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弑其君剽。
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甲午,衛侯衎複歸于衛。
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秋,宋公弑其世子痤。
晉人執衛甯喜。
八月壬午,許男甯卒于楚。
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葬許靈公。
【傳】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金鹹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
行人子朱曰:“朱也當禦。
”三雲,叔向不應。
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于朝?”撫劍從之。
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
不集,三軍暴骨。
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
奸以事君者,吾所能禦也。
”拂衣從之。
人救之。
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争者大。
”師曠曰:“公室懼卑。
臣不心競而力争,不務德而争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衛獻公使子鮮為複,辭。
敬姒強命之。
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
”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
”許諾。
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
”故公使子鮮。
子鮮不獲命于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
”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
告右宰谷,右宰谷曰:“不可。
獲罪于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于先人,不可以貳。
”谷曰:“我請使焉而觀之。
”遂見公于夷儀。
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
若不已,死無日矣。
”悼子曰:“子鮮在。
”右宰谷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于我何為?”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
”孫文子在戚,孫嘉聘于齊,孫襄居守。
二月庚寅,甯喜、右宰谷伐孫氏,不克。
伯國傷。
甯子出舍于郊。
伯國死,孫氏夜哭。
國人召甯子,甯子複攻孫氏,克之。
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
書曰:“甯喜弑其君剽。
”言罪之在甯氏也。
孫林父以戚如晉。
書曰:“入于戚以叛。
”罪孫氏也。
臣之祿,君實有之。
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
甲午,衛侯入。
書曰:“複歸。
”國納之也。
大夫逆于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
道逆者,自車揖之。
逆于門者,颔之而已。
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
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
’寡人怨矣。
”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羁洩,以從手幹牧圉,臣之罪一也。
有出者,有居者。
臣不能貳,通外内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
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
公使止之。
衛人侵戚東鄙,孫氏愬于晉,晉戍茅氏。
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
孫蒯追之,弗敢擊。
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衛師,敗之圉。
雍鉏獲殖綽。
複愬于晉。
鄭伯賞入陳之功。
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
賜子産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
子産辭邑,曰:“自上以下,隆殺以兩,禮也。
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
臣不敢及及賞禮,請辭邑。
”公固予之,乃受三邑。
公孫揮曰:“子産其将知政矣!讓不失禮。
”
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将以讨衛也。
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
遂侵鄭,五月,至于城麇。
鄭皇颉戍之,出,與楚師戰,敗。
穿封戌囚皇颉,公子圍與之争之。
正于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于囚。
”乃立囚。
伯州犁曰:“所争,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
”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
誰獲子?”囚曰:“颉遇王子,弱焉。
”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
楚人以皇颉歸。
印堇父與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于秦。
鄭人取貨于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
子産曰:“不獲。
受楚之功而取貨于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
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
’其可。
”弗從,遂行。
秦人不予。
更币,從子産而後獲之。
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讨衛,疆戚田。
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
趙武不書,尊公也。
向戌不書,後也。
鄭先宋,不失所也。
于是衛侯會之。
晉人執甯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
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于士弱氏。
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