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戰,若敵人居近草莽,營舍茅竹,積刍聚糧,天時燥旱,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其軍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①
漢靈帝②中平元年,皇甫嵩③讨黃巾④,漢将朱儁⑤與賊波才⑥戰,敗,賊遂圍嵩于長社⑦。賊依草結營,會大風。嵩敕軍束苣⑧乘城,使銳卒間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因鼓而奔其陣,賊驚亂奔走。會帝遣曹操将兵适至,合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⑨
①行火必有因:語出《孫子兵法·火攻篇》。
②漢靈帝:即東漢皇帝劉宏。公元168-189年在位。
③皇甫嵩:東漢安定朝那(今甘肅平涼西北)人,字義真。靈帝時為北地太守。黃巾起義爆發時,任左中郎将,與朱儁率軍鎮壓起義軍,後官至太尉,封槐裡侯。
④黃巾:即黃巾起義軍,因起義者以黃巾裹頭,故名。
⑤朱儁:東漢會稽上虞(今屬浙江)人,字公偉,曾任刺史、谏議大夫等職。與皇甫嵩鎮壓黃巾軍時任右中郎将,後封為西鄉侯。
⑥波才:黃巾起義軍一支部隊的首領。
⑦長社:縣名。故址在今河南長葛東北。
⑧束苣:即用葦稈紮成的火把。
⑨本篇史例出自《後漢書·皇甫嵩朱儁列傳》。
【譯文】
大凡作戰中,如果敵人駐紮在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其營舍是用茅竹搭蓋而成,又囤積大批馬草和糧食,如遇燥熱幹旱天氣,就可借助風力放火焚燒它,選派精銳部隊進攻它。這樣,敵人便可以被打敗。誠如兵法所說:“對敵采用火攻戰法,必須具備一定客觀條件。”
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左中郎将皇甫嵩(與右中郎将朱儁各統一軍),進讨黃巾軍(于颍川),朱儁與黃巾軍首領波才所部交戰而失敗,波才遂乘勝揮軍包圍了退保長社的皇甫嵩。波才軍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安營紮寨。是時,正趕上刮大風,皇甫嵩便命令部隊捆好火把登上城牆,又派精銳士卒偷偷越出包圍圈,于城外黃巾軍營地縱放大火并狂呼亂叫,城上的漢軍則點燃火把與之緊密策應,皇甫嵩乘機率軍擊鼓而出城,直奔波才營陣沖殺過去,波才軍猝不及防,驚慌四散。此時,漢靈帝所派曹操援兵恰好趕到,與皇甫嵩、朱儁所部協力合戰,大敗波才,擊斬其軍數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