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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 昭公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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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葬秦景公。

    夏,季孫宿如晉。

    葬杞文公。

    宋華合比出奔衛。

    秋九月,大雩。

    楚薳罷帥師伐吳。

    冬,叔弓如楚。

    齊侯伐北燕。

     【傳】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禮也。

    大夫如秦,葬景公,禮也。

     三月,鄭人鑄刑書。

    叔向使诒子産書,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則已矣。

    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争心也。

    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

    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莅之以強,斷之以剛。

    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

    民知有辟,則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

    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

    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謗政,制參辟,鑄刑書,将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

    ’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

    ’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棄禮而征于書。

    錐刀之末,将盡争之。

    亂獄滋豐,賄賂并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肸聞之,國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複書曰:“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

    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士文伯曰:“火見,鄭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藏争辟焉。

    火如象之,不火何為?” 夏,季孫宿如晉,拜莒田也。

    晉侯享之,有加笾。

    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國之事大國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

    得贶不過三獻。

    今豆有加,下臣弗堪,無乃戾也。

    ”韓宣子曰:“寡君以為歡也。

    ”對曰:“寡君猶未敢,況下臣,君之隸也,敢聞加贶?”固請徹加而後卒事。

    晉人以為知禮,重其好貨。

     宋寺人柳有寵,大子佐惡之。

    華合比曰:“我殺之。

    ”柳聞之,乃坎、用牲、埋書,而告公曰:“合比将納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

    ”公使視之,有焉,遂逐華合比,合比奔衛。

    于是華亥欲代右師,乃與寺人柳比,從為之征,曰“聞之久矣。

    ”公使代之,見于左師,左師曰:“女夫也。

    必亡!女喪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女何有?《詩》曰:‘宗子維城,毋俾城壞,毋獨斯畏。

    ’女其畏哉!” 六月丙戌,鄭災。

     楚公子棄疾如晉,報韓子也。

    過鄭,鄭罕虎、公孫僑、遊吉從鄭伯以勞諸柤。

    辭不敢見,固請見之,見,如見王,以其乘馬八匹私面。

    見子皮如上卿,以馬六匹。

    見子産,以馬四匹。

    見子大叔,以馬二匹。

    禁刍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樹,不采刈,不抽屋,不強丐。

    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廢,小人降。

    ”舍不為暴,主不慁賓。

    往來如是。

    鄭三卿皆知其将為王也。

     韓宣子之适楚也,楚人弗逆。

    公子棄疾及晉竟,晉侯将亦弗逆。

    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詩》曰:‘爾之教矣,民胥效矣。

    ’從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書》曰:‘聖作則。

    ’無甯以善人為則,而則人之辟乎?匹夫為善,民猶則之,況國君乎?”晉侯說,乃逆之。

     秋九月,大雩,旱也。

     徐儀楚聘于楚。

    楚子執之,逃歸。

    懼其叛也,使薳洩伐徐。

    吳人救之。

    令尹子蕩帥師伐吳,師于豫章,而次于乾溪。

    吳人敗其師于房鐘,獲宮廄尹棄疾。

    子蕩歸罪于薳洩而殺之。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敗也。

     十一月,齊侯如晉,請伐北燕也。

    士□相士鞅,逆諸河,禮也。

    晉侯許之。

    十二月,齊侯遂伐北燕,将納簡公。

    晏子曰:“不入。

    燕有君矣,民不貳。

    吾君賄,左右谄谀,作大事不以信,未嘗可也。

    ” 譯文 六年春季,周王朝曆法的正月,杞文公去世。

    魯國前去吊唁好像對同盟的國家一樣,這是合于禮的。

    魯國大夫去到秦國,參加秦景公的葬禮,這是合于禮的。

     三月,鄭國把刑法鑄在鼎上。

    叔向派人送給子産一封信,說:“開始我對您寄予希望,現在完了。

    從前先王衡量事情的輕重來斷定罪行,不制定刑法,這是害怕百姓有争奪之心。

    還是不能防止犯罪,因此用道義來防範,用政令來約束,用禮儀來奉行,用信用來保持,用仁愛來奉養。

    制定祿位,以勉勵服從的人,嚴厲地判罪,以威脅放縱的人。

    還恐怕不能收效,所以用忠誠來教誨他們,根據行為來獎勵他們,用專業知識技藝教導他們,用和悅的态度使用他們,用嚴肅認真對待他們,用威嚴監臨他們,用堅決的态度判斷他們的罪行。

    還要訪求聰明賢能的卿相、明白事理的官員、忠誠守信的鄉長、慈祥和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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