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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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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部篇幅很長的小說,而我所寫的這篇序言想必會讓它變得更加冗長,為此我深感慚愧。

    一本書的作者也許最不宜于給自己的作品撰寫書評。

    在這方面,法國著名小說家羅歇·馬丁·杜·加爾[1]曾經講過一個有關馬塞爾·普魯斯特[2]的富有教益的故事。

    普魯斯特想讓法國某家期刊發表一篇評介他那部偉大小說的重要文章;在他看來,誰也不能比他自己寫得更出色,于是就在桌旁坐下,親自動筆撰寫。

    接着,他請自己的一個年輕朋友,也是一位文人,給這篇文章署名,然後交給期刊編輯。

    那個年輕人照他的要求做了。

    可是幾天以後,期刊編輯派人把年輕人找去,對他說:“我實在無法接受你的文章。

    要是我刊載了一篇對馬塞爾·普魯斯特的作品如此草率、如此冷漠的評論,那他永遠也不會原諒我的。

    ”盡管作家對自己的作品十分在意,也往往會對那些負面的評論充滿怨氣,但他們很少感到自滿。

    他們清楚,這樣一部花費了自己大量時間和心血的作品與他們最初的構想有多大的差距;每逢想到這一點,他們就很容易為自己沒能完整地表達原來的構想而感到惱火,反而不大可能滿足于那幾段可以讓他們帶着怡然自得的目光審視的零星文字。

    他們力求完美渾成,卻苦惱地發現自己并沒有達到這一目标。

     [1]羅歇·馬丁·杜·加爾(1881—1958),法國小說家,1937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代表作為長篇小說《蒂博一家》(8卷)。

     [2]馬塞爾·普魯斯特(1871—1922),法國小說家,其創作強調生活的真實和人物的内心世界,以長篇巨著《追尋逝去的時光》(7卷)而聞名于世。

     對于這部作品本身,我什麼都不打算說,我隻想告訴讀者,一部迄今為止(就小說的标準而言)已經算是壽命很長的小說,究竟是怎樣寫成的。

    如果讀者對這一點不感興趣,那我隻好請他原諒。

    我最初動筆撰寫這部小說是在我二十三歲那年,當時經過在聖托馬斯醫院連續五年的學習,取得了醫學學位,我動身前往塞維利亞[3],決心靠寫作謀生。

    當時的原稿如今依然存在,但自從我把打字稿校正過之後,就始終沒有再看過一遍;無疑,那是一部很不成熟的作品。

    我把它寄給了費希爾·昂溫,他曾出版過我的第一部作品(我還是一個醫科學生的時候,寫過一本名叫《蘭貝斯的麗莎》的小說,取得過一點成功),但我要求的幾百英鎊的稿酬遭到了他的拒絕,後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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