哀号,讓它不純,在國文裡抽搐,那是文學的天性。
族群分化,分歧的國民想象,一直延續着的不平等結構(“雖然我不久前還讀到某大馬本土華語語系論者高調地寫道,種族問題早已過時”),造成了我方的曆史與我方的文學的必然分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