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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辱篇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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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憍洩者,人之殃也;恭儉者,偋五兵也。

    雖有戈矛之刺,不如恭儉之利也。

    故與人善言,暖于布帛;傷人之言,深于矛戟。

    故薄薄之地,不得履之,非地不安也,危足無所履者,凡在言也。

    巨塗則讓,小塗則殆,雖欲不謹,若雲不使。

     【譯文】 驕傲輕慢,是人的禍殃;恭敬謙遜,可以屏除各種兵器的殘殺,可見即使有戈矛的尖刺,也不如恭敬謙遜的厲害。

    所以和别人說善意的話,比給他穿件衣服還溫暖;用惡語傷人,就比矛戟刺得還深。

    所以磅礴寬廣的大地,不能踩在它上面,并不是因為地面不安穩;踮着腳沒有地方可以踩下去的原因,都在于說話傷了人啊。

    大路很擁擠,小路又危險,即使想不謹慎,又好像有什麼迫使其非謹慎不可。

     快快而亡者、怒也,察察而殘者、忮也,博而窮者、訾也,清之而俞濁者、口也,豢之而俞瘠者、交也,辯而不說者、争也,直立而不見知者、勝也,廉而不見貴者、刿也,勇而不見憚者、貪也,信而不見敬者、好剸行也。

    此小人之所務,而君子之所不為也。

     【譯文】 痛快一時卻導緻死亡的,是由于忿怒;明察一切而遭到殘害的,是由于嫉妒;知識淵博而處境困厄的,是由于毀謗;想要澄清而愈來愈混沌,是由于口舌;供養款待别人而交情越來越淡薄,是由于待人接物不當;能言善辯而不被人喜歡,是由于好争執;立身正直而不被人理解,是由于盛氣淩人;方正守節而不受人尊重,是由于尖刻傷人;勇猛無比而不受人敬畏,是由于貪婪;恪守信用而不受人尊敬,是由于喜歡獨斷專行。

    這些都是小人所幹的,是君子所不幹的。

     鬥者,忘其身者也,忘其親者也,忘其君者也。

    行其少頃之怒,而喪終身之軀,然且為之,是忘其身也;家室立殘,親戚不免乎刑戮,然且為之,是忘其親也;君上之所惡也,刑法之所大禁也,然且為之,是忘其君也。

    憂忘其身,内忘其親,上忘其君,是刑法之所不舍也,聖王之所不畜也。

    乳彘觸虎,乳狗不遠遊,不忘其親也。

    人也,憂忘其身,内忘其親,上忘其君,則是人也,而曾狗彘之不若也。

     【譯文】 鬥毆的人,是忘記了自己身體的人,是忘記了自己親人的人,是忘記了自己君主的人。

    發洩他一時的忿怒,将喪失終身的軀體,然而還是去搞鬥毆,這便是忘記了自己的身體;家庭立刻會遭到摧殘,親戚也不免受刑被殺,然而還是去搞鬥毆,這便是忘記了自己的親人;鬥毆是君主所厭惡的,是刑法所嚴格禁止的,然而還是去搞鬥毆,這便是忘記了自己的君主。

    就可憂慮的事來說,是忘記了自身;從家庭内部來說,是忘記了親人;對上來說,是忘記了君主;這種人是刑法所不能放過的,也是聖明的帝王所不容的。

    哺乳的母豬不去觸犯老虎,喂奶的母狗不到遠處遊逛,這是因為它們沒忘記自己的親骨肉啊。

    作為一個人,就可憂慮的事來說,忘記了自身;從家庭内部來說,忘記了親人;對上來說,忘記了君主;這種人啊,就連豬狗也不如了。

     凡鬥者,必自以為是,而以人為非也。

    己誠是也,人誠非也,則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以君子與小人相賊害也,憂以忘其身,内以忘其親,上以忘其君,豈不過甚矣哉!是人也,所謂以狐父之戈钃牛矢也。

    将以為智邪?則愚莫大焉;将以為利邪?則害莫大焉;将以為榮邪?則辱莫大焉;将以為安邪?則危莫大焉。

    人之有鬥,何哉?我欲屬之狂惑疾病邪?則不可,聖王又誅之。

    我欲屬之鳥鼠禽獸邪?則又不可,其形體又人,而好惡多同。

    人之有鬥,何哉?我甚醜之。

     【譯文】 凡是鬥毆的人,一定認為自己是對的而認為别人是錯的。

    自己如果真是對的,别人如果真是錯的,那麼自己就是君子而别人就是小人了。

    以君子的身份去和小人互相殘害,就可憂慮的事來說,是忘記了自身;從家庭内部來說,是忘記了自己的親人;對上來說,是忘記了自己的君主;這難道不是錯得太厲害了麼?這種人,就是平常所說的用狐父出産的利戈來斬牛屎。

    要是看作聰明吧,其實沒有比這更愚蠢的了;要是看作有利吧,其實沒有比這更有害的了;要是看作光榮吧,其實沒有比這更恥辱的了;要是看作安全吧,其實沒有比這更危險的了。

    人們有鬥毆的行為,到底為了什麼呢?我想把這種行為歸屬于瘋狂、惑亂等精神病吧,但又不可以,因為聖明的帝王還是要處罰這種行為的;我想把他們歸到鳥鼠禽獸中去吧,但也不可以,因為他們的形體還是人,而且愛憎也大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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