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中體制以五言古及五、七言絕句為最尊,七古次之,五、七律又次之,五言排律最下。蓋此體于寄興言情均不相适,殆與骈體文等耳。詞中小令如五言古及絕句,長調如五、七律,若長調之《沁園春》等,則近于五排矣。
詩人的心是自由的,詩也如此。越多限制,越少佳句,詩的表達和限制是成反比的。
五言、七言絕句限制不多,既适合吟唱,又不失音律,因此佳句極多,為唐詩最上品者。老王将絕句列為“最尊”在情理之中。五言、七言古詩最為自由,其風格更加多樣化,佳作也多。五、七言古詩區别在于五言古詩更加洗煉,意境更為集中(如陶淵明、大小謝之詩);七言古詩抒情更加通暢,其長篇之作,或汪洋恣肆(如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别》),或華美流暢(如白居易《琵琶行》、《長恨歌》),或工麗莊嚴(如李商隐《韓碑》),其藝術價值也是很高的。至于為什麼老王把七古排在五古之後,也許是個人喜好的原因吧。五律、七律中間兩聯必須對仗,而平仄上要求也更多,這對詩人的表達又多了限制。即使有好句子,因為音律對仗不合,也許就轉為五古和七古。五、七言律詩佳作也是不少的,但因為表達上的限制,因而排在了後面,也就是老王所說的“又次之”。而五言排律向來被視為畏途,除首尾兩句,中間全部要求對仗,還必須符合字句的平仄要求。如此苛求,佳作少也就不奇怪了。這就是老王所說五排“寄興言情均不相适”的原因。此種詩體已經類似骈文,詩人寫詩難免就會流于形式,追求字句工麗而失去了表達的訴求,說此體“最下”應屬合情合理。
比之于詞,老王說“詞中小令如五言古及絕句”值得商榷。其實五言古詩應該不能和小令相比較,因為一則五言古詩幾無約束,而小令還有句式平仄;二則五言古詩篇幅可以很長,而小令則有字數限制。再有“長調如五、七律”也不妥,中調字數應該與律詩更加相近。“小令如絕句、中調如律詩、長調如排律”這樣說應該更合理。
詞之為體,其實較格律詩的表達更加自由,因為可以選擇不同的詞體來表達,而不是每句一定要有五、七言的限制。這也是長調比排律佳作多很多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