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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留學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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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又名《中國報》,為革命派在香港之陣地,陳少白擔任主編。

    其“敵陣”為保皇會操辦的《商報》。

    海外華人誤以為兩派是一家,同時加入兩派者不在少數。

    就連孫文的兄長孫眉,也是那保皇會的挂名幹部。

    直到1900年,兩派再容不得“劈腿會員”,這一态勢才稍稍得緩。

     鄭士良屍骨未寒,1901年9月,清廷簽署《辛醜條約》。

    《辛醜條約》處死“戰犯”數百名,且賠款八國總計白銀四億五千萬兩。

    要知道,當年清廷的一年歲入,上億都成問題,如何能一次償清?八國也不強人所難——既然無法一次付清,便分期三十九年,利息按年利率四分計算。

    這算盤打得響,四億五千萬兩,四分息,三十九年,連本帶息至少九億八千萬兩。

     十年後清朝覆滅,新上台的民國政府仍得繼續填這個無底洞。

    有關稅作保,八國可不愁拿不到賠款。

    一直到1940年(昭和十五年),這個無底洞才被填滿。

     賠款還不算完,《辛醜條約》還要求清廷進行改革。

    “改革”不就是“變法”換了個說法?清廷剛處決了變法先鋒“戊戌六君子”,卻得去繼承他們的“遺業”。

     那如何處置變法領袖康有為?是否為其平反?——答案是否定的。

    清廷仍喚康有為做“康逆”。

    清廷在西安頒布《辛醜變法诏書》以自圓其說:康逆之談新法,乃亂法也,非變法也。

     清廷中樞的官老爺們,竟連區區義和團也掌控不得,可謂顔面掃地。

    自此,清朝之實權,逐漸轉移至漢人出身的各位封疆大吏手中。

    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共同呈奏變法事宜,因湖廣自古有“楚地”之稱,此奏疏又被稱作“江楚會奏”。

    第一封奏疏呈奏于1901年7月12日,大概内容有以下三條:廢科舉,設學校,派留洋。

     孫文看到《江楚會奏》的報道時,尚未聽聞鄭士良猝死的噩耗,還暗自思量道:“學校,留學生的時代終于到來……距下次起義尚有時日,學生那頭便暫時交予弼臣(鄭士良字)負責。

    ” 1901年,新世紀開端,孫文是沒閑情感受那新氣象了。

    正月,楊衢雲遇害,僅僅是革命大業受挫的開始。

     這一日,孫文在橫濱的“監護者”溫炳臣邀孫文道:“南方先生邀我們至和歌山一遊,孫先生意下如何?” 溫炳臣為多德韋爾商會買辦。

    買辦一職,非洋商絕對信賴者不能擔任。

    就說前番在香港對革命派慷慨解囊的李紀堂,便是日本郵船之買辦。

    洋商欲在中國開展貿易,出于對華商信譽的質疑,隻願對接買辦。

    買辦便在中、外商人之中協調周旋,收取些中介費。

     溫炳臣這是在邀孫文一塊去拜訪南方熊楠。

    其實早在去年,南方熊楠自倫敦回國後,便聯系了孫文。

    說來也好笑,南方自歐洲回國,卻趕上家業破産,自此後便倚仗其弟常楠的接濟過活,沒有閑錢去橫濱拜訪孫文。

     南方熊楠可是孫文在英期間難得的摯友。

    孫文忙應允道:“要去,要去,還請溫兄為孫某打點出行事宜。

    ” 溫炳臣點頭:“要不要跟警署那邊打聲招呼?” “其實不用我們去求援,他們也會暗中護孫某周全……但如今非常時期,還是與他們招呼一聲吧。

    ” 何謂“非常時期”?楊衢雲慘遭橫禍,孫文首級的賞金更勝于其數倍,即便是身邊販夫走卒,為求财,難保不會铤而走險。

    如今,孫文的一言一行,盡在日本政府的監控之下。

    此次拜訪南方之行的始末,日外務省自有詳細記載。

     孫文遲遲未從楊衢雲之死的陰影中走出,此番與南方久别重逢,對消沉的他來說,無異于“強心劑”。

    兩人依舊以英文交流,仿佛回到當年的大英圖書館。

    同行的溫炳臣身為買辦,自然精通洋文,也時不時插上兩句。

     熊楠自倫敦與孫文一别,好久未像這般相談甚歡。

    畢竟,願意與他探讨菌類的友人,怕隻有孫文獨一份。

    兩人一聊起菌類,在一旁的溫炳臣便識相地閉上嘴,笑眯眯地旁聽。

     南方熊楠的好記性僅用在感興趣的事物上,至于讓他興緻缺缺的人與事,哪怕是一絲心思也不願往上花。

    就拿溫炳臣的名字來說,熊楠喚錯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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