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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 襄公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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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陳以當之,栾、範易行以誘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

    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敗之。

    ’晉人從之,楚師大敗,王夷師熠,子反死之。

    鄭叛吳興,楚失諸侯,則苗贲皇之為也。

    ”子木曰:“是皆然矣。

    ”聲子曰:“今又有甚于此。

    椒舉娶于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謂椒舉:‘女實遣之!’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庶幾赦餘!’亦弗圖也。

    今在晉矣。

    晉人将與之縣,以比叔向。

    彼若謀害楚國,豈不為患?”子木懼,言諸王,益其祿爵而複之。

    聲子使椒鳴逆之。

     許靈公如楚,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于楚。

    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冬十月,楚子伐鄭。

    鄭人将禦之,子産曰:“晉、楚将平,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來。

    不如使逞而歸,乃易成也。

    夫小人之性,釁于勇,啬于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

    若何從之?”子展說,不禦寇。

    十二月乙酉,入南裡,堕其城。

    涉于樂氏,門于師之梁。

    縣門發,獲九人焉。

    涉入汜而歸,而後葬許靈公。

     衛人歸衛姬于晉,乃釋衛侯。

    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晉韓宣子聘于周。

    王使請事。

    對曰:“晉士起将歸時事于宰旅,無他事矣。

    ”王聞之曰:“韓氏其昌阜于晉乎!辭不失舊。

    ” 齊人城郏之歲,其夏,齊烏餘以廪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遂襲我高魚。

    有大雨,自其窦入,介于其庫,以登其城,克而取之。

    又取邑于宋。

    于是範宣子卒,諸侯弗能治也,及趙文子為政,乃卒治之。

    文子言于晉侯曰:“晉為盟主。

    諸侯或相侵也,則讨而使歸其地。

    今烏餘之邑,皆讨類也,而貪之,是無以為盟主也。

    請歸之!”公曰:“諾。

    孰可使也?”對曰:“胥梁帶能無用師。

    ”晉侯使往。

     譯文 二十六年春季,秦景公的弟弟鍼去到晉國重溫盟約,叔向命令召喚行人子員。

    行人子朱說:“朱是值班的。

    ”說了三次,叔向不答理。

    子朱生氣,說:“職位級别相同,為什麼在朝廷上不用朱?”拿着劍跟上去。

    叔向說:“秦國和晉國不和睦已經很久了。

    今天的事情,幸而成功,晉國依靠着它。

    不成功,就要打仗。

    子員溝通兩國的話沒有私心,您卻常常違背原意。

    用邪惡來事奉國君的人,我是能夠抵抗的。

    ”提起衣服跟上去,被别人止住了。

    晉平公說:“晉國差不多要大治了吧!我的臣下所争執的是大問題。

    ”師曠說:“公室的地位怕要下降。

    臣下不在心裡競争而用力量來争奪,不緻力于德行而争執是非,個人的欲望太大,公室的地位能不下降嗎?” 衛獻公派子鮮為自己謀求再登君位,子鮮辭謝。

    他們的母親敬姒一定要子鮮去,子鮮回答說:“國君沒有信用,下臣害怕不能免于禍難。

    ”敬姒說:“盡管這樣,為了我的緣故,你還是去幹吧!”子鮮答應了。

    當初,獻公派人和甯喜談這件事,甯喜說:“一定要子鮮在場。

    不這樣,事情必然失敗。

    ”所以獻公派遣,子鮮。

    子鮮沒有得到敬姒的指示,就把獻公的命令告訴甯氏,說:“如果回國,政權由甯氏主持,祭祀則由我主持。

    ”甯喜告訴蘧伯玉。

    蘧伯玉說:“瑷沒有能聽到國君的出走,豈敢聽到他的進入?”于是蘧伯玉就起程,從近處的城門出走。

    甯喜告訴右宰穀。

    右宰穀說:“不行。

    得罪了兩個國君,天下誰能收容你?”甯喜說:“我在先人那裡接受了命令,不能三心二意。

    ”右宰穀說:“我請求出使去觀望一下。

    ”于是就在夷儀進見獻公。

    回來,說:“國君逗留在外已十二年了,卻沒有憂愁的樣子,也沒有寬容的話,還是那樣一個人。

    如果不停止原複君計劃,我們離死就沒有幾天了。

    ”甯喜說:“有子鮮在那裡。

    ”右宰穀說:“子鮮在那裡,有什麼用處?至多不過他自己逃亡,又能為我們做些什麼呢?”甯喜說:“盡管這樣,不能停止了。

    孫文子在戚地,孫嘉去齊國聘問,孫襄留守在都城家裡。

     二月初六日,甯喜、右宰穀進攻孫氏,沒有取勝。

    孫襄受傷。

    甯喜退出城住在郊外。

    孫襄死了,孫家的人在夜裡号哭。

    城裡的人們召喚甯喜,甯喜再次攻打孫氏,攻克了。

    初七日,殺死了衛侯剽和太子角。

    《春秋》記載說:“甯喜弑其君剽”,這是說罪過在甯氏。

    孫林父以戚邑去投靠晉國。

    《春秋》記載說“入于戚以叛”,這是歸罪于孫氏。

    臣下的俸祿,實在是為國君所有的。

    合于道義就往前進,不合于道義就保全身子引退。

    把俸祿作為私有,并以此和人打交道,應該受到誅戮。

     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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